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贝,我爱你
她低着头,突然扬起手打了我一巴掌,“一定是你恨他移情别恋,所以才杀了他,是不是?是不是?林――凌――?”她叫我的名字时,张着血盆大口,像要随时把我吃掉般。
葡萄与茄子
再次见到秋秋时,我就知道我死定了。风次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看。虽然我们穿的都是风次最爱的紫色长裙,但她是霜打过的葡萄,我是霜打过的茄子。她风情万种地对我点头示意,我知道,我永远也没有办法得到最爱的风次了。回来的路上我一言不发,面无表情地望着窗外流光溢彩的夜色。
秋秋,何时已经成长为美少女了?岁月真是会开玩笑,记得一年前她告诉我,长大后一定要找一个像风次一样的男人时,我还没心没肺地说:“别急,到时候姐给你介绍。”
我就这样,从即将万众瞩目的新娘,沦落到强颜欢笑的红娘。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一定不会去什么该死的丽江。丽江的景色如仙境般迷人,却也能让人在仙境中迷恋上小仙女。一年前的秋秋有多高?一米五?一米五六?反正眼前的她已经是细高挑的身材,俏瘦的肩,细长的腰,走起路来一扭一扭,正是风次喜欢的类型。曾几何时,我也有着这样迷人的青涩。可惜的是,岁月让我从昨日黄花,彻底成了黄花菜,还是凉了多时的那种。
也许从丽江回来的时候他们就暗地里好上了吧。我这样想着,否则风次为什么从那时候起就不再碰我――哪怕只是一根指头也好。而后他不知从哪里弄来的钱,搬出了我的小屋,每次当我找到他时,他都像赶狗一样地,把我赶了出来。断断续续地赶了一年。怎么说我也是有尊严的,即使在爱中。
我没有办法再留在他身边,即使我此刻还一如既往地爱他。即使此刻他一个眼神我也可以为他赴汤蹈火,万死不辞,哪怕我身上所剩的钱已经不多了,我也愿意都为他花光。也许这就是爱情。
不在乎他爱不爱我,只要他给我一个献身的机会,一切就好。
可惜,这样的机会也没了。
他轻蔑的眼神,决绝的语气,我甚至连一只狗都不如。
我所有的美好和骄傲,都在看到秋秋的一瞬间被击得粉碎。
硬生生地将头从秋秋的身上扭过来,望着车窗外,夜色很美,却没有一个人能叫上名字。除了身前的这对狗男女。他们眉目传情,当我不存在。冷静地想一想,他这样的男人,太难养。孔子说过:世上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可惜他没能活到现在。如花美男和情场浪子集于一身的风流男子――同样难养。我把所有的钱财都给了他。其实我不是什么杜十娘,更不是什么王宝钏,但我不明白为什么上天要给我一个李甲与薛仁贵集于一身的风次。他除了钱,什么都不缺。现在我甚至连钱袋的功能都失去了,除了被抛弃,别无选择。
“好了,我到地方了。再见。”我说着,要下车。
“喂,衣服该还了吧!”风次大咧咧地道,眼睛并不望向我。
只是一件染有他血渍的白衬衫,而且那衬衫是我的,他至于吗?
“早就丢了。”我恶狠狠地望他,“再说,那件衣服是我的。与你无关。”
风次无可奈何地摇摇头,“你喜欢就留着吧。反正这么久了,应该没事了。”
我听不懂他说什么,只知道他甚至在我都没站稳的情况下,风掣电驰般地绝尘远去。这样也好,反正该断的早晚得断。
真的好累。
风次,三年的感情呀。为什么我还是放不下?是不是你伤我还不够深?还是我足够……贱!
我回到家后,将所有与风次有关的东西打包,然后像垃圾一样扔到楼下。当然,还未忘记,给我的哥们儿李浩打电话。
李浩就像是我最忠诚的牧羊犬一样,我是他守护了十多年的羔羊。他在接到我的电话后,不到二十分钟就开了门。
他来的时候,我的面前已经摆了一排的啤酒瓶子,我还是喜欢上学时和李浩找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你一瓶我一瓶地对着狂吹,只是如此,才能忘记升学的苦恼,家庭的不幸。对了,忘了说了,我们都是单亲。所以,他待我像妹,我对他如哥。他找女朋友要我把关,我对他的女人横挑鼻子竖挑眼――这个整过容,一看胸就是假的,那个连新西兰都不知道在哪儿,领出去丢范儿,最后的那个更次,整个一小太妹。彼时的我正一手掐着烟,一手拿着酒瓶子对着嘴狂吹。他就这样看着我,然后欣然道:“我觉得也是。你这么一说,还真是呀……”然后一副大彻大悟的样子。而更多的是我失恋。我失恋,他必须作陪,陪我喝酒,陪我聊天,陪我――上床。当然,不是那个上床,而是我喝多了,他抱我上床,然后一直陪护我到天亮。因为他说,他怕我醒来后想不开自杀。天晓得,我经历了那么多场失恋,心灵比晚清名将曾国藩还强大――屡败屡战,仍死性不改。
可是这次不一样啊,我真的会自杀,因为我从来没有像对风次这样对过任何一个男子。风次的眉目如画,谈吐文雅,再加上画得一手好画,及肩的头发简单地在身后扎起,一身范西哲的西装,就是广大女青年的梦中情人。可惜我的手法太差,这么好的原始股加潜力股,竟然就让秋秋那个小骚狐狸挖了去了。
大意失荆州呀。
我抓住李浩的袖子,稀里花啦地如祥林嫂般地说着我和风次如何相识,如何相爱,如何――刻骨铭心。他听得眉头一挑一挑,末了说:“妹子,哥替你废了他?”
我马上清醒了,“不,为了他,不值得付出哥的下半生,也许明天一早醒酒,我就不爱他了也说不准。”其实我真的怕风次受伤。我无法忍受唯一真爱过的男子被人伤害一丝一毫。
酒醒,天亮,只是这晚,李浩却没有陪我到天明。是他厌烦了我吗?厌烦了当了十多年的垃圾桶?也对,他应该有自己的生活,他不可能总跟我一辈子,他早就知道,我喜欢玉树临风的佳公子,对这种鲁智深一样身材和脾气的人半点不感冒。他早晚会遇到一个至爱的女子,携子之手,与子同老,然后华丽丽地把我这个妹子忘掉。
男人都是不可信任。我恶狠狠地骂了一句,开始收拾地上东倒西歪的酒瓶子。
活人与死人
活人与死人的区别就是:一个会喘气,一个不会喘气。我曾经无数次地想象,将来我和风次老了,就买一个棺材,然后只要有一个死了,另一个马上自杀,最后一起跳到棺材里,送进炼人炉。
风次初听我的想法,只是撇嘴,笑骂我是个变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