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球场热血诗会相知
10月26日,江州的秋意已经浓得化不开。盛夏路两侧的法国梧桐把整条路染成了鎏金色,风一吹,掌状的落叶打着旋儿落在篮球场的铁丝网外,被场子里震耳欲聋的呐喊声掀得又飘了起来。
江州大学一年一度的新生篮球赛,在这一天迎来了小组赛的焦点战——土木学院对阵金融学院。
这场比赛从一周前就成了校园里的热门话题。一边是土木院以江琛为核心的内线高塔队,这个来自甘肃的一米九西北少年,凭着一手精准的篮板和强硬的内线突破,在前三场小组赛里场均砍下20分15个篮板,成了新生篮球赛里最亮眼的内线球员;另一边是金融院以陆刚为核心的外线射手队,这个江州本地少爷凭着一手百步穿杨的三分球,带着金融院三战全胜,成了夺冠的热门队伍。
更让大家津津乐道的是,江琛和陆刚,是同一个宿舍的兄弟。
赛前三天,302宿舍就因为这场比赛,分成了两个阵营。
每天早上六点,江琛就抱着篮球去球场训练,球衣后背被汗水浸得透湿,直到早八课快开始才往教学楼跑。他的膝盖上贴着厚厚的肌效贴,是前一场比赛被人撞了之后留下的伤,却依旧雷打不动地每天加练两个小时。
“江琛,差不多得了,不就是一场小组赛吗?”陆刚靠在宿舍门框上,看着他往包里装护膝,忍不住调侃,“到时候场上被我晃倒了,可别回宿舍哭鼻子。”
江琛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把护膝往包里塞得更紧了:“球场见真章,你那三分球,到时候我盖得你连篮筐都找不着。”
嘴上互不相让,可转身江琛就偷偷给陆刚接了一杯热水,放在他的桌子上:“你天天熬夜练三分,嗓子都哑了,多喝点水。别到时候投不进,怪我没提醒你。”
陆刚看着那杯热水,嘴角偷偷扬了扬,转身从柜子里拿出一双全新的专业篮球袜,扔给了江琛:“你那双袜子都磨破了,穿这个,别到时候崴了脚,说我胜之不武。”
坐在桌子前改诗稿的许星河,抬头看着两个人,忍不住笑着摇了摇头,低头继续修改手里的诗。
俄语诗歌协会的迎新诗会,就在篮球赛当天的晚上。这个来自苏州的江南少年,为了这场诗会,已经熬了整整三个晚上。他手里的诗稿改了一遍又一遍,纸页上满是涂改的痕迹,题目从《初遇》改成《梧桐》,最后定下来,叫《盛夏路的梧桐》。
这是他来江大之后,写的第一首长诗。诗里写的是302宿舍的六个少年,写的是西北的风沙、江南的烟雨、苏北的星子、苏南的晚钟,写的是他们拖着行李箱撞进同一片屋檐下的欢喜,写的是少年人眼里不灭的光,和对未来的期待。
“还在改呢?”夏龙飞举着相机走过来,对着他手里的诗稿拍了一张照片,“别紧张,你的诗写得那么好,肯定没问题。下午我们去给江琛和陆刚加油,晚上全员去给你撑场面,一个都不少。”
许星河推了推金丝边眼镜,指尖微微蜷缩,还是掩不住眼里的紧张:“我从来没在这么多人面前,读过自己写的诗。总觉得,把自己的心事摊开在别人面前,怪不好意思的。”
他从小跟着爷爷读诗写诗,写满了五个厚厚的笔记本,却从来只把诗锁在抽屉里,只给爷爷一个人看过。爷爷去世的时候,把那五个笔记本留给了他,跟他说:“文字是有力量的,它能跨过山海,能让陌生的人心意相通。别把它锁起来,要让它被人看见。”
这场诗会,是他第一次,把自己的诗,读给陌生人听。
“怕什么?”夏龙飞拍了拍他的肩膀,“我们六个,就是你的头号粉丝。到时候我们坐在第一排,谁要是敢起哄,我们当场就把他轰出去。等你读完,我们给你送最大的花束,让你成为全场最靓的仔。”
苏文哲和王一禾也从书本里抬起头,对着他点了点头。苏文哲难得开口,语气很认真:“你的诗写得很好,不用紧张。我们都会去。”
王一禾也跟着腼腆地笑了笑:“对,我们都去给你加油。”
许星河看着兄弟们,心里的紧张,忽然就散了大半。他低头看着诗稿上的字句,那些关于相遇、关于陪伴、关于青春的句子,忽然就有了温度。
下午两点,学校的室外篮球场,已经被围得水泄不通。
铁丝网外站满了人,加油声、呐喊声此起彼伏,连旁边的教学楼走廊上,都趴满了看比赛的学生。夏龙飞带着许星河、苏文哲和王一禾,早早地占了第一排的最佳位置,手里举着写着“江琛加油”“陆刚冲鸭”的牌子,夏龙飞举着相机,镜头对准了球员入场的方向,准备记录下每一个高光时刻。
哨声响起,双方球员入场。
江琛穿着土木院的红色球衣,11号,身形挺拔,站在内线,像一堵稳稳的墙。陆刚穿着金融院的白色球衣,7号,眉眼锋利,站在三分线外,漫不经心地转着篮球,嘴角带着点玩世不恭的笑。
两个人在中圈相遇,陆刚抬了抬下巴,对着江琛挑了挑眉:“准备好了?”
江琛咧嘴一笑,伸出拳头,和他的拳头轻轻碰了一下:“放马过来。”
跳球开始,江琛凭着身高优势,稳稳地把球拍给了队友。队友接球快攻,上篮得分,土木院先拔头筹,场下瞬间爆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声。
可金融院很快就追了上来。陆刚在外线跑位,接到队友的传球,没有丝毫停顿,抬手就是一个三分,篮球在空中划出一道完美的弧线,空心入网,刷过篮网的声音清脆得好听。
场下的女生瞬间尖叫起来,喊着陆刚的名字,一声比一声响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