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论城邦的公有制度
苏格拉底:在谈论有关妇女法律问题时,我们似乎已经掀起过了第一浪。我们说,一个国家可以有男护卫者也可以有女护卫者,他们拥有担任同等的职务的权利。对国家是十分有益的。
格劳孔:的确!
苏格拉底:现在我们还要掀过比第一个浪跟危险的浪。
格劳孔:我想听您继续往下说。
苏格拉底:我们前面所说的一切论证,都在为如下的一条法律服务。
格劳孔:什么法律?
苏格拉底:这些女人应该是男人的公共产品,所有的男人都不能和所有的女人组成“一夫一妻”制的小家庭。同样地,儿童也都公有,父母和子女之间并不知道自己的身份。
格劳孔:劳格拉底,你掀的这个浪头的确很大。但是是不是也会有人对它持怀疑态度呢?这个浪头的好处又在哪里呢?
苏格拉底:这个浪头的好处毋庸置疑,人们都会承认妇女和儿童公有会有很多益处,但是否行得通却是一个值得争论的话题。
格劳孔:两个问题都会引发不小的争论。
苏格拉底:那么以你之见,我是不是要难逃一劫了?我本希望你能同意我想法,这样我就可以讨论它是否可行了,
格劳孔:你休想避重就轻,必须把那两个建议阐释清楚。
苏格拉底:好吧,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我先举个例子:有那么一类懒汉,想入非非,没有实现自己目标的方法;他们习惯不思进取,不愿动脑;把目标当作假想的实现。然后再虚无缥缈地空想……这样一来,他们的灵魂就会变得懒散。其实我也如此。现在我们假定这是可行的,那么如果你不介意,我想和你先探讨一下有关国家治理者们应该怎样调理诸类事情的,并证明这些调理对于国家乃至辅助者都有什么好处,然后再考虑其他问题。
格劳孔:我赞成。
苏格拉底:我一直认为,治理者和他们的辅助者如果都能胜任自己的职责的话,那么治理者和辅助者之间是严格信守法律精神发布命令和必须愿意接受命令的关系。
格劳孔:有道理。
苏格拉底:那么,假如你作为立法人,你先选出了一些男人和一些女人,它们具有相同的品质,你就将这些女人派给这些男人。让这些男人女人同吃同住,朝夕相处。他们之间只是彼此共同生活,共同锻炼而没有任何私有财产。那么本性的需要就会导致两性结合,这是必然的,对吗?
格劳孔:没错。
苏格拉底:不过格劳孔,如果两性行为处于无序状态,对于一个有序的国家来是一种亵渎。国家的治理者是决不能容许这样无序的现象发生的。
格劳孔:是的。
苏格拉底:因而,婚姻应该作为一件神圣的大事对待,从而,婚姻也就变成一件最有益的事了。
格劳孔:是的。
苏格拉底:那么如何才能让婚姻最有益呢?
格劳孔:您说呢?
苏格拉底:依我看,最好的男人与最好的女人的结合才是最合理的结合。反过来,最糟糕的男人与最糟糕的女人应该尽少地结合。最好者与最好者的下一代,应精心培养,最差者与最差者的下一代则应放弃养育。商品质量也应该如此。对于国家而言,除统治者外,其他的人就不应该知道这些事情的原委。否则,城邦的护卫者们就会出现争斗或分裂。
格劳孔:对。
苏格拉底:法律对公民要制定相应的假期,尤其要给新婚夫妇欢聚、祭神和诗人作赞美诗、祝贺嘉礼的假期。除战争、疾病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统治者要对生育有所控制;另外,统治者还要保持适当的公民人口,尽量使城邦强弱保持适中。
格劳孔:是这样的。
苏格拉底:如果结婚生育的人口数量大大超过统治者的控制底线,那么,就应该用抽签的办法决定让那些欲求偶而不成的人不要生育。
格劳孔:这个主意不错。
苏格拉底:对于那些英勇卫国、功勋卓著的年轻人们,统治者除了应该给予的荣誉和奖金外,还应该多多给予他生育的机会,以便继承它们的事业。
格劳孔:对得很。
苏格拉底:他们生下来的孩子应该安派专门的官员抚养。
格劳孔:是的。
苏格拉底:由托儿所的保姆来抚养护卫者的孩子们再好不过。对于有先天缺陷的孩子们,往往被这些官员秘密地加以处理。有关情况我也不清楚,暂且不论。
格劳孔:是的。这是统治者优化民族的必然选择,
苏格拉底:当然,这还要靠有效的监管制度。如督促母亲在有奶的时候要到托儿所喂奶,但竭力不要让她们认清谁是自己的孩子。如果母亲的奶不够,就要另外为孩子们找奶妈喂养。但应注意注意,母亲喂奶的时间不宜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