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外国公司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的基本条件
根据《公司法》第201条、第202条规定,外国公司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必须在中国境内指定负责该分支机构的代表人或代理人;(2)必须向该分支机构拨付与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经营资金需要规定最低限额的,由国务院另行规定;(3)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该外国公司的国籍及责任形式;(4)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当在本机构中置备该外国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