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派小说网

北派小说网>风华正茂(radiant) > 三更赊水(第1页)

三更赊水(第1页)

初夏后半夜的风总算刮走了白日的闷燥,可城郊野赛场的柏油路面还留着余温,轮胎摩擦过的焦糊味混着尾气,飘在空气里久久散不去。

吵了三个多小时的引擎轰鸣声终于歇了,一辆辆改得花里胡哨的跑车轰着油门四散离开,原本挤得满满当当的停车场,没十分钟就空得只剩沈枭那辆银灰色保时捷,孤零零停在昏黄的路灯底下,车身沾了点尘土,透着刚跑完长途的糙劲。

凌晨一点五十分,沈枭扯下头上的黑色赛车头盔,随手往副驾驶座一扔,金属外壳磕在真皮座椅上,发出一声闷响。他额前的碎发全被汗水打湿了,一绺一绺贴在光洁的额头上,眼尾因为刚跑完高强度的赛程,泛着淡淡的红,连呼吸都还带着点急促,浑身透着股没处发泄的野劲,像匹刚脱缰的马。

抬手胡乱抹了把脸上的汗,指尖蹭过微凉的皮肤,沈枭靠在车门上,长腿随意岔开,一身黑色连帽卫衣松松垮垮挂在身上,帽子没扣,耷拉在颈后,露出线条利落的脖颈和微微凸起的喉结。

卫衣下摆被风吹得轻轻晃,底下藏着劲瘦的腰腹,整个人往那儿一站,就是一副不好招惹的模样——桀骜、散漫,带着十足的少爷脾气,玩世不恭的眼神里,藏着点不易察觉的敏感拧巴。

“枭哥,真不跟我们去市区撸串?刚赢了老鬼那局,压了他半个月的零花钱,不得好好搓一顿?”穿黑色背心的男生扒着自己的越野车车窗,嗓门大得震耳朵,身边围着四五个还没走的玩伴,个个眼神亢奋,脸上还挂着比赛结束后的激动,七嘴八舌地劝着。

沈枭懒懒散散抬了抬眼,桃花眼尾微微上挑,没什么情绪,声音哑得厉害,像砂纸磨过木头,语气冲得很:“不去,渴得嗓子冒烟,没力气陪你们闹。”

他这人向来随性,高兴的时候能跟这群人泡在赛车场整夜,喝酒飙车闹到天翻地覆,没兴致的时候,谁劝都白费半句口舌。

加上刚跑完二十圈野赛,喉咙干得像吞了团火,连张嘴说话都觉得费劲,压根没心思应付这些应酬,只想找瓶冰水灌下去,缓解这股火烧火燎的难受。

“行吧,那我们先走了,你也早点回,飒爷要是知道你又偷偷跑这种野赛场,指定得跟你掰扯半天。”男生知道他的脾气,说不去就是不去,再多劝只会惹他烦,挥了挥手,带着一群人驱车离开,最后一点引擎轰鸣声也渐渐消失在夜色里,停车场彻底安静下来。

静得能听见风吹过路边野草的沙沙声,路灯的光把沈枭的影子拉得又细又长,落在斑驳的地面上,显得有些孤单。

沈枭掏出手机,按亮屏幕,三条未读消息弹了出来,全是哥哥沈飒发来的,时间从晚上九点一直跨度到半小时前,语气一次比一次沉。

第一条:【在哪儿?晚上十点前必须回家。】

第二条:【我查过了,你去了城郊野赛场,现在立刻走,别沾那些乱七八糟的人和事。】

第三条:【沈枭,别让我亲自去接你,丢的是咱们沈家的脸。】

沈枭盯着屏幕看了两秒,指尖在输入框里顿了半天,最终只删删改改,发了一句【马上回,别啰嗦】,直接锁屏把手机塞回卫衣口袋,眉梢不耐烦地蹙了起来,嘴角抿成一条直线,浑身的戾气又重了几分。

圈子里都知道,六连户辖下六家大族,各有当家主事,林家的当家林念,是里头年纪最小的,而沈飒,是六连户这四位男当家里最年轻的一个,才二十五岁,就凭着狠辣手段稳住了沈家基业,手段心性远超同龄人。外人只道沈飒桀骜果决,是天生的当家人,却没人知道,这位年纪轻轻的沈当家,早年也是圈子里响当当的赛车手,比沈枭还野,还敢拼。

