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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第1页)

第三十七章

驼队走得很慢,比盘桓在东岸附近期待猎物上钩的渔船还慢,沙漠上干燥的空气让元喷嚏连连,鼻头红肿得像被捏扁的柿子,太阳高悬在距地平线很远的地方,他甚至不那么确定那就是太阳,它的光线太散了,沙漠上空的空气很晴朗,云层稀薄,但是他总觉得空气中有某种朦朦胧胧的东西遮住了阳光。

“是水汽。”老商人马承远解释道。他承包了这唯一一条连接最大绿洲市和北方诸国它们中有些规模甚至还没有绿洲市大的航线,一条沙漠航线,也是这个由十七头阉割过的成年公骆驼组成的颇具规模的驼队的老队长,他的儿子马凯不愿意接他老子的班,于是驼队大小事务依旧要有马承远和他的老伴操办,他负责跟队反复穿越沙漠,这活太苦,女人可干不了。他的老伴则在家联系业务,兼管财务,用她的话说,把住了男人的钱,就把住了男人的根,把住了他的根,他的心爱去哪去哪。一点没错,元想,他就不会被别人把住根,因为他一文钱都没有。他关心的只有罗尔夫在哪,杀了他,换回女儿的命。他别无选择。

“水汽?”元反问道,他四下张望,沙漠中除了躺在地上不安分的黄沙,就是被吹起来在天上飘着的黄沙,哪有水。

老头看出了他的疑虑,他的眼睛一个大一个小,非常明显的不对称着,仔细观察还会发现可能还有点一高一低,但是这不妨碍他目光锐利,多年的从商经验让他有出色的识人技巧,元在他面前总是不自在,他是个有秘密的人,每个人都有秘密,但是他的比较危险,所以他总是刻意回避着老头的目光,这时老头紧盯着他,以微小的动作指了指他,又指了指自己,他又环顾一周,看了一圈驼队:“我们的水,沙漠会把所有活着的东西的水都吸干,然后送到天上去。”

“你们为什么要在这生活?”元意识到自己问了一个愚蠢的问题,就像在问鱼为什么要在水里活着,鸟儿为什么要在天上飞,人为什么要吃饭一样愚蠢,因为他们生来如此。他咳嗽了两声来缓解尴尬。

马承远倒不以为意,他见过的蠢人太多了,不差眼前这一个,“这里钱好赚,很多人愿意来这,即使要穿过这么一片鸟不拉屎的地方,”他挑着比较大那只眼睛看着他,显得左眼更小了,“最大绿洲市可是个好地方啊,南方人。”

他一直叫他南方人,这让元有种被整个地区排斥在外的感觉,他抹了一把水一样的清鼻涕,自打进沙漠之后它就一直流个不停,让人心烦不已,可他不得不来这,据说罗尔夫当年叛变投敌的时候偷走了一辆战争之环通信车,而帝国在这辆车消失了十一年之后再一次捕捉到了它的信号,那意味着当年战场上著名的“狡猾的孤狼”罗尔夫也许就藏在这附近,而绿洲市是最接近它的有人类活动的地方,“这也太苦了点,希望那儿不会让我失望。”

“呵呵,不会的,南方人,绿洲市永远不会让人失望,尤其是像你这样求财的家伙,”老头看他把鼻涕抹在裤子上,隔着一头高个骆驼的驼峰递过来一块手帕,“你就知足吧,那些真正的蠢货是不会舍得花钱雇我的。”

“那你也太贵了点,”驼队从绿洲出发,十七头骆驼满载,除去马承远和他的助手小三毛,送了十五个客人出去,可是回来的时候便不那么如意,绿洲守卫在那场爆炸之后损失惨重,能覆盖的范围大大缩小,原来,在驼队最繁忙的时候还会派出至少一台车的队员护送到底,现在他们自顾不暇,沙漠中最大的鬣狗帮一夜之间覆灭了,头领消失无踪,守卫队抓了几个小毛贼关在绿洲监狱,沙漠上没了鬣狗,多了好几群野狗,鬣狗在的时候,交了钱能活命,现在交了钱能不能活命,要看抢劫的人是谁,还要看他们心情好不好,没有人愿意在这个时候穿越沙漠去绿洲,除非他们有不可抗拒的理由,比如元,还有说话的这位张铁蛋,至少他自称这么一个滑稽的名字,谁知道是真是假,就连元也没用本名,他自称袁念熙,是个在南方有无数庄园的水果商人,毫无想象力,但是有效,在危险的地方做事,取一个假名是保护自己成本最低的方式。

“贵?”马承远没有表现出明显的不高兴,但是嘴角不为人察觉的撇了一下,元发现这是他的习惯动作,当他听到与自己相左的意见又不便反驳时,他就会下意识的做这个动作,现在是上午,他们顶着太阳走了不过两个小时,他的嘴角已经撇了二十几次,平均每四分钟他就要撇一次,“那些人可没机会说贵。”

