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企业赚钱并不是唯一的目的
谁都知道,作为企业,其首要的当然是要赚钱。但赚钱并不是企业的全部,我们同时还要注意其他的一些问题。
我们不能以赚钱作为企业的本质和全部目的。现代企业战略专家林正大认为:这种想法是因果倒置。其致命的地方在于忽略了以客户需要为核心企业才能长久生存的规律。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是供需法则和自由竞争。企业要生存必须满足客户从而创造并保住客户。但因为企业面临竞争.所以要比对手更有效率的运作。但目前我国众多的中小企业以赚钱作为企业全部的手段与目的。它所导致的经营上的短期行为、杀鸡取卵的生产经营方式、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甚至违法行为,制约了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经商固然要获利,但此利必须来之正当,取之合理,为商贵诚与为商不诚的结果是显然不同的。
作为商人,应义中取利,不能孜孜求利。“君子爱财,生财有道”;“仁中取利真君子,义内求财大丈夫”;“生财有大道,以义为利,不以利为利,”……商人们津津乐道的这些朴素的语言,表明了为商要掌握好义利观,反对牟利取不义之财。
上海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是专门办理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口业务的大型公司。一次,江苏一家乡镇企业找上门来,委托他们在国外购买一套大型设备,但必须是国际上处于领先水平的机械。上机总公司马上开始采购,但在货运至上海港口,他们发现所谓的领先水平的设备只是年代的设备重新修饰了一下。这时他们有两种选择,一是装作没有发现,发货到江苏的企业,反正依靠他们的技术力量也绝对检测不出来.自己赚一大笔中介费。二是退货给外国公司,自己无钱可赚不用说。说不定还要赔上一笔。上机最终选择了退货,虽然他们的经济利益可能在短时间内受到了一定的损失,但是他们为商重义,留住了更多的顾客。
诚贾之强调“义”,隐藏着一个求取大利的经济上的动因.但经济上的打算与讲求道德两者是相互结合的。他们深深懂得,经商如果不管合理不合理,应该不应该,一锤子买卖,狠狠赚一笔钱,但信誉丧失,买卖做绝,以后人们也就再也不会来领教了。
经商重义,义字仍稍觉抽象,具体到商人的经营活动来说。“义”的体现就在于重信,贵诚。
全国知名的古井贡酒厂委托京城的一家广告公司在《北京晚报》中登出广告,说“持此广告者于x年x月x日可至xx百货大楼前领取古井贡酒一瓶”。可广告公司忙中出错,漏发了“限量500瓶”这几个字。促销活动开展的那天,XX百货大楼前早早的便排起了长队。原先准备的500瓶酒发完以后,酒厂才发现了广告中的错误。面对如此多的顾客,现场解释已经来不及了。古井贡酒厂果断决定,继续发下去,来多少发多少,酒不够从别的商场,从河北调都行,要保证不能失信于顾客。一天过后,古井贡酒厂比原计划多花了几十万元,但言而有信也为其取得了花多少钱也得不到的高知名度和好的声誉。
和信守相连的一个字是“诚”。信必须建立在诚的基础上.不能诫,使不能信;有了诚信才能笃实。
从古到今,从中到外,以义立业,以诚经商,以信得人,经营才能取得成功。这可以说是一种规律,具有普遍意义,应成为经商者们遵守的共同准则。市场经济应是信用经济、契约经济,以守信为企业立身这本,而不是其他。
近年来,商海汹涌,人们纷纷“下海”。新起的经商者,注重信义的自然不少,但林子大了,难免什么鸟都有。量短质差,加码涨价,坑蒙诈骗,投机倒把,这些都成了某些人致富的“捷径。”伪劣之货泛滥,贪奸之贾横行,使生产和消费两头受害。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不懂得唯诚信才能兴业盗资的真正的“生意经”。另一方面是道德修养文化素质不高,缺乏自律自制,而轻易地被一个“钱”字牵着跑。看来,在发展经济,发展商品的正常流通,在大抓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要讲求经营哲学,切莫以利害义,以诈害信,以伪害诚,应当成为时刻敲响在每一位企业家耳边的长鸣警钟。
唯利是图不是罪过
