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派小说网

北派小说网>神话背后真实故事揭秘 > 第五章 最后的审判1(第2页)

第五章 最后的审判1(第2页)

这位出生在吾珥的亚伯兰,在成年以后,带着妻子撒莱,跟随父亲他拉离齐故居,前往哈兰居住。哈兰是月神教徒聚居的地方,而他拉这个名字的意思就是月亮,可见他拉一家最先是信奉月神的,后来亚伯兰可能改变了信仰,于是,“耶和华对亚伯兰说:‘你要离开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必叫你成为大国,我必赐福给你,叫你的名为大;你也要叫别人得福,为你祝福的,我必赐福与他,那诅咒你的,我必诅咒他,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亚伯兰就照着耶和华的吩咐去了。”

在这里,可以看到耶和华是如何诱导亚伯兰成为自己的信徒的,提出亚伯兰必须离开这个异教之地,然后就给与了他许多允诺,致使已经75岁的亚伯兰,抛下145岁的年迈父亲,一路为耶和华筑坛祭祀,一路向耶和华指定的地方赶去。耶和华的考验对于亚伯兰来说,简直就像是一次以生命作赌注的冒险,因为即使他毅然离开了自己的家园与亲人,耶和华也不能马上相信他的虔诚,还得继续进行多年的考验,方才能够与他立约。

果然,这一考验的时间将一直继续到20多年以后耶和华与亚伯拉罕立约的时候,才算结束。

在“亚伯兰年九十九岁的时候,耶和华向他显现,对他说:‘我是全能的神,你当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我就与你立约,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亚伯兰俯伏在地,神又对他说:‘我与你立约,你要作多国的父,从此以后,你的名就不再叫亚伯兰,要叫亚伯拉罕,因为我已立你作多国的父。我必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国度从你而出,从你而立。我要与你的并你的世世代代的后裔坚立我的约,作永远的约,是要作你和你后裔的神。我要将你现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赐给你和你的后裔,永远为业,我也要作他们的神。’”

耶和华终于开始认可亚伯兰的虔诚,并且准备逐渐实现自己的允诺,从赐名亚伯拉罕起,不仅正式颁布了多国的父的名号,而且还划分了永远为业的国土。不过,这些都是耶和华为了最后奠定神与人的关系,以立约的方式来要求亚伯拉罕完全承认自己的绝对权威,并且由此最终成为以亚伯拉罕为始祖的以色列人的民族宗教之唯一神。这样,耶和华以神的名义剥夺了他人的土地,并轻易地换取了寄居者的亚伯拉罕的顶礼膜拜,可是,他仍然还不放心,于是下令每一个信徒必须以特殊的仪式与记号,来对自己的虔诚加以证明,这也是耶和华早在该隐的时代就开始形成的老习惯:喜欢通过仪式与记号来体现自己的意志与权威的无所不在!

很快地,“神又对亚伯拉罕说:‘你和你的后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约,你们所有的男子,并受割礼,这就是我与你并你的后裔所立的约,是你们所当遵守的。你们都要受割礼,这是我与你们立约的证据!你们世世代代的男子,无论是家里生的,是在你后裔之外用银子从外人买的,生下来第八日,都要受割礼。你家里生的,和你用银子买的,都必须受割礼。这样,我的约就立在你们的身体上,作永远的约。但不受割礼的男子,必从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约。’”

因此,是否进行割礼也就成为能否成为信徒的一种考验,尽管会造成肉体的痛苦,因为所谓受割礼,如果按照希伯莱语言中的原意直译,就是割阳皮,用医学术语来说,也就是割掉男性**阴茎**上的包皮。但是,受割礼之后则标志着人与神立过了约,并且这种立约是不分社会地位的高低贵贱的,因而使神的意志与权威遍及所有的人,至于拒绝受割礼的人,则将受到剪除的惩罚。这就充分表现出民族宗教之神与民族神话之神两者间的根本差异来:前者要求权威的绝对一律,而后者容许权威的相对等差。

同时,对出生仅仅八天的男性婴儿来说,其灵魂肯定是混沌未开的,原本应等到其能够进行信仰选择的时候,才让其自行作出是否接受割礼的决定;然而,在其刚刚来到尘世的第八天,他就必须受割礼,不然就将面临被剪除的危险,这就未免使绝对的权威走向了绝对的专制,不仅难以合乎人道,甚至也有违神道。因为人是否与神立约,本来就是双方的共同决定;但是,耶和华在一开始的时候,不就采取了诱导亚伯兰进行信仰选择的方式吗?难道耶和华既然已成为全能的神,却要放弃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初到尘世的婴儿的绝对权力?显然,源远流长的民族文化中的陋习,已经潜入了民族宗教的意识构成。

