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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习惯和风气对道德情感的影响(第1页)

第二章习惯和风气对道德情感的影响

习俗和风气对于美感的影响如此广大,以至行为美也不例外。但对于行为美来说,这种影响却是要小得多。习惯成自然,通常的外在形状总能让我们看顺眼,不管开始时它们与习俗或者风气多么水火不容,但是,尼禄或克劳迪厄斯式的品质和行为,是习惯永远不会使我们与其协调的东西,也是风气永远不会使其为人们所赞同的东西;前者总是恐惧和仇恨的对象;后者总是轻视和嘲笑的对象。我们的美感所赖以产生的那些想象的原则,是非常美好而又脆弱的,很容易因习惯和教育而发生变化;但是,道德上的赞同与不赞同的情感,是以人类天性中最强烈和最充沛的感情为基础的;虽然它们有可能发生一些偏差,但不可能完全被歪曲。

虽然习惯和风气对道德情感的影响并不完全如此重大,但是,同它在任何其它地方的影响相比却非常相似。当我们天然的是非之辨与习俗和风气相吻合时,我们的情感就会更加敏锐,爱憎就表现得更加明显。所以,受到真正的良师益友而非狐朋狗党影响的人会习惯于正义、谦逊、人道和理性,而难以容忍它们的对立面。而不幸在暴力、堕落、虚伪中长大的人,即使良心未泯,也难以被别人看作正直的人,因为他们自幼对这些已习以为常,从而完全丧失了对这些恶行的愤慨,并且对应该为此受到惩罚没有任何的意识。

有时,风气也会冷落某些本应受到尊重的品质,而对某种程度的混乱进行表彰。例如,在查理二世在位时代,某种程度的**不羁被认为是自由主义教育的特征。按照那个时代的看法,这种**不羁是同慷慨大方、真诚、高尚和忠诚联系在一起的,以这种态度行动的人被证明是一位绅士,而不是一个清教徒。因而,某种程度的落拓不拘会被看作是自由主义教育的烙印。相反,庄重的举止和得体的行为则被与欺骗、狡诈、下流、伪善视为一道。那时的浮华之徒都爱赞美大人物的缺陷,仿佛这是好运的体现和高层的美德,跟自由、独立、坦诚、大度、温文尔雅密切相关。而地位比较低的人所具备的美德——节俭简朴、勤勉刻苦和严守准则,在他们看来似乎都是粗俗的和讨厌的。他们把后者的美德同那些品质通常归属的地位的低下联系起来,同自己猜想的,通常与诸如卑鄙的、怯懦的、脾气坏的、虚伪的和小偷小摸的性情相伴而生的许多重大缺陷联系起来。

人们的行为方式和思想感情因职业和生活境遇的不同而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诚然,每一阶层和职业都有其惯常的准则。然而,中庸却是我们所普遍认同的思维方式。在各个阶层中,总有那么一种人,特殊的生活条件和境遇给他们的烙印并不太深或者太浅。而一个人固然应该体现出他的职业特征,但却不应无时无刻地故意卖弄。同样,不同的生活和年龄阶段也都有着不同的行为方式。例如我们习惯于老人的庄重沉稳,衰老多病、饱经患难使他们更令人尊敬。年轻人,我们则希望他们表现得机敏、活泼和朝气蓬勃。因为我们的经验认为,所有新生事物都会给年轻人白纸一样的心灵带来强烈冲动。相反,老年的保守迟钝或者青年的轻浮虚幻则会让人觉得不舒服。我们希望青年能学习老人的老成,老人也能保持些轻快活跃。然而,老年人的呆板拘谨若出现在年轻人身上就会显得滑稽;年轻人的放纵、轻率和虚荣如果在老年人身上太明显,也会被人蔑视,这就是所谓的过犹不及。

