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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爱有多久2(第1页)

第十章 爱有多久(2)

曾经以为天长地久,其实只是萍水相逢

放手是一种无奈的绝望,痛彻心扉。当曾经珍爱如生命的人即将相逢陌路时,才恍然大悟:原来,曾经以为的天长地久,其实不过是萍水相逢。

曾经以为可以这样牵着手一路走下去,可是放手了才明白一切只是两条平行线,当一切都烟消云散,平行的依旧平行。即使相隔不远,也已是人各天涯。

勇敢的代价是自己先放下,承认失败、接受无奈,轻轻地叹口气,祝福他今后幸福快乐。从此心若芷水,难起波澜。

卷缩在角落,等待着伤口平复,体会敢爱敢恨敢失去的洒脱。

幸福的感觉也许只能刹那,刹那过后,是一个人的精彩。

放手的日子,总是落落孤欢,会莫名地为了一首歌,一部戏,一个情节。甚或是一句话而泪流满面。总觉得天是黑的,云是灰的。

总觉得失去了生活的意义。朋友告诉我:你什么也没有失去,你只是回到了认识他以前的日子。我释然,就像烟花不可能永远挂在天际,只要曾经灿烂过,又何必执着于没有烟花的日子呢?

我们都是凡尘男女,挣不出纠缠的情网。逃不过爱与被爱的旋涡,心碎神伤后。是漫无止境的寂寞,寂寞吗?或许吧!再也不用为了猜测他的心思而绞尽脑汁,会不会轻舒一口气,感觉轻松一点点呢?

是真的想开了吗?可以平静的面对他和她。纵然心里有种隐隐的说不出的酸楚。可是我不会落泪,哭泣是因为一个人的记忆在心里。无论怎样也不肯散去。我一次次的问自己:“爱你我怕了吗?”答案是肯定的,我怕了,我真的怕了,千疮百孔的心,脆弱得再也经不起痛入骨髓的折磨,于是我放了他,也给自己放了一条生路。把他凝成一幅画,深深的刻在脑海里。。。看着,想着,可是不会在做画中人,置身画外,才能更好地欣赏画的美丽,不是吗?

用力地握握手,真诚地说声:“再见,珍重!”转过头,洒脱的走开,让背影深深地烙在他的脑海里,当你能够用释然的心态去回忆,你们的点点滴滴,你就可以体会到放手后的美丽。

上帝让我在错误的时间遇上了你,我。。。哭了。

它让我在正确的时间离开了你,你。。。会哭吗?

一次次说这次真的放下了,不知道自己还能这样骗自己多久.

分享生活的乐趣

一直在想爱情与自己无关,一直在祈求上天什么时候能让我遇到我的爱人,也许是我的真诚感动了上帝吧。我真的恋爱了。苦苦等了这么多年,我终于等到他了。我们是真的很有缘分,见第一面的时候我就感觉我俩会有点什么,说不清楚的感觉。虽然他的长像我有点接受不了,他是法国人,但人很好。他真的很爱我。不知我俩在一起是对还是错,我是真的很喜欢他,最起码我能确定他很爱我。我喜欢的细心、喜欢他的真诚、喜欢他看我的眼神,我喜欢他的一切。现在的我很幸福,因为总有一个人在想着我,这几天他学校考试,我们有三天没见了,我们彼此是那样期待着快点见到对方,这种幸福感从来没有过的,我知道我恋爱了。我爱上了这个法国人。短短的三天没见,我竟然如此牵挂他,我太想念他了。在他的短信当中也是如此的牵挂着我。

都说法国男人是最浪漫的了,这点我可以确定,他是很浪漫,总是让我很感动,让我觉得生活原来如此精彩,以前的我总是觉得生活没什么意义,每天除了工作就是学习。现在我每天特别开心。他让我觉得生活很有意义。有很多值得去enjoy。每天给我的短信不下三十条,我俩总是有很多话说,他总是给我讲一些我不知道的事,让我更加了解他的国家。每天在同一家咖啡厅见面的我们,总是流露出幸福的笑容。不管别人怎么想,我是爱他的,也不知我俩以后是怎么样?我也不想去想了,我想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

有时觉得很有意思,一直在寻找自己的真爱,等了这么多年,他原来是从那么远的地方来。尽管家里人都反对我们俩在一直,尤其是妈妈接爱不了外国人,可是我喜欢他,我知道我俩在一起是幸福的。我不想在埋藏我的爱了,我想要跟我喜欢的人在一起。不管我俩以后如何,我只想现在幸福。现在快乐就可以了。