其实割礼做为远古时代产生的一种氏族仪式,本来在美索达不达米亚平原上从未出现过,而只在美洲、澳洲、非洲的一些土著部落之中流行,且对于割礼的含义各有各的解释。同时,古埃及的祭司也对自己进行割礼,以色列人可能在埃及飘**的时期,开始对割礼有所了解,于是在宗教的狂热之中吸取了这一古老而野蛮的仪式,以作为神与人立约的记号。根据有关学者的研究,以色列人的割礼仪式有很大可能是从埃及人那里学来的,而埃及人又是从埃塞俄比亚人那里学来的;此外,阿拉伯人也直接从埃塞俄比亚人那里学会了如何施行割礼。关于割礼仪式在各民族之间的传播,可以看成是民族文化交流之中负面性的东西,尽管它被用来表达具有正面性的意义。

如果说受割礼作为一种必要的宗教仪式,对于民族宗教具有立约标志的作用,因而能够延续至今的话,那么,以活人来进行播祭,则即使是在《圣经·民数记》之中,也被斥责为是迹南全地的人们所犯下的最丑恶的罪行之一。可是,在《圣经·创世记》里面,神却通过模拟这一罪行的举动来考验亚伯拉罕,而神所设下的这个考验,实际上便成为了一次以人的生命为赌注的,关于神的权威绝对存在的赌局。幸亏,整个赌局只是一次游戏性质的模拟,结果是皆大欢喜。但是,在整个赌局展开的过程中,令人恐怖的气氛却越来越浓厚,以致于在进入**之后的急转直下,产生了强烈的戏剧效果,因而也就具有了某种观赏的价值。

现在,可以从亚伯拉罕百岁得子来开始《圣经》中的戏剧表演,第一幕就是老年得子——“神又对亚伯拉罕说:‘你的妻子撒莱,不可再叫撒莱,她的名字要叫撒拉。我必赐福给她,也要使你从她得一个儿子。我要赐福给她,她也要作多国之母,必有百姓的君王从她而出。’亚伯拉罕就俯伏在地喜笑,心里说:‘一百岁的人,还能得孩子么?撒拉已经九十岁了,还能生养么?’神说:‘不然,你妻子撒拉要给你生一个儿子,你要给他起名字叫以撒,我要与他坚定所立的约,作他后裔永远的神。’”果然,“亚伯拉罕给撒拉所生的儿子起名叫以撒,以撒生下来第八日,亚伯拉罕照着神所吩咐的,给以撒行了割礼。”

看来,老年得子的第一幕,已经暴露出亚伯拉罕还没有达到耶和华所要求的虔诚,居然怀疑耶和华的全能,因而必须接受耶和华的再次考验,这就直接导致了第二幕:燔祭儿子。“神要试验亚伯拉罕,就呼叫他说:‘你带着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你所爱的以撒,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献为燔祭。’他们到了神所指示的地方,亚伯拉罕在那里筑坛,把柴摆好,捆绑他的儿子以撒,放在坛的柴上。亚伯拉罕就伸手拿刀,要杀他的儿子。耶和华的使者说:‘你不可在这童子身上下手,一点不可害他,现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为你没有将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留下不给我。’”原来,神的赌局正是通过对以人来进行燔祭的模拟,来试验亚伯拉罕是否果真敬畏神灵!

由此而来的第三幕自然将是:皆大欢喜。亚伯拉罕以自己多少有点不通情理的虔诚保住了儿子的性命,至于耶和华,则因为亚伯拉罕的虔诚而情不自禁地许诺:“论福,我必赐大福给你,论子孙,我必叫你的子孙多起来,如同天上的星,海边的沙,你的子孙必得着仇敌的城门,并且地上万国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因为你听从了我的话!”由此可见,尘世间所存在的一切秩序,都是基于对神的权威的绝对服从的产物,而对人来说,也就更是如此。不过,在美索不达米亚平原上,从远古时代起,就出现过以长子或长女做为祭品来祭祀神灵的陋习,甚至还要将祭神孩子的尸体埋在公共建筑的墙基下面。

很明显,古老的文化陋习对于先民们的某种潜在影响,完全有可能以这样或那样的形式,渗入民族宗教里去。

经过这场悲喜剧的上演之后,耶和华当初的许诺,竟然成为以色列人在迦南崛起的现实。正是以撒的儿子雅各,在与神摔跤之中获胜,于是神对雅各说:“你的名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因为你与神与人较力,都得了胜。”这样,雅各的新名字以色列,在希伯莱语言之中就是“与神较力取胜者”的意思。由此引发开来,以色列也就成为以民族宗教为纽带的部族王国联合体的总称,并随后演变为民族或国家的名称。因此,最早出现的传说就是,雅各的12个儿子正好是12个部族王国的首领,而这12个部族形成的政治一宗教联合体,就叫做以色列!

