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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论城邦的公有制度(第2页)

格劳孔:国家护卫者妻子们抚养孩子的事,居然被你说得如此简单。

苏格拉底:简单却不容易啊。你认为,人们应该在年轻力壮的时候养育孩子是吗?

格劳孔:是的。

苏格拉底:那么,你男人和女人年轻力壮分别是在什么时候?

格劳孔:你有什么更高之见?

苏格拉底:女人应该从二十岁到四十岁,而男人应该是从过了跑步速度最快时期起算到五十五岁。

格劳孔:这都是男人和女人最佳的生育阶段。

苏格拉底:因此,如果超过了上述年龄段或不到这个年龄生育后代不仅对国家有害,同时也是不正义的。如果他们隐瞒了这件事,那么他们的孩子就是愚昧和**的产物。

格劳孔:说的很对。

苏格拉底:有一种情况应该被排除在外,私生子同样也是亵渎法律的神明的。

格劳孔:太对了。

苏格拉底:还有一种情况,即女人和男人双双都过了生育之年,那么我们就让这种男人与任何女人相处,除了女儿和母亲,女儿的女儿以及母亲的母亲;同理,女人也可以和任何男人相处,只除了儿子、父亲,或父亲的父亲和儿子的儿子。但是要注意,不能让他们生育孩子,如果生育了孩子,一定要要加以处理。因为这样生育的孩子法律不认可,因而不能得到抚养。

格劳孔:苏格拉底,那么怎样辨别他们的亲属关系呢?

苏格拉底:当然有办法,那就是在众人中间有一个做了新郎之后,他将把所有在他结婚后第十个月里出生的孩子当做自己的孩子。以此类推就不会出现难以辨别的情况了。但法律要准许兄弟姐妹同居,这是连神都不会反对的,

格劳孔:好极了。

苏格拉底:这就是我们城邦里护卫者中的妇女儿童公有的做法。这种做法并既不背离我们的政治制度,又是最有进步意义的做法。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以后还将继续辩论。

格劳孔:好的。

苏格拉底:为了取得共识,我们有必要确认如下几个方面。首先要问什么是国家制度的至善,什么是立法者立法所追求的至善,什么是极恶?其次是我们刚才提出的建议是更近于善,还是更近于恶?

格劳孔:有这个必要。

第六节论诗人的模仿

苏格拉底:我现在已经充分相信,我们建立的国家中有很多法规是让人钦服的,尤其是关于诗歌的做法。

格劳孔:有哪些做法呢?

苏格拉底:它反对诗歌的模仿。我们在前面已经讨论过了,人的心灵由三个不同部分组成,而现在反对模仿就成为十分重要的议题了。

格劳孔:你说得更具体一点?

苏格拉底:我应该不会把我的话泄露给那些悲剧诗人或其他有模仿倾向的人了吧?我说的是这种手法对于没有受过相关的训练,并且对此没有充分的抵制力的民众来说,受到的危害是致命的。

格劳孔:请你再继续说。

苏格拉底:坦率地说,尽管我从小就很尊敬荷马,像他这样的悲剧诗人的鼻祖,我绝不敢说任何坏话。但现在我认为,我们可以尊敬一个人,但绝不能把对个人的尊敬看成高于一切的真理。我今天一定要把我心里的想法都说出来。

格劳孔:是的,我喜欢听你说

苏格拉底:好吧,你可以听我说或者回答我的问题。

格劳孔:那就开始吧。

苏格拉底:你认为模仿的一般形式是什么的呢?我自己现在也闹不太清楚它究竟是出于什么目的?

格劳孔:你要是问我这个问题,那我就更糊涂了!

苏格拉底:你比我了解多这很正常,就像视力差的人看事物比视力好的人清楚也是常事一样。

格劳孔:你还是自己看吧!我即使看得见什么,也不想立即告诉你。这只不过是为了让你更好地发挥才能。

苏格拉底:在任何能够用同一种名称来称呼多种事物的情况下,我们总是假定它们都属于同一种形式或同一种理念的。你说是吗?

格劳孔:是的。

苏格拉底:好了,现在我们就可以随便举出某一种类型的许多东西,比方说有许多的床铺或桌子。

格劳孔: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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