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前往港澳通行证。此证在有效期内一次使用有效。
(5)往来港澳通行证。此证有效期5年,可以延期二次,每次不超过5年。出境时须另办好签证,并在签证的有效期内出入境。
(6)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和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上述两种证件实行逐次签注,签注分一次往返和多次往返有效。
(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此证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年,由颁发机关根据申请人出国任务所需时间长短而定。
8.首次因私出境需办理的手续:
(1)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北京市居民去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一式两份的(中国公民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在指定的翻译机构将与出境事由有关的外文材料译成中文。
(3)填写申请表,办理档案所在地或者所在单位、派出所批准同意出境的手续。
(4)交验本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4张二寸黑白护照照片、申请表及有关材料,并回答有关询问,境外材料须提交副本及译文,携带正本备查。
(5)持本人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领取护照。
(6)向前往国驻华使馆申请入境签证。
(7)办理卫生检疫证明和户口注销等手续。
(8)购买机票。
(9)持有效护照、出国卡及前往国入境签证出境。
申请出境时应提交以下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
(1)出国定居须提交拟定居地亲友同意定居的证明或者前往国家的定居许可证明。
(2)出国探亲访友,须提交亲友邀请证明。
(4)出国留学,须提交接受学校入学许可证件和必需的经济保证证明。
(5)出国就业,须提交聘用、雇用单位或者雇主的聘用、雇用证明。
(6)出国旅行,须提交旅行所需外汇费用证明。
9.申请前往台湾需办理的手续:
大陆居民可以申请去台湾探亲、访友、定居、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等,也可以申请去台湾参加经济、科技、文化、体育、学术交流等活动。
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需办理如下手续:
(1)提交户口簿和身份证。
(2)按要求填写《中国公民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3)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同意申请人前往台湾的证明。
(4)提交许可证。
(5)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6)如实回答公安机关有关的询问。
10.参加港澳旅游需办理的手续:
(1)申请参加港澳旅游团的必须由在香港,澳门的亲属担当委托人,并由其到港澳中国旅行社办理委托书、保证书,并交付在港澳的活动费用,然后由委托人将委托书一份和预付费收据一份寄给内地申请人。
(2)内地的申请人收到委托人寄回的委托书和收据副本后,需亲自到所在地的中国旅行社或中国旅行社委托的代理处办理申请旅游手续。
(3)申请人填写的申请表由旅行社统一送当地公安机关审批,并发给往来的通行证件,即“往来港澳通行证”。
(4)参加港澳旅行团的费用采用分段收取的方法。港澳区段必须用港币
或外汇支付,内地区段可以用人民币支付。
11.自费出国旅游需办理的手续:
(1)交验本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填写(中国公民出国(境)申请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