由于以色列人首先是作为寄居者出现在迦南的,其文化发展的水平远远低于迦南本地的居民,只是在随后的不断征服过程之中,才逐渐接近了当地文化发展的水平,开始形成政治一宗教联合体的以色列。后来在公元前922年它又分裂成南北两个部族的王国群体,南部群体有两个部族,以较为强大的部族犹大来命名,而北部群体则有10个部族,仍然保持着以色列的名称。因此,居住在南部犹大地区的人,被称作犹太人,而居住在北部以色列地区的人,便保持了以色列人的称号,从而使犹太人与以色列人一样,都具有种族和民族,乃至国家的多重意义。

直到如今,犹太人仍旧主要是一个与民族有关的概念,故而犹太人的民族宗教被称为犹太教;而以色列人则主要与国家的概念有关,故而以色列人的民族国家被称作以色列国。当然,时至今日,世界上仍然还有一些人自称是以色列的子孙,即以色列人,而不是犹太人。因为他们认为自己不是犹大部族的后代,所以也就不是犹太人。之所以出现这种称呼上的差异,主要的原因就在于北部以色列部族在公元前72O年就被亚述王国消灭了,而南部的犹大部族直到公元前587年才被新巴比伦王国消灭,因而南部犹太人及其文化保留下来的可能性,也就大大地超过了北部的以色列人。

这样,北部以色列人的去向如何,一时间似乎也就成为历史的悬案。在有的传说中,甚至说北部以色列人来到了日本,成为日本人的祖先,以致于在南非有一个自称是以色列人的子孙的大富翁,在自己的遗嘱中宣称,如果谁能够证明日本人与以色列人是出于同一祖先的,他就将自己所有的财产赠送给对方。这也许是由于日本人与以色列人,从文化上来看,都具有一种孤独感的缘故,因而引发了某种心理上的共鸣。实际上,仅仅从体质人类学的角度来看,便可以说日本人与以色列人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种族。

那么,北部的以色列人究竟到什么地方去了呢?有的专家认为,北部的10个以色列部族,很有可能在文化上被其他民族同化了。不过,根据《圣经·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之中对于撒玛利亚人的有关记载来看,这些人本来就是以撒玛利亚为首都的北部以色列人在漫长的岁月里遗留下来的一部分,他们不仅书写符号的字体特殊,而且其宗教经典也只保留了《圣经》里面的《摩西五经》。值得注意的是,撒玛利亚人与犹太人一样,一直到公元以后十字军东征的时候,还依然生存在自己祖先曾经生活过的那块土地上;同时,北部以色列人也像南部犹太人一样,至今仍然流散在世界各地,并且自视为以色列人的子孙。

经过耶和华主动与亚伯拉罕立约,建立了神对于人的绝对权威,从此,耶和华以唯一神的形象出现在亚伯拉罕及其子孙的生活之中,神的赌局无所不在,而恩赐与惩罚则交替作用,民族文化的发展比较缓慢,因而民族宗教在促成以色列人一时崛起的同时,又导致了以色列人的流离飘**,显示出民族宗教对于民族文化的多重性影响。

Ⅴ.23 所多玛的漫天烈火

事实上,不仅现在犹太民族的始祖是亚伯拉罕,而且现在的阿拉伯民族的始祖也是亚伯拉罕,尽管在《古兰经》里被称作易卜拉欣。正如易卜拉欣有两个儿子易司马仪与易司哈格一样,亚伯拉罕也同样有两个儿子以实玛利与以撒,那么,为什么《圣经》里面要将以撒叫做独生的儿子呢?其中的奥妙就在于:以撒的母亲撒拉是亚伯拉罕的妻子,而以实玛利的母亲夏甲却是亚伯拉罕的妾。