每个阶层或职业都有其特殊的行为方式,这是由习俗塑造的,不过有时这些行为方式也可以脱离习俗而具有适当的独立性。如果我们考虑到人们由于受自然影响,生活环境千差万别,我们就会对这种特殊的品质感到由衷的钦佩。我们认定一个人的行为恰当,并非仅仅因为他的行为只适合他所处的某一环境,而是适应他所处的所有环境。如果他完全被一种环境所束缚,而不能恰当地适应其他环境,可能就无法得到我们的完全赞同。不过,如果环境变化不大,我们也不能太过强求他。在私生活中,一位父亲失去独生子而表现出悲伤和脆弱的情感是完全正常的。但作为军队统帅,在公众的安全和荣誉需要他倾尽全力时,如果表现出这种情感,就是不可原谅的。因为在正常情况下,不同职业的人们由于处理不同的事物,会产生不同的感情。因而我们应当设身处地地从他们的角度考虑问题。此外,我们可以希望一个官员表现出对生活乐趣的追求,但难以接受一位牧师也这样做。因为作为传播天国福音的信使,牧师的使命是为世人的严酷前程以及预言违背原则会带来的各种不幸进行祷告,同时他本人应该作为自己说教的第一个执行者。因而,即使生活得轻松**的人们也会认为,牧师的心灵应该充满着庄严肃穆的情绪,而不是轻率、冷漠以及各种鸡毛蒜皮的琐事,因为这些都不适于这一使命。对于一个牧师,我们在他身上最希望看到的品质就是庄严肃穆、圣洁无染,这也是被我们所广泛接受的。所以也可以说,先存在着某种不受习俗影响的恰当的行为方式,而后习俗把它与某种职业联系起来了。

其它一些职业通常具有的品质的基础却不是如此简单明了,我们对这些品质的赞同完全根据习惯,不必通过上述看法去确定和加深对它们的赞同。例如,我们出于习惯把快活、轻浮、活泼自由以及某种程度的**的性格加到军人的职业上去。但是,如果我们考虑到什么样的性情最适合于这种职业,或许我们就容易断定:对一直暴露在非同寻常的危险之下,因而会比他人更经常地想到死亡及其后果的那些人来说,极其严肃和思虑周全的性情是最好的性情。然而,军人的这种处境,或许也是相反的性情在军人中间如此普遍地流行的原因。

如果我们冷静、专心地加以观察,就会看到:为了征服对于死亡的恐惧,需要作出如此巨大的努力,以致那些经常面临死亡的人发现,使自己不关心自身的安全并置之度外,因此而投身于各种娱乐和**之中,这样更容易使自己忘掉死亡的恐惧。一座军营不是一个富有思想的人或一个沉思默想的人的活动范围:确实那种人常常是很果断的,并且能够通过某种巨大的努力,以坚定不移的决心面对几乎不能避免的死亡。但是面对持续的、虽然不是近在眼前的危险而被迫作出长期努力,这种努力会耗尽心力、压抑心情,使得内心再也不能感受到一切幸福和享乐。那些纵情逸乐、无忧无虑的人,根本没有必要作出任何努力,他们简直从来不下决心去考虑它们,而只是在不断的享受和娱乐中忘却有关自己处境的一切忧虑,这些人更容易忍受这种境遇。

无论什么时候,当一个军官没有理由去考虑正在遭受的不寻常的危险时,他很可能失去自己欢乐而又**不羁的性格。一座城市的卫队长通常同其他公民一样清醒、仔细而又吝啬。由于同样的原因,长期的和平非常容易缩小市民和军人之间性格上的区别。不管怎样,从事这种职业的人通常的处境,使欢乐和某种程度的**不羁如此明显地变成了他们常见的品质。并且,在我们的想象中,习惯如此强有力地把这种品质同这种生活状况联系在一起,以致我们非常容易轻视这样的人,他的个人气质或处境使他不能获得这种品质。我们嘲笑一个城市卫兵严肃而又小心谨慎的面部表情,它和他的同事们的面容大为不同。那些同事似乎常常以自己行为方式的一成不变为耻,并且不是出于自己职业的风气,喜欢装出对他们来说绝非出乎本性的轻率的样子。无论我们惯常在某一可尊敬阶层的人士身上看到的举止是什么,在我们的想象中,这种举止是如此密切地同这个阶层联系在一起,以致无论什么时候见到这个阶层的人士,我们都期望见到这种举止,而如果未见到便觉得缺点什么。我们感到窘迫和为难,不知道自己如何去谈论那种品质,它显然像是一种与我们曾经想加以分类的那些品质不同。