五一马上就到了,我们俩要去旅行了,我想跟他一起去分享生活的乐趣。我真的很开心。

刻在课桌上的初吻

我的蓝裙子被风拂动,我的心惆怅地融化了。

上了大学以后,天的颜色好像都变得比以前蓝了。那时候,我是一个喜欢银杏树、喜欢蓝裙子、经常坐在阳台上看小说的女孩子。

我喜欢一个人。我也不知道怎么会注意到他,只是有一段时间,我总会遇见他,看到他不经意地从我身边走过,或是在同一个场合出现,我都会很紧张。

坐在图书馆的阅览室,笔直看过去,又是他!那么一双的闪亮的眼睛,不怀好意却又那么英俊,我知道男人不应该靠一副脸容取胜,但我实在是被他的容颜征服。那眼睛,可以看牢一个人,一眨不眨,黑眼珠的颜色深浓,白眼珠却是残酷,睫毛更有一种羞涩的意思,他太奇怪了。我喜欢他。

1997年4月25日傍晚我坐在阳台上的时候,忽然他从下面经过,他穿黑色T恤,戴一顶鸭舌帽,帽子反着戴,把鸭舌头遮着后脑勺。他手里抱着一个球,像个小流氓似的悠闲地走向远处的篮球场。我的蓝裙子被风拂动,我的心惆怅地融化了。

我便跑去蓝球场,远远地看着他与别人打球。他们都是男生,有几个人注意到我了,便互相转告,大家都看我,他也几次回过身来,但是他没有表情。

他们并没有起哄,只是认真地打球,我突然觉得自己又土又傻,便走了。

我决定忘记他。但是转眼机缘又来了,开运动会时,我又看见黑色恤的他,他的反戴的帽子,小流氓似的走路姿势,淡漠的神情。那一天,我和好朋友一起走,我告诉好朋友那个男生我喜欢。

她了看他,对我说:“看起来不象好人吧。”我说:“对。”我们尾随他到了他们班的位置,我这下看清楚,他是管理系的,比我高一年级。

从此我对管理系的人印象特别好,看见他们便微笑,真是爱屋及乌,而且也时常修习自己的言行举止,立志做到不论何时遇见他,都要他看到一个完美的我。我还设想很多与他相遇的方式,比如我抱着书从教室里出来,他一下子撞到我;或者某天穿一条美丽的裙子,他注意到我;或者,我被车撞倒,他正巧经过……

但是我设想的事情都没有发生。真正的相遇很简单。那天我在图书馆又看到他,我们俩,只隔着一张木桌,我便写了纸条,而且也没有任何修辞,只是写上我的名字,说想和他交往。我不敢看他,把头低在书上。然后,当我抬起头来,发现他已经走了,当时我真是好后悔,被拒绝的滋味是有一刻甚至想自杀,我便伏在桌上,想哭又哭不出。

到很晚,我才走,整个人像被雨淋湿了,无比的颓丧,然而,当我走到大门口时,我看见他正坐在台阶上,他转过身,看到我,笑了,说:“笨蛋!”我惊喜的差点跳起来,然后他牵起我的手,把我送到宿舍门口,然后他向我要我的图书证,把里面的一寸照片撕下来,放自己的口袋里,就走了。

我们在约会,我特意穿上为了见他才买的新裙子,我想他一定也感觉到我这么隆重的出场是为了什么。他笑了笑。我没走到很远的地方,回来时他把我提到过的东西,比如侦探小说,他的照片,张楚的歌,全都拿给我。

紧接着我们系去承德考察,我便日日夜夜思念他。去到陌生的城市,看到好的东西都想买给他,觉得每一首情歌都是在描述我们。买了好吃的无花果,这种外表丑陋却无比甜蜜的小果实,有许多细小的籽粒,我回来时,和他一起却看电影,就吃无花果,吃得两个人又快乐又难受,这便是初恋的滋味吧。回来的路上,走过一棵大槐树下,我们互望对方,他的眼神看起来又不怀好意了,但是我忽然笑起来,想到两个人满嘴无花果籽粒,怎么能够接吻呢,我便转过头去。

我问他:“欧阳梓,你爱我吗?”他说:不知道,不清楚。他只是用眼睛看着我,笑了笑。后来有一天,他找到我对我说,他原来的女朋友回来了,他和她在一起。当时我站在他面前,并没有像电影里的女孩子那样优雅地给他一巴掌,我气得抓起地上的石头打他。他的胸口中招,但是没说一句话,只是沉默地走了,倒是我哭哭啼啼地受了很多伤。

我又恢复到散淡的读书生涯里去。他再没有让我见到他,是啊,还什么见面的必要呢,像他这样的人,我应该有所预感的,他怎么一生只有一个女孩?而我需要的是温厚持久的爱情,与他能给我的恰恰相反。那天下午我坐在阳台上看书,忽然流下眼泪来,时间过的很快,他毕业了。

正是毕业生离校的日子,宿舍里很乱,有些人在哭,有些人吃东西,有些人去上自习,就在那个晚上,他忽然出现,那晚我们寝室只剩下我一个人,他推门便进来了,一句话也没说,就把我拎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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