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加在孙婆婆家住了三日,把院子拾掇干净。他那身破衣裳洗了晾在灶边,这几日便穿着孙婆婆亡夫的旧衣,虽宽大了些却暖和。
这让他不禁感叹,在物质丰盈的现代社会,他已经很久没有那么珍惜一件衣服了。
闲暇时林加坐在灶台边,把那本《民法典》掏出来一页页地翻,越来越确定一件事:它不是一本普通的书。
之前在菜摊和赌坊,他让人写了字据、按了手印,契约生效。这说明本《民法典》的强制效力,认的是书面形式,白纸黑字,签字画押,不管对方心里愿不愿意,只要他落了笔按了印,契约就算成立。
这就好办了。
林加摸了摸下巴,他一个律师,最擅长的就是让对手在不知不觉间签下对自己有利的合同。
不过眼下最要紧的不是这个,他兜里那几个铜板原是小槐花硬塞给他的,后来赢了钱便还了回去,自己统共剩了不到二十文。这点银钱在镇上吃两顿饭便没了,更别提还那二两银子。虽说赌坊小赚了一笔,林加却没打算以此为业,那种地方,去多了便会被人盯上。
赚钱,还是得靠他老本行啊。
但在这之前,他得先学会这个世界的文字。
临走前,孙婆婆从柜子里翻出一个旧布包袱递给他,林加接过来解开包袱,愣住了。
里面是一身灰蓝色的粗布长衫,针脚细密,领口和袖口都锁了边,林加把衣服抖开在身上比了比,长短竟然跟他身量差不多。包袱底下还有一双新鞋,千层底,纳得密密实实,鞋面上还绣了两朵简单的云纹。
“这衣裳是我男人年轻时候的样式,改一改就能穿,”孙婆婆道,“鞋底我纳了太多,一个人也用不上。”
林加换上新衣服和鞋子,喉咙里像是堵了什么东西,他想起这两天吃饭的时候,孙婆婆确实一直在纳鞋底,原来……
孙婆婆打量着他,浑浊的老眼里露出笑意:“好孩子,真俊呐。”
林加被她夸得有点不好意思,走到水缸边照了照。水面映出一张脸,和他自己在现代的长相差不多,但好像又不太一样。头发长了些,眼睛大了点,鼻子好像也高了点,线条比原来利落些……总的来说,底子还是那个底子,但年轻了好几岁,看着也就二十出头。
还行,他对着水面满意地点了点头,勉强配得上这身衣裳。
“婆婆,”他吸了吸鼻子道,“我会经常回来看您的。”
林加学着村里人的样子,把包袱系好穿在棍上往肩上一扛,推开院门走了出去。还没走出村口,他就听到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林大哥!”
他回过头,小槐花气喘吁吁地跑来,手里攥着一个小布包。
林加愣了下,不解的看着她。
“我不要只待在家里,”她的声音不大,但很坚定,“我也要去谋生路,我不想成为我爹的负担。”
林加看着她,瘦瘦小小的一个人,穿着打满补丁的旧棉袄,脸蛋冻得发红,眼睛亮亮的。
他想说太危险了,想说你一个女孩子不方便,想说等你爹回来再说,但他什么都没说,因为他从她的眼睛里看到了一种东西,当年他从法学院毕业,一个人拖着行李箱在大城市打拼的时候,眼睛里也是这种光。
“好啊,”林加朝她招招手:“那就一起去,哥罩着你。”
阳光从树枝间洒下来,在地上投出斑驳的光影。他低头看了看手里的包袱,又看了看身边一蹦一跳的小槐花,忽然觉得,这个世界好像也没那么陌生了。
罗笆镇比小苗村大了数十倍,两条交叉的长长青石板路连接了各种人家、米铺布庄、药堂茶馆,好不热闹。
林加带着小槐花在镇上转了一圈,找了两间便宜的偏僻小屋住下,林加把安静齐整的屋子让给了小槐花,自己随便将就一下柴火房,一个月三十文,刚好清空他的小钱包,着实让他有些心疼。
安顿下来之后,林加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听哪里可以念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