同样,不同时代和不同国家也会形成不同的性格。而且人们对各种品质的评价标准也随着国度和时间的不同而有别。在俄罗斯被看作女人般阿谀奉承的举止,在法国宫廷则可能显得粗野鄙俗。波兰贵族中吝啬节约的习俗,到阿姆斯特丹公民身上就是极大的奢侈浪费了。但不同的时代和国度都把上层人常有的品质说成是美德,思想感情也伴随它们而相应变化。

在文明国家中,以人道为基础的美德得到比以自我克制和对**的控制为基础的那些美德更多的培养。而在野蛮未开化国家,情况则完全相反,自我克制处于比人道更重要的地位。灯红酒绿、歌舞升平的文明时代,人们缺少了对艰难困苦和危险的耐受能力,脱贫致富也谈不上美德,因为太容易了。无人再强调节制欲望的必要性,纵欲的趋势在各个领域都蠢蠢欲动。

在野蛮人和未开化的人中间,情况完全相反。每个野蛮人经受了某种斯巴达式的训练,并且,为环境所迫,能经受各种艰难困苦。他处在持续不断的危险之中:经常遭受极度的饥饿,每每由于生活资料匮乏而死亡。他的环境不仅使他习惯于各种困苦,而且教育他不屈服于困苦所引起的各种**。他不可能期望他的同胞因这种弱点而表示同情或纵容。在我们能更多地同情别人之前,我们自己必须处在某种程度的舒适安闲之中。如果我们自己受到痛苦极为严重的折磨,我们就无暇顾及邻人的痛苦;并且所有的野蛮人为满足自己的欲求和急需而奔忙不已,不会太多地注意他人的欲求和急需。

因此,所有的野蛮人都在为满足自己的需求而劳苦奔波,无论他们遇到什么危难,都不会指望从别人那里得到同情和帮助,同时也根本没空顾及别人的痛苦。并且他不愿因为一点小小的困难而声名扫地。他不允许自己的神情和行为的镇定受到情绪的影响,不管那种情绪有多么的强烈。正如有些人的描述,无论在什么场合,北美的野蛮人都会表现出一种气定神闲的架势。他们觉得如果流露出了爱欲、痛苦或者愤怒等感情是非常丢人的。这种出奇的自我克制和高尚举止大大出乎欧洲人的想象。

在一个国度里,如果所有人的地位和财产都差不多,我们往往会认为他们的男女应该能够不受拘束地自由恋爱,并且纵情欢爱。但正是在这样的国家,男女婚配却是由父母做主的。他们的青年觉得,要是自己对某个女子情有独钟,或者过分关注自己将与谁订婚,那会是被人一辈子都瞧不起的事情。在富有教养和人性的时代被普遍接受的男女对爱情的向往,在野蛮人中却是最无耻的娘们儿气的行为。即使能够结婚,他们也似乎为如此卑鄙的结合方式蒙羞。他们无法共同生活,只能住在父母家里,找机会偷偷相约。在其他所有国家都被认可的两性公开同居,在这里被看作最无耻和娘娘腔的**。野蛮人不仅在这种本性上具有巨大的自我控制能力,而且能够麻木地忍受各种责骂、侮辱,即使在亲人们的众目睽睽之下也毫不冲动。当一个野蛮人被对手俘虏并按惯例处死时,他照样不动声色,即使受到了最可怕的拷打也不会呻吟。除了表现出对对手的蔑视外,他几乎没有任何反应。当对手慢慢点起篝火烧烤他时,他会嘲弄行刑的家伙,威胁他们:如果他们中的任何一个落在他手里,他会用比这个更残酷、更精妙的办法来处置这个人。为了加强受刑者的痛苦,在几个小时的烧烤、戳划他身上最敏感、最柔软的所有部位之后,会把他从火堆上放下来一会儿。在这个空当里,他会说起各种与自己无关的琐事和天下大事。其他围观的野蛮人也同样麻木不仁。他们吸着烟叶,开着玩笑,除了需要行刑的时候,几乎不看那个受刑的家伙,好像根本没有这回事一样。野蛮人从小就知道迎接他们的会是这种命运。为此他们专门创作了一种所谓“死亡之歌”。当他成为敌人的俘虏并要被折磨死时,他会唱起这首包含了对敌人、对死亡与痛苦的极端蔑视的歌。当他将要投入战争、与敌人交手或者遇到任何重大场合,他都会心硬如铁地唱起这首歌。所有蛮族都有蔑视死亡和酷刑的风俗。没有一个来自非洲海岸的黑人在这一方面不具备一定程度的高尚品质,这种品质常常是他那卑劣的主人所不能想象的。命运女神对人类实行的绝对统治,从来不比下面这种情况更为残酷,那就是:使那些英雄民族受欧洲监狱里放出来的残渣余孽的支配,受那些既不具备自己祖国、也不具备征服别国美德的坏人的支配,他们的轻浮、残忍和卑鄙,十分公正地使他们受到被征服者的轻视。