“管理者”首先是一个商业、经济上的词汇.管理者们最直接也是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要赚钱获利。正当获利是管理者们得以生存和得到承认的必要前提。
管理者赚钱,绝不仅仅是个人的需要,而首先是社会的需要。人类要生存,社会要发展,管理者要赚钱,这三个目标是相互联系的,密切相关的,只要您承认第一个和第二个目标,就必然会导致您对第三个目标的承认。
现在的人类社会并不是突然冒出来的。而是经历了一个漫长的甚至是痛苦的演化过程的。经历了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走过了野蛮掠夺的奴隶社会,跨过了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直到到达今天的商品社会。人类社会走过了一个漫长的历程。在当前的社会里,“经济”这个词被十分广泛的使用着。这是一个以“经济”为基础,也以“经济”来衡量一切的社会。人们要生存,离不开经济的发展,经济给人们提供了衣食往行。以及一切物质需要,它甚至还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人们的精神生活方式。社会在进步,归根结底在于经济在进步。经济的发展是不可阻拦的,是顺乎天意,也顺乎民意的。
在这个商品经济的时代,许多东西都商品化了,而人类社会获得商品的最主要的手段是商品交换,在这一过程中产生了人与人之间牢不可破的经济关系。君不见全球经济一体化,区域经济集团化的浪潮一浪高过一浪,经济关系已经成为当前国与国、地区与地区之间首要的双方关系。经济关系,已经成为了人类社会中不能缺少的基本关系;经济活动,也已经成为了人类社会中不能停止的基本活动。
但是,谁是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谁是经济关系中最重要的代表?那些来自各行各业的、正在如同雨后春笋一般成长起来的管理者们可以自豪的说:“是我们!”
正是由于管理者的存在,使社会生产愈来愈组织化,规模化了:正是由于管理者的努力,使社会生产越来越高效化、高产化了;正是由于管理者的奋斗,使经济发展越来越速度化、质量化了;也正是由于管理者的勤劳,使人类生活越来越舒适化,方便化了!近现代人类社会经济的大发展,形形色色的“管理者”们功不可没!
人们惊奇地看到,在短短的近二百年以内,人类社会创造的财富是过去几千年创造的财富总和;而这短短的二百年来,较之过去,出现的最具有重要意义的人群则是“管理者一族”。他们是各种各样的公司或者是部门的领导者和决策者。他们组织人,团结人,带领人,指挥人去为共同的目标而奋斗,创造出巨大的人类财富。
的确,在这个过程中,管理者们是获利了,赚钱了,也使得不少人眼红了。但是,管理者们手中的钱,不是更多的投入到再生产上。投入到社会消费中了吗?生产是为了创造更多的财富,而消费则是一种生活资料转换成另一种生活资料。管理者们从中得到了什么?他们为创造社会财富作出了巨大的努力,从而获得了个人应得的物质回报,这是很正当、很光荣的社会活动。
因此,管理者们赚钱,并不需要讳莫如深;管理者们赚钱,并不需要有内疚感甚至负罪感;管理者们赚钱,不必再违心的将“重义轻利”的话语放在嘴边。其实,管理者们赚钱,更多的是在同时为社会作贡献;管理者们赚钱,更多的是要在社会上尽自己的天职;管理者们赚钱。实际上是管理者们应尽的社会义务与社会责任。
钱自身是不可以再生哪怕一分一厘钱的,钱自己是不能创造出哪怕一丝一毫物质财富的。钱只有到了管理者的手里,转化为资本,通过管理者聚集起人力、物力,并且有效地进行生产劳动的运作,才能够进一步地创造出巨大的物质财富。管理者是财富创造的有力后盾和强大支持。可以想象,假如要管理者们不再赚钱,其实也就是要蓬勃的社会生产陷于停顿,要把宝贵的人力、物力和资金资源白白地浪费掉。这是多么荒谬可笑的事!
因此,在当今社会上,管理者可以理由气壮的说:“我是要赚钱的,因为我赚钱会使人类发展,社会进步,也可以使自己生活得好一些,我为什么不赚钱?”即使管理者自己不说,别人也应该认识到,管理者赚钱,是“主观上为自己,客观上为他人”的有力证明。钱嘛,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源于社会,归于社会。管理者们付出的管理、策划、组织、领导等等宝贵的社会劳动才是创造出巨大的物质财富的关键!