早在汉漠拉比法典中,就明确地规定了妾及其子女在家庭中的地位:妾必须在无子嗣的妻子的膝上生产,才能够使自己生育的儿子取得合法继承人的资格。这也就是说,妾不过是妻子为丈夫选择的生育机器,妾本身是没有任何家庭地位的,甚至也不能母因子贵,在任何情况之下,妻都必须首先服从妻子的号令,绝对不能有任何越规之举,否则,将面临被逐出家门的危胁。这正好说明在父权社会之中,不仅以男性为中心,而且还存在着女性之间的等级差异,并且这一差异又与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直接相关。

在《圣经》之中,由于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不能生育,撒拉就对亚伯拉罕说:“耶和华使我不能生育,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或者我可以因她得孩子。”于是,撒拉将使女埃及人夏甲给了丈夫为妾。可是,夏甲怀孕之后就小看她的主母撒拉,因而撒拉就对亚伯拉罕说:“我因你受屈,我将我的使女放在你怀中,她见自己有了孕就小看我,愿耶和华在你我中间判断!”亚伯拉罕回答说:“使女在你手下,你可以随便待她。”撒拉从此以后就虐待夏甲,迫使夏甲拖着大肚子逃跑,后来经过耶和华使者的劝告,才回去听从撒拉的使唤,在亚伯拉罕86岁那年,为他生下了第一个儿子以实玛利。

妻妾之间的不平等,实际上只是男女不平等的一种现实性反映,不仅决定着她们自己在家庭中的地位,而且也影响到她们子女应有的权利。这样,即使以实玛利是长子,以撒是幼子,但由于以实玛利是妾的儿子,即庶出之子,而以撒是妻的儿子,即嫡出之子,因而在长幼嫡庶之间,依然是按照男女之间所谓的名分,也就是根据男人与女人关于家庭婚姻如何立约来决定的,实际上成为神人之间立约的尘世翻版。这是丈夫与妻子的立约,而妾成为两者共同支配的生育机器。所以,庶出长子的家庭地位,要远远低于嫡出的幼子,因而以撒被耶和华看作是亚伯拉罕的独生儿子,也就不足为怪了。

当然,儿子毕竟是儿子,亚伯拉罕仍然向耶和华为以实玛利请求恩赐,而耶和华答应了他的请求:“至于以实玛利,我也应允你,我必赐福给他,使他昌盛极其繁多,他必生十二个族长,我也要使他成为大国。”只不过,耶和华准备立约的选民是以撒,而不是以实玛利,所以,以撒成为以色列人的祖先,而以实玛利则成为阿拉伯人的祖先,从而使亚伯拉罕成为以色列人与阿拉伯人的共同始祖。在这种貌似平等的民族生成状态之中,可以看到民族宗教中存在着的某种偏见,因而在《圣经》里面自然就会缺少关于以实玛利的较为详细的记载。

然而,在《古兰经》之中,记载较少的恰好是嫡出幼子的易司哈格,即《圣经》里面的以实玛利;而庶出长子易司马仪的事迹,则得到了详细的描写,如同《圣经》里面的以撒。在《圣经》与《古兰经》之间出现了互文性的改写,特别是易司马仪的事迹更是以实玛利与以撒两人的故事合二而一的:女佣人的儿子易司马仪被作为祭品,来帮助父亲易卜拉欣通过真主的考验,于是,父亲把刀对准儿子的咽喉用力砍去,但是砍不动,原来真主已经退去了刀刃。真主默示:“你们已经遵从了我的旨意,我将犒赏一切为善的人。”结果,易司马仪成为阿拉伯人的祖先。

同时,即使妻子在家庭里所有女性中地位是最高的,也同样无法与丈夫相比,因为妻子始终都是丈夫的附属品。因此,无论是古老的民族习俗,还是最早的成文法典,都同样规定着妻子对于丈夫的绝对服从:不仅存在着丈夫可以任意处置妻子的习俗,即使丈夫把自己的妻子当做礼物送给别人,也不足以大惊小怪;而且在汉漠拉比法典里面甚至还出现了这样的条文,只要得到丈夫的允许,妻子与人通奸也并不令人感到有什么耻辱之处,从而也就不存在贞节,乃至**的观念。