兄弟俩没接手家族事务之前,几乎天天泡在赛车场,从正规专业赛道,跑到城郊这种无人管束的野赛场,一同踩油门冲线,一同躲着长辈偷偷修车,那是两人最自在的日子。

后来父母意外离世,重担全压在沈飒身上,他不得不把赛车锁进心底,硬生生磨去一身野性,学着周旋算计,扛起整个沈家,对沈枭的管束也随之变得严苛。

沈飒从不让他碰野赛,说这里龙蛇混杂,危险又失身份,正规赛道的资源他尽数给沈枭备好,可沈枭偏偏执念于此。一来是爱这里的无拘无束,不用顶着沈家小少爷的名头,不用看旁人的眼光;二来也是念着当年和沈飒一同赛车的光景,总觉得在这赛场上,还能找到一点兄弟俩亲近的感觉,不至于如今相对只剩说教和管束,渐行渐远。

这偏僻地界荒得很,除了赛场就是成片的荒地,连个小卖部都没有,更别提卖水的地方。沈枭记得往市区方向走两条街,有一家开了挺久的24小时便利店,叫“旧拾便利店”,之前跟沈飒来附近练车的时候,路过瞥见过好几回,店面不大,却一直亮着灯。

他懒得开车,就想走走路散散身上的汗味和尾气,迈开长腿顺着马路往前走,夜风拂过汗湿的卫衣,带来些许凉意,吹走了部分燥热。

路上连辆车都很少,偶尔有货车呼啸而过,很快又恢复安静,沈枭低着头走路,踢着路边的小石子,心里还在琢磨沈飒发来的消息,越想越觉得闷。

走了快二十分钟,脚都有点发酸了,远处终于亮起一点暖黄的光,在漆黑的夜里格外显眼。沈枭抬眼望去,正是那块写着“程记便利店”的灯牌,灯牌边角都泛黄了,看着有些旧,却亮得踏实,周围全是矮旧的民房和荒地,就这一家店开着,显得孤零零的。

沈枭加快脚步走过去,伸手推开玻璃门,门上挂着的塑料风铃“叮铃哐啷”乱响一阵,声音刺耳得很,他皱了下眉,抬脚走了进去。

店面不大,也就二十多平,被货架挤得满满当当,却收拾得异常整洁,一点杂乱的感觉都没有。零食、饮料、日用品分门别类,码得整整齐齐,货架擦得锃亮,地面刚拖过,还带着淡淡的消毒水味,连一点灰尘都看不见,和外头荒僻脏乱的环境比起来,简直格格不入,一看就是老板打理得极其精细。

店里没有其他顾客,安安静静的,只有冰箱运作的轻微嗡嗡声。收银台后面,靠着一个男人,正低着头,指尖在手机屏幕上快速滑动,不知道在看什么,周身气场冷硬,半点没有寻常便利店老板的和气,反倒透着股生人勿近的狠劲。

听见风铃响,男人缓缓抬眼,目光直直朝沈枭扫了过来。

沈枭的脚步瞬间顿住,目光也直直撞了过去,心里莫名咯噔一下。

男人生得极高,目测至少有一米八八,肩宽腰窄,身形劲瘦,却藏着满满的爆发力,看着就不好惹。穿一件洗得发白的黑色短袖,袖口卷到小臂,露出一截线条紧实的胳膊,手肘处有一道浅淡的旧疤痕,不算明显,却平添了几分混过社会的痞气。

短发剪得利落,额前碎发遮了点眉峰,眉骨高挺,眼窝微深,一双黑眸沉沉的,没什么温度,眼神锐利得像刀,扫过来的时候,带着点审视的意味。

下颌线锋利得像刀刻,鼻梁高挺,嘴唇偏薄,整张脸没有半点柔和的地方,全是冷硬的线条,周身散发着一股“别来烦我”的冷淡,混着点地下摸爬滚打过的混不吝,怎么看都不像安分守己开店的老板,反倒像刚从拳场下来的狠人,或是蹲点找人的混混。

这人正是程寂。

他扫了沈枭一圈,没起身,没打招呼,甚至连个多余的表情都没有,只淡淡收回目光,重新低头看着手机,语气敷衍又冷淡,透着点不耐烦:“要什么自己拿,柜台能扫码,现金也收,别乱动东西。”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