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要是百八十斤的动物,两个大小伙子可以抬回去。
二百六七十斤的家伙,两个人抬着可费劲。
如果道近还可以,毕竟离家太远了。
“我听明哥的!”蔡墩说道,“不过,明哥,你烤肉,我扒皮吧。”
烤肉比起给野猪扒皮要轻松多了。
“卸肉是个技术活,还是我来吧。”
秦明说的绝对是实话,不然,也就不会有庖丁解牛这个成语典故了。
秦明在那边娴熟地肢解野猪,蔡墩这面的野猪肉串也烤得差不多了。
肉香在山林里弥漫。
香味飘进蔡墩的鼻子里,他的肚子开始抗议了。
他也不由得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
这一幕正好被秦明看见,便笑道:“墩子,看着点火,别烤糊了。”
“明哥,烤好了,过来吃完饭再干吧。”
“好嘞!”秦明也是饿了,放下手中的侵刀。
“给,明哥,赶紧造,老香了!”蔡墩把一把肉串递给了秦明。
秦明接过肉串,吹了吹热气,张口一咬一扯,一块野猪肉就入了口。
齿颊留香,让人陶醉。
唯一遗憾的是就是没有咸淡。
但这难不倒秦明。
他把大酱抹在了肉串上,味道顿时更美了!
“墩子,来喝酒!”秦明拧开酒葫芦的盖子,用盖子当酒杯。
蔡墩则是直接用酒葫芦喝。
两人一口酒,一口肉,就这样享受着人间美味。
蔡墩吃得是满嘴流油。
“太舒坦了,明哥,你说神仙是不是就过这样的生活?”蔡墩的表情十分满足。
秦明一笑,同时心生感慨。
底层小人物太容易满足了。
几串肉串而已,竟然有了神仙的感觉。
“墩子,这可比神仙的日子差远了!不过,你只要跟着哥,好好干,哥一定让你过上神仙一样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