元顺着他的手指看去,沙丘下面有半掩着一截不知什么生物的骸骨,骨头呈灰白色,风化的很彻底,沙子堆积在它下面,从它的缝隙中穿过,有一根不知开始便是如此,还是被流沙推动,垂直在沙漠中指向天空,像是一根不服气的中指。张铁蛋一愣,随即也是一副不服气的模样,“那肯定不是人骨头!你少吓唬我,别以为这样我就得乖乖掏钱。”

“随你,我最尊贵的客人,”元知道这句话其实是在骂人,马承远一旦遇到这样胡搅蛮缠的人便会抬出这句,让对方弄不清他的态度,“丧地沙漠对言而无信的人可从来都不仁慈。”

“哼!”张铁蛋没接话茬,因为他看到风吹过盖在骸骨上的沙子,露出了它的头骨,是人都能认出来那是什么生物,一个男人,或者一个女人,总之不是一个孩子,他吓得不轻,双腿用力夹了一下骆驼的肚子,那只骆驼不声不响加快了脚步,带着他走到队伍前面去了。

“尊贵的客人,不要走太远,”马承远高喊:“我的骆驼会自己找到家,你最好一直坐在上面。”张铁蛋已经走远,元确定他肯定能听清老头说的什么,他只是装作没听见而已,马承远转过头来对他说:“总有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不吃点苦头他们永远也长不大,你说是吧,南方人。”

他没有叫我尊贵的南方人,元想,可他作为一个商人来说,终归还是刻薄了一点,他可不想那句话不对得罪了他,于是他选择闭嘴。

沉默让沙漠旅途更加难熬,太阳好像一直那么高,永远不会动弹似的,元希望自己变成一个仙人掌,或者是沙漠蜥之类的东西,前者散热慢,后者可以钻到沙层深处凉爽的地下,哪一个都比坐在骆驼上要强,他可不想被吸干水分,他的骆驼一边走一边拒绝着草料,马承远将鲜嫩的水草装在骆驼屁股两侧的补给箱里,客人的货物不能占用补给箱,这是他的原则,元一度猜想他爱骆驼更甚于爱钱。

骆驼不断的咀嚼让元口渴难耐,他的水喝光了,向马承远买要花上比外面贵五十倍的银币,帝国银币在这里不流通,北方诸城各自有独立的货币,而且互相承认,可以兑换,唯独不承认帝国银币,他们说帝国银币缺斤少两,元觉得那只是因为他们讨厌帝国而故意找的借口。

修斯给他特批的帝国通行证在临近帝国边界的几个城市还好用,他甚至被当做帝国特使而受到了一些特殊的照顾,但是一旦进入北方诸城的领地,它就变成了一张废纸,他只能冒充水果商人,装作考察项目的样子在城市之间穿梭,在维持他商人的形象和打点通关官员上他花费不菲,不得不小心翼翼的接些零活来保持平衡,但他依然入不敷出。

现在他连个银币都没有,整个兜里只有区区二十几个铜板,帝国铜板,我肯定是最穷的水果商人,也肯定是最窝囊的帝国刺客,他舔着干瘪的嘴唇沮丧的想,他把头巾裹得更严实一些,将汗水保留在头巾之内,减少一些水分的蒸发。

马承远递给他一袋水,他迟疑着接了过来,老头微微一笑,“干挺可挺不过去,还有三天的路,你的水没了,你以为自己是机器人吗?”

元拧开壶盖,托着水袋对准喉咙,咕咚咕咚灌了一大口,他第一次觉得水是这么好喝的东西,雨水涩,海水苦,这一袋水清凉甘甜,他的毛孔嗷嗷尖叫着,又有水可以从它们中间挥发。

三天,太漫长了,他的女儿元熙多一刻都等不得,他最后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的全身已经开始僵硬,只有眼珠和舌头还可以自主活动,元熙眼中含泪的样子让他心痛,明明她是一个最会笑的女孩,那个时候她还在跟他说:“爸爸,不要担心,我没事的。”他不能让他的女儿多等,他已经耽误了太长的时间,他请求道:“我们不能再快点了吗?”

马承远嘴角挂着轻微的笑意,又是那副让元浑身不舒服的我看穿你了的表情,他说道:“客人,你很急啊,你的水果要坏了吗?”

马承远的话让元警觉起来,他意识到自己已经孤身深入到接近目标的位置,他不知道罗尔夫身在何处,也许他只是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也有可能,他改头换面,耳目遍地,贴身放着的罗尔夫的照片让他皮肤发烫,我难道暴露了吗,“我,额……买卖总是早做早好,越早做完越赚钱不是吗?”

