惩戒下属适可而止
人如果受到胁迫,一定会心怀抗拒。这种状态若持续一段时间,到自己难以继续忍受时,就会开始产生服从的意志,如果消除其恐惧感,这种意志马上就会消失。
胁迫的手段虽然很少用,但是到了迫不得已的时候,必须彻底消除对方的抵抗意志,否则不会有什么效果。半途而废,只会增加下属的反抗心理。所以,胁迫是强有力的有效的手段,可以快速威治下属,让他们服从大局,行为符合公司的整体要求。
现代人的反抗心理特别强烈,不服从权威的情绪高涨,因此,只要是有现代化素养的人,很难使其产生恐惧心理,反而是很容易刺激他们的反抗意识。这在年轻职员身上体现得特别明显,年轻人心高气傲,反而会使领导有时受到他们的威胁与蔑视,以致局面无法收拾。
作为管理艺术的组成部分,胁迫手段显然是必须的。但下属中并不都是那种容易管理的,所谓的“刁民”、顽固之人随处可遇,对付这种人,要么开除,要么使用一些奇招。但在运用具体的手段时,还要分清不同对象,区别对待。
1.要明确胁迫手段的缺点
胁迫手段的不足之处就在于能积累不安与不满。无法发泄的不安与不满的感觉不断累积,如果长期下去,终于形成无法控制的力量而爆发出来,事态将会无法收拾。所以,这也是我们主张胁迫适可而止的原因所在。
2.日常管理还是要以稳妥统御为主
对于领导,给予下属“胁迫感”,常以责罚的方式进行。凡是公司都有守则,这里面一定会有赏罚的相关规定,一般来说,领导只要依此实行即可。可是,下属都有要求侥幸的本性,如果对错误不加责罚,则会对下属起到纵容作用。运用惩罚,则是在奖励做好事的人。但是这种威胁、惩戒措施说到底是一种权宜之计,是迫不得已时方可采用的应对危机的手段,因此,平时则要用良性的统御方式,尽量减少危机的积累。
3.采取惩戒后,要能立刻采用应对的对策和手段
因为惩罚措施实施以后,一般出现情绪紧张的局面,此时就要立即采取一定方式以消除过度的情绪。黑脸唱完,还要唱好白脸,这样才能使统御恢复正常。
凡事都有利有弊。责罚员工、惩戒下属也一样,既是必须的,又要运用有度。可以说每个领导都知道使用这一武器,但如何更好地发挥它的威力,如何控制使用后的局面,则大有艺术,不是人人都能知晓并运用自如的,所以领导在实践中要加强这方面的总结,提高自己的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