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十章最熟悉的陌生人
莫景轩眼里的欣喜几乎要满溢出来,不带半分掩饰。
孟一桐的回应,却只是一个礼貌的点头,脸上寻不到一丝老友重逢该有的热络。
他们之间,横亘着一个叫叶明修的男人,也横亘着她失明那十年,无法窥见的光阴。
“这么巧,你也去哥斯达黎加?”
莫景轩的声音很温和,温和里带着一种久违的熟悉。
他啊,曾是叶明修大学时穿一条裤子的兄弟,也是他们那家初创公司,最早的技术骨干。
孟一桐还记得,那会儿的莫景轩,总爱穿格子衬衫,鼻梁上架着副黑框眼镜。
整天把头埋在代码的海洋里,闷不吭声,只有跟叶明修争论起技术问题,才会激动到脸红脖子粗。
眼前的他,早褪去了那一身青涩,换上了剪裁得体的西装,眉眼间的温润,像一块被时光细细打磨过的玉。
“出差。”
孟一桐的回答言简意赅,仿佛多说一个字都嫌累。
她现在只想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待着。任何与过去沾边的人,都会像火星子,轻易点燃那些她恨不得焚烧殆尽的记忆。
“叶明修呢?他就这么放心,让你一个人跑这么远?”
莫景轩的问话,听起来像一句无心的调侃。
在他的记忆里,叶明修是把孟一桐看得比自己命。根子还重的人。
那恨不得二十四小时,都拿根绳子拴在裤腰带上的宝贝劲儿。
孟一桐听到那个名字,眼底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是冰冷的厌恶。
那丝情绪太快了,快得让莫景轩几乎以为是机舱灯光晃出的错觉。
“他忙。”
她吐出这两个字,像是从冰窖里捞出来的,每个字都带着寒气。
莫景轩不是傻子,他立刻就嗅到了空气里那股不对劲的味道。
十年没见了,按理说,这样的重逢本该是举杯畅饮,互诉衷肠。
可孟一桐的疏离和冷漠,就像一堵看不见的墙,硬生生把他推到了千里之外。
尤其是在提到叶明修时,她那种几乎要从骨子里透出来的排斥,根本装都装不了。
“你们……是吵架了?”
莫景轩小心翼翼地试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