野蛮人国家的习惯和教育要求每个野蛮人具备的那种超人的、百折不回的坚定,并不要求在文明社会里养育的那些人也具备。如果后者在痛苦中抱怨,在贫困中悲叹,听任自己受爱情摆布或为愤怒所困扰,他们很容易得到人们的谅解。人们并不认为这种软弱会影响他们的某些基本品质。只要他们不让自己激动得干出任何违反正义或人道的事,那么虽然他们面部表情的平静或他们的谈吐和行为的镇定多少会受到干扰和破坏,失去的只是一点声誉。敏感、**的文明人一般更容易赞同某种慷慨激昂的举动,并原谅其中稍微过火的方面。当事人也不用担心为此被人唾弃,可以放胆率性而为。我们在朋友面前比在陌生人面前放得开,因为前者对我们更宽容大度。文明民族与蛮族里冲动行为的不同后果也是由于这个原因。在彼此相聚聊天时,文明人表现得像朋友,野蛮人表现得像路人。如果所受教育比较呆板的旅行者到法国或意大利这两个欧洲大陆上最文明的国家游历,肯定会因为见到的那种乐天知命的兴奋感到困惑不已。当得知没能进入某支部队时,一个法国年轻贵族会在所有大臣面前潸然泪下。修道院长杜·波斯先生说起过,一个意大利人被罚款20先令时,大概比一个英国人得知自己将被处决时表现得更为冲动。在罗马的优雅之风最盛的时候,西塞罗甚至有一种洒脱的名士习气:几乎每次演讲结束时,都会当着全体元老和公民悲伤落泪。我认为在罗马民智未开的初期,社会风气恐怕不允许演说者这么冲动。古代的战将可以表现出高尚、庄严或者决断,但好像都不太熟悉雄辩而奔放的演讲。那些在法国和意大利风行多年的慷慨激昂的雄辩只是最近才传到英国来的,虽然它的实际用处还无人知晓。由于文明和野蛮民族自我控制的程度差别很大,以致对他们的行为进行评价的标准各不相同。

这种差别有许多的不同表现。率性的文明人会趋于坦诚和豪爽,压抑感情的野蛮人则虚伪狡诈。任何和亚洲、非洲或美洲的蛮族打过交道的人都会觉得这些人难以理解,并善于成功地隐藏事物的真相,即使巧妙的**或无情的拷打也不起作用。然而,野蛮人受到伤害后的情绪虽然没有显露出来,却深深埋藏在心底。当愤怒的洪水终于决堤时,报复会是相当的残忍和可怕。北美那些比较胆怯和爱动情的女孩子如果受到母亲的责备,往往不会有什么过分的冲动,最多说一句“我不是你的女儿”,然后就跑去跳井了。在文明民族中,一个男人的**通常不是这样狂暴或猛烈。他们常常吵吵闹闹,但很少造成伤害;而且通常似乎只指望使旁观者确信他们这样激动是正确的,并得到他的同情和赞同,做到这一点,他们就满足了。