这样,亚伯拉罕居然两次让自己的妻子撒拉,冒称是自己的同胞妹妹,去取悦于国王,以免除自己可能遭到的危险,也就显得自然而正常了。不过,这两次让妻子到国王的宫殿里去,情况是有所不同的,从中可以看出民族宗教对于信徒行为及尘世秩序的多重影响来:第一次让妻子进国王的宫殿是在亚伯拉罕与耶和华立约之前,是亚伯兰主动叫撒拉假装自己妹妹的;而第二次让妻子进国王的宫殿则是在亚伯拉罕与耶和华立约以后,是亚伯拉罕被迫允许撒拉假装自己的妹妹,从而表明耶和华的在场,将使整个事件的过程发生戏剧性的变化。

第一次撒拉到国王宫殿里面去,是在亚伯兰离开哈兰不久之后发生的。因为遇见饥荒,亚伯兰不得不暂居埃及,“将近埃及就对他妻子撒拉说:‘我知道你是容貌俊美的妇人,埃及人看见你必说这是他的妻子?他们就要杀我,却叫你存活。求你说你是我的妹子,使我因你得平安,我的命也因你存活。’及至亚伯兰到了埃及,埃及人看见那妇人极其美貌,就被带进法老的宫去。”果然不出亚伯兰所料,将妻子当做礼物送给法老,他不仅保全了性命,而且得到大量赏赐,真是一个工于心计并十分善于适应环境的男人。

不过,耶和华因此“降大灾与法老和他的全家。法老就召了亚伯兰来,说:‘你这向我作的是什么事呢?为什么没有告诉我她是你的妻子?为什么说她是你的妹子?以致于我把她取来要做我的妻子,现在你的妻子在这里,可以带她走罢。’于是法老吩咐人将亚伯兰和他的妻子,并他所有的都送走了。”即使法老有强娶民女之嫌,但也还算是正正当当地给了聘礼,并且多少是有点受骗上当的味道。因而耶和华的降灾,除了警示法老以外,更有可能是警告亚伯兰应该下不为例。

其实,“亚比米勒却还没有亲近撒拉,他说:‘主啊!连有义的国你也要毁灭么?

那人岂不是自己对我说她是他的妹子么?就是女人也自己说他是她的哥哥。我作这事,是心正手洁的。’神在梦中对他说:‘我知道你作这事是心中正直,我也拦阻了你,免得你得罪我,所以我不容你沾着她。现在你把这人的妻子归还他,因为他是先知,他要为你祷告,使你存活;你若不归还他,你当知道,你和所有的人,都必要死!’”这样,耶和华不分青红皂白,不问是非曲直,只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威就不断地进行恐吓。

与此同时,亚伯拉罕为了掩饰自己以及撒拉对于耶和华的怀疑,在面对亚比米勒的一连串质间的时候,不得不进行强辩:“我以为这地方的人总不惧怕神,必为我妻子的缘故杀我。况且她也实在是我的妹子,她与我是同父异母,后来作了我的妻子。当神叫我离开父家飘流在外的时候,我对她说我们无论走到什么地方,她都要对人说我是她的哥哥,这就是她对我的恩典了。”对于死亡的恐惧压倒了一切,亚伯拉罕打着神的幌子来保护自己,并且用撒拉的名义来为自己的胆怯作掩护,失去了一个男性应该具有的尊严与人格。更为重要的是,他又以一个盲信者的面目来扮演着先知的角色,甚至于祷告神,以医治亚比米勒及其妻子女仆的不育症,使他们能够生儿育女。

相形之下,倒是亚比米勒更富人情味儿,他不仅赏赐给亚伯拉罕大量的财物,而且还慷慨地说:“看哪!我的地都在你面前,你可以随意居住。”他又对撒拉说:“我给你哥哥一千两银子,做为你在阖家人面前遮羞的,你就在众人面前没有不是了。”可以说,亚比米勒是一个正直的国王,他的国是一个有义的国,而他自己实际上则是一个具有较高文明发展水准国度中的有道之君;而亚伯拉罕与耶和华,显然是来自文明发展程度还不够高的民族之人与民族之神,只要看一看他们是怎样对待撒拉这个妻子的,就昭然若揭了。

他和两个女儿住在一个洞里,大女儿对小女儿说:“我们的父亲老了,地上又无人按着世上的常规,进到我们这里了,我们可以叫父亲喝酒,与他同寝,这样,我们好从他存留后裔。”于是那夜她们叫父亲喝酒,大女儿就进去和她父亲同寝;第二天,她们又叫父亲喝酒,小女儿起来与她父亲同寝。这样,罗得的两个女儿,都从她父亲怀了孕。

大女儿生了儿子,给他起名叫摩押,就是现今摩押人的始祖。小女也生了儿子,给他起名叫便亚米,就是现今亚扪人的始祖。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