马承远笑意更浓,“买卖不是这么做的,相信我,我干了几十年驼队了,抄近路是最慢的,欲速则不达,年轻人。”

他显然不相信我,元不知道该说点什么才能打消这老狐狸的猜忌,他只好再次选择沉默。马承远看起来却谈性正浓,他继续道:“除非你做的不是水果买卖?别那样看着我,南方人,像你这样的人我见得多了,卖水果?在北方诸城?没问题,在绿洲市?没门,哪有商人会做赔本的买卖?”

“没人来绿洲卖,我才要先人一步。”元知道他的辩解听起来很可笑,不过聊胜于无。

“那你一定是个非常有上进心的水果商,”水果商三个字他加重了读音,嘴角上的笑意更浓了,“那你到了绿洲市打算怎么办?用你那十几个帝国铜板做你的水果样品吗?这样绿洲里的混混们就会赶着去南边进你的水果?你可以借此发一笔大财,我尊贵的客人。”

元已经有些恼火了,他重新审视着这个老成精了的商人,他说这些到底是什么意思,他到底看穿了我多少,他是一个有潜在危险的敌人,还是一个口无遮拦的老人,元的手指藏在衣服下轻微抖动,白色长袍下是他削断了枪管的双管猎枪,沙漠之中,除了驼队四下无人,随行的乘客昏昏欲睡,张铁蛋远远走在前面,他们身后是一个白白净净的胖子和他的老婆,或者是情妇,管她是什么,这两个人打扮得比元更像商人,女

人一路上不停在跟那胖子念叨不该把她女儿独自留在沙蛮地的事,胖子听得不厌其烦,元的耳朵也快起茧了,这两个人应该没有威胁,再后面隔了两头骆驼的位置有个阴沉的瘦子,他还嫌不够热似的穿了身黑色长袍,元一直没有看清他的长相,一双露在外面的眼睛却足够让人印象深刻,左眼冰蓝,右眼碧绿,不知藏在他面罩下的脸是不是也像土斯猫一样,这人也许会有点威胁,再之后便全是他们的行李和马承远的货物,最后是马承远的秃头徒弟小三毛,双手捧着一个笔记本,指缝中间卡着他的长鞭,嘴吧里咬着一根笔,心不在焉的殿后,全神贯注的写诗,他应该去上学,而不是跟着驼队受苦。元仔细的评估了风险之后,开始认真的考虑要不要在这里干掉马承远,一旦动手,这些人就都得死,他不想引人注目,也不想走漏风声。

马承远依旧在跟他喋喋不休,他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像他这样的老商人,成名已久的驼队,主人一旦死了,一定会弄得满城风雨,他这样的外来人想藏都没地方藏,这违背了他的本意,于是他斟酌了一下,决定单刀直入,打断老人的话头,说道:“老板,你到底想要从我这获得什么?”

马承远一愣,随即明白过来,他哈哈大笑道:“别紧张,南方人,像你这样的人我见得多了,你放心我不会出卖你和你的秘密的,因为我根本就不知道,你以为绿洲市都是什么人,军火商,金粉客,北方诸城的间谍,哥玛帝国来的探子,混混,强盗,妓女,要什么没有,这些人的买卖才是这座城市的主流,你要想不引人注目,最好说自己是帝国派来的杀手,要干掉某个敌对势力的大人物,”元听到这句差点就掏枪了,只听他声音越来越大,引来其他旅客的注目,“不然你以为这里为什么叫绿洲?不仅是因为它挨着沙漠中最大的湖,而是因为这里是罪犯们的绿洲,只有在这,情报、军火、药品、奴隶可以拿到台面上来售卖,只有在这,才可以买到远在天边的素未谋面的人的脑袋,只有在这,傻子才会卖水果,那会让你丧命的,我尊贵的客人。”

既然把话挑明了,元犹豫着要不要把罗尔夫的照片拿出来给他辨认一下,张铁蛋从前面催着骆驼赶回来了,他慌里慌张,面色苍白,对马承远说:“老头儿,刚才他问你有没有近道,到底有没有?”

马承远嘲弄道:“怎么,你也有买卖急着做?”

张铁蛋急了,高声道:“老头,你只要走近道,我给你双倍的钱!”

他的声音引起了其他旅客的注意,女人先开口道:“哎哟,这条路走得好好的,我可不要赶着走什么近道,你要走自己走好了,干嘛拖着我们,是吧,亲爱的。”

她的胖子男人唯唯诺诺,不知是因为紧张还是虚弱,他出了比别人多上三倍的汗,一直在用手帕擦,可是怎么也擦不完似的,他全身如水洗,顾不上给她回话,只是连连点头。

张铁蛋骂道:“你个臭娘们,有你说话的份吗?你知道我是干什么的,再废话把你关到绿洲监狱里去,我哥们是绿洲守卫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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