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争上前一步,开口安慰道:“行了,人死不能复生,看开点。”
秀芳看见陈争来了,急忙地爬了过来,痛哭起来:“您就是县令大人吧。”
说着,她给陈争磕着头。
“县令大人!”
“您一定要为我们家做主啊!”
陈争将她扶起来,随后命人将尸体抬走,开口道:“走吧,先回县令说。”
随后,一行人便回到了衙门之内。
陈争坐在高堂之上,一路上陈争已经分析了很久。
对方家境贫苦,看一眼房子都能看出来,定然不会是因为钱财。
他开口询问道:“说吧,把事情经过都说一下。”
“你家最近可否有什么仇人?”
秀芬梨花带雨,哭泣道:“回禀大人,我们当家的向来安分守己,而且心地善良,甚至连一只鸡都不敢杀。”
“至于仇人,我们确实没有。”
“也不知道那杀人凶手,为何要对我家当家的下死手。”
“我前天去了娘家一趟,他不会做饭,我走之前给丈夫做了一些饭菜。”
“住了一晚上后生怕他饿到,急忙回来给他做饭。”
“可没成想刚进屋…就看见了地上的尸体……”
说着,秀芳觉得更加厉害了起来。
没有仇人,家里也不富裕。
那是为何要平白无故杀人?
难不成,只是觉得杀人有快感,类似于陈争先前看过的侦探小说类型。
但应该不是,在这个县城,人吃饭都是问题,哪有心思想这些。
而且那些心理变态之人,都会做一些偏激的事,总不能只趁对方熟睡后杀了人然后逃走吧。
不符合病态的罪犯做出的事。
陈争看向一旁的捕快,询问道:“屋子那边可曾发现一些线索。”
捕快回答道:“回禀大人,的确发现了一些蛛丝马迹。”
“窗户上有人员翻越的脚印,尺码是一个成年男子的脚印。”
“想必应该是杀人凶手留下来的,但脚印持续到林子之中就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