但是,“赚钱”作为管理者们奋斗的第一大目标,应当被理解为赚取正当的利润,而不是搞歪门邪道、坑蒙拐骗去“赚钱”。那样的人,是在给管理者们脸上抹黑,也正是他们,使得社会上对于管理者有了种种偏见,他们的行为是极其卑下而可悲的。那么,何为“正当利润”呢?古人早就告诉我们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一个“道”字真是道破天机:赚钱的途径,一定要“合理”而且“合法”。
合法,就是说管理者赚的钱必须是干净的,绝不是“黑钱”;是从正当的合乎法律规定的途径得来的,而不是通过违法乱纪的方法攫取的。这一点想必每一个管理者心里也都清楚得很。但实际做起买卖来,却有些人就会将什么法律、道德、公理、良心等等都抛在九霄云外了。毕竟,社会上的**太多了,金钱,女色,高档消费……归结为一点:物质利益的驱动促使某些管理者挺而走险,明知有被杀头的危险,却“义无反顾”,“死而后已”。他们就是这样的,为了个人的物质利益,什么原则、立场、信仰,都可以放弃。
其实,冷静的思考一下,就可以想的到:违法赚钱,是不会有好下场的。君不见,云南红塔集团的总裁时健兄贪污巨款,最终以五十九岁的年龄仍然被判处徒刑,恐怕要在铁窗中度过余生了吗?这样的“前车之鉴”,还多如牛毛,数不胜数。
所以,赚钱一定要合法。子曰:“财富,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取之,不为也。”也就是教导我们:财富,是大家都喜欢去追求的东西。但是如果不是从正当途径合理合法地赚取来的财富,那么哪怕它再多,也不能去要它。合法赚钱,一是可以安心享用,不必整天提心吊胆,高度紧张。有什么风吹草动就“惶惶然不可终日”。二是可以保持持久的事业和生活,管理者的生涯不会中途因为某种并不好听的原因而夭折。可以安安心心地享受自己的合法权益,谁还不愿意多当几年管理者呢?三是可以理直气壮地赚钱和理直气壮地与任何人进行竞争,我正当的赚钱,你无可指责;我对社会有贡献,我的社会地位当然要被承认,我就是比你强!
要想合法赚钱,具体战术上的事情我们在这里先不必多说,在本书以后的章节中自然会讲到。我们首要要解决的是战略问题,即一定要形成“做事一定要合法,违法一定会出问题”的思想意识。这样才能够从思想深处构筑起抵抗利益**的铁门。当然,这世界上的**还是太多,铁门虽然是关上了,窗子里说不定又会钻进来一个**的。因此,其次就是要时常的提醒自己,不要因为一念之差而铸成大错,以后在犯罪的泥潭里越陷越深,否则到时候就“悔之晚矣”!平时一定要多看书,多读报,遇到反面的例子记下来,这样当不怀好心的物质利益“投怀送抱”的时候,才不致误上贼船。
警惕啊!管理者们,“利”字这一关不好过,多少年轻有为的年轻管理者,多少本可以衣锦还乡的年长管理者都在这上面栽了跟头,一世英名付之东流,可悲!可叹!可是却再也无法挽回了。
管理者们赚钱还要“合理”,也就是要合乎伦理道德。合乎社会上的风俗习惯。人毕竟是有良心的,毕竟是群居动物,不能昧着良心赚钱,不能赚“黑心钱”。不合理地赚钱,对管理者而言一般不会引来刑律加身的祸害,但是对管理者长久的赚钱,有极大的损坏作用。
管理者们不合理地赚钱有着种种不同的表现。
表现之一:拼命压榨员工,让公司人员满负荷甚至超负荷地工作。工作强度极高,薪水却极少。久而久之,弄得公司里怨声载道,能干的纷纷跳槽,跳不走的只有背地里骂街。“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这样的公司,谁敢来?谁愿意来?不垮掉才怪呢。
表现之二,不顾社会公德,大作破坏公益的事情。
如某彩印胶印公司,地处某河流域,不顾环境保护的要求和周围群众的反映,大肆排放工业污水,弄得当地居民无干净水可喝,无干净水可用,只得集体联名向上投诉。众怒难犯,后来上级部门终于强制该公司新建一整套上级指定的高标准的污水处理设施,还要适量赔偿周围居民的损失。这样一番大折腾,整个公司的布局有了极大的变动,既为此投入了一大批资金,每年还要多出十几万的费用。虽然没有倒闭,但也元气大伤,非几年不得恢复。与其境遇相同的另一家规模较小、实力不足的公司,就只好关门大吉,另起炉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