然而,习惯和风气对人类道德情感产生的所有这些影响,同它们在其它地方产生的影响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原则所造成的判断的最大失误,并不与一般的品格和行为有关,而是同特殊习惯的合宜或不合宜有关。

在不同的职业和不同的生活状况中,习惯引导我们去赞同的不同的行为方式,并不是至关紧要的事情。从老年人和青年人身上,从牧师和官员身上,我们都期待着真理和正义;我们正是在瞬息即逝的事情中,寻找他们各自品质中的明显特征。如果我们留意,也常常可以看到我们没有注意到的情况:一种习俗已经使我们觉得,各种职业都分别具有不受习俗影响的恰当性。这样我们就不能抱怨说,人性具有很大的区别性。虽说程度各异,不同民族对他们认为好的品质的评判标准还是大体相同,但是当一种美德的功用被无限夸大,从而损害别的美德时,情况就不妙了。波兰人惯常的慷慨好客可能影响节约与有序;荷兰人尊重的节约也许会伤害亲密与大度。野蛮人必需的勇气弱化了他们的人性,文明人所需的敏感或许也伤及了他们性格中的坚强。一般说来,在任何民族中产生的行为风格,常常在整体上被认为是最适合于那个民族的处境的。勇气是最适合于一个野蛮人的处境的品质;灵敏的感觉是最适合于生活在非常文明的社会中的那些人的品质。因此,即使在这一点上,我们也不能抱怨人们的道德情感全面败坏。

通常,在一般的行为方式领域,风气和习惯并没有未怎么背离行为的自然本性。可在某些特殊领域,风气和习惯所至就会严重损害良好的道德,甚至会把那些极端错误的行为说成是合理合法的。

例如,还有什么比伤害一个婴儿更野蛮的行为呢?这个婴儿的孤弱无助、他的天真无邪、他的惹人喜欢,甚至引起了敌人的怜悯,不饶恕这个婴儿的性命,被认为是一个狂怒和残酷的征服者的最凶暴的行为。那么,一个父亲若伤害即使凶暴的敌人也不敢伤害的那个幼小的婴儿,对于这个父亲的心肠我们必然会有什么想法呢?但是,遗弃婴儿,即杀害新生婴儿,是几乎在全希腊、甚至在最有教养和最文明的雅典人中间都被允许去做的事;无论何时,由于无力抚养,父母都可以把婴儿抛弃,听任它被野兽所食而不会招致非议。我们在原始社会就习于此道并沿袭至今,并且已经麻木不仁。现在我们发现,所有的蛮族都盛行这种做法,越是原始低级的社会越宽容这种行为。因为野蛮人往往生活在极端的物质匮乏中,时时受到饥饿甚至死亡的威胁,对他来说同时养活自己和孩子往往是不可能的。因此他抛弃孩子也算说得过去。而一个人在打不过对手而丢下自己的婴儿独自逃命的行为,通常也能被人接受,因为期待两全的必然结果将是两人同时送命。

因此,在这样的社会里,父亲有权力决定是否要把一个孩子抚养成人是很正常的。可是在希腊晚期,出于含糊的经济原因或图省事的动机而杀婴则是不可容忍的。那时的陋习认可这种行为,以致哲学家们精辟的理论也随声附和而不加批评,甚至引经据典论证它的合理性。亚里士多德把这种做法说成是地方长官在许多场合应当加以鼓励的事情。仁慈的柏拉图具有同样的观点,似乎赋予他的一切哲学著作以生命的人类之爱,并没有在什么地方指明他不赞同这种做法。如果习惯能够认可如此可怕的违反人性的行为,我们就很可能推想,几乎没有什么如此粗野的特殊的行为不能够得到认可。这种我们天天听到人们在谈论的事情已经司空见惯。人们也似乎认为,这是为那种本身是最不义和最无理性的行为进行的一种十足的辩解。

人类行为的普遍品质与特殊习俗的差异缘何如此之大?习俗的影响又究竟何在?其实,答案很简单——那种所谓习俗根本就不存在。因为如果那种残暴的习俗成为普遍的,那么这个社会将片刻难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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