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巴黎我们住在哪里?”他询问女人,女人现在正坐在他身旁一只帆布椅里,这时候,在非洲。
“在克里昂。这你应该是知道的。”
“为何我知道是哪里?”
“我们一直都是住在那里。”
“不,并不是一直住在那里。”
“我们在那里住过,在圣日耳曼区的亨利四世大楼也住过的。你说过你喜欢那一个地方。”
“爱就是一堆粪,”哈里说道,“而我了,就是一只正爬在粪堆上面咯咯叫的公鸡。”
“如果你一定要离开人间的话,”她说道,“是不是你一定要把你没有办法带走的全部都砍尽杀绝不可呢?我的意思是说,你是不是一定要把什么东西都带走不可?你是不是非要把你的马,你的妻子全部都杀死,把你的鞍子以及你的盔甲也全部都烧掉呢?”
“对啊,”他,“你那些该死的钱就是我的盔甲,就是我的马和我的盔甲。”
“你不要这样说。”
“那么好吧。我不说了。我不想伤害你。”
“现在这样说,好像已经晚了。”
“那么好吧,我就接着来伤害你。这样多么的有趣啊。我最喜欢跟你一起做的一件事情可惜现在不能做了。”
“不,这并不是实话。你最喜欢干的事情有很多,并且只要是你自己喜欢做的,我也都做过。”
“啊,求你看在上帝的分上,请你不要那么夸耀啦,好吗?”
他看着她,看到她在哭。
“你过来听我说,”他说道,“你觉得我这样说有意思吗?我不知道我自己为什么要这样说。我觉得,这是我想要用毁灭所有的一切来让自己活着。我们刚开始谈话的时候,我依旧还是好好的。其实我并不是想这么开场,但是现在我蠢得就好像是一个老傻瓜一样,对你狠心也真是狠到了家。亲爱的,不管我说什么你都不会在意。我爱你,这是真的。你知道的我爱你。我从来没有像爱你这么爱过别的女人。”他在不知不觉之间说出了他平常用来谋生糊口的那一套说惯了的谎话。
“你对我真的挺好。”
“你这一个坏娘们,”他说道,“你这一个有钱的坏娘们。这就是诗。这时候我浑身都是诗。是腐烂的诗。是腐烂的诗啊。”
“不要说了。哈里,为什么你现在非得变得这样恶狠狠地呢?”
“所有的东西我都不愿意留下来,”那个男人说,“我不希望有什么东西在我身后留下来。”
现在已经是傍晚时分了,他熟睡了一段时间。夕阳已经隐没在山后了。平原上面是一片阴影,有一些小动物这时候正在营地附近吃食。它们的头很轻快地一起一落,摇动着尾巴,他望着它们从灌木丛那一边跑走了。那好几只大鸟这时候不再在地面上等着了。它们全部都沉重地栖息在一棵大树上面。他那一个随身侍候的男仆这时候正站在床边。
“太太出去打猎去了,”男仆说道,“先生需要什么吗?”
“我不需要什么。”
她出去打猎去了,想要弄一点兽肉,她知道他很喜欢看打猎,所以有心跑得远远的,这样的话她就不会打扰这一小片平原因此而让他看见她在打猎了。她总是这么地温柔体贴,他心里想。凡是她知道的或者是读过的,或者是她听别人说过的,她全部都考虑得十分周到体贴。
这并不是她的过错,他来到了她身边的时候,他就已经完了。一个女人怎么可以明白你说的话,全都不是真心实意的呢?怎么可以知道你说的话,仅仅只是出于习惯,而且只是为了贪图舒服而已呢?打从他对自己说的话不再当真之后,他就靠着谎话和女人相处,比他以前对她们说真心话要更成功。
他撒谎并不全都是因为他没有真话可以说了。他以前享受过生活的快乐,到了后来他的生活的兴趣就完结了,紧接着他又跟好多十分富有的人,为了可以有更多的钱,在以前那些最好的地方,还有另外一些崭新的地方再次找到了生活的乐趣。
你不准许自己思想,这可真的是了不起啊。你有这么一副好内脏,所以你没有那么垮下来,他们大都已经跨下来了,但是你没有垮掉,你抱着一种态度,既然现在你再也不那么能干了,你就一点也不关心你常常干的工作了。但是,在你心中,你说你要写这一些人,写这一些特别有钱的人。你说你实在是不属于他们的这一类,仅仅只是他们那一个国度里的一个间谍;你说你会从这个过度离开,而且要写这一个国度,并且是第一次从一个熟悉这一个国度的人来写它。但是你现在永远不会写了,正是因为天天什么都不写,贪图安逸,只是扮演自己所鄙视的角色,所以就磨钝了你的才能,而且把你工作的意志也磨钝了,到了最后你干脆什么都不干了。
他不做任何工作的时候,那一些他现在认得的人都感到惬意得多。非洲是在他一生当中幸运的时期中感觉最幸福的地方,他到这里来,就是为了要从头开始。他们这一次是以最低限度的舒适来非洲开始这一次狩猎旅行的。尽管没有艰苦,但是也没有奢华,他以前想这样他就可以重新进行训练。这样的话可能他就可以把他心灵上的脂肪去掉,就像是一个拳击手一样,为了可以消耗身体内的脂肪,选择到山里去干活以及训练一样。
她以前很喜欢这一次狩猎旅行。她以前说过她爱这一次狩猎旅行。只要是激动人心的事情,可以因此变换一下环境,可以结识新的人,看见愉快的事物,她全部都喜欢。他以前也感到工作的意志力重新恢复的幻觉。到现在假如就这么了结,他知道事实就是这样的,他不需要变得像一条蛇一样,仅仅只是因为背脊给打断了所以就啃咬自己。这并不是她的过错。假如不是她,也一样会有别的女人。假如他以谎言为生,他就应当试着以谎言而死。他听见山的那边传过来了一声枪响。
她的枪打得特别好,这一个善良的,这一个有钱富有的娘们,这一个他的才能的体贴的守护人以及破坏者。真是废话,正是他自己把自己的才能给毁了。他为何要嗔怪这个女人,难道就是因为她好好地供养了他?尽管他有才能,但是由于长时间弃而不用,由于他出卖了自己,而且也出卖了自己所信仰的一切,由于酗酒过度所以而磨钝了他自己敏锐的感觉,由于懒散,由于怠惰,由于势利,由于傲慢以及偏见,还由于其他各种各样的缘故,他把自己的才能毁灭掉了。这算得了什么呢?仅仅只是一张旧书目录卡?
究竟什么才是他的才能?就算只是才能吧,但是他并没有充分利用,反而是利用它做交易。他从来不是用他自己的才能去做一些什么,反而却是用它来决定他能做一些什么。他决意不依靠钢笔或者是铅笔谋生,而是依靠别的东西谋生。说来也真是奇怪,是吗?
每一次当他爱上另外一个女人的时候,为何这另外一个女人总是要以前一个女人更加有钱?
但是当他不再认真恋爱的时候,当他仅仅只是在撒谎的时候,就好像是现在对这一个女人一样,她比所有他爱过的女人要更加有钱,她有的是钱,她也有过丈夫、孩子,而且她也找过情人,可是她不满意那一些情人,她真心地爱他,把他当做是一位作家,当做是一个男子汉,当做是一个伴侣,当作一份引以为骄傲的财产来爱他——说来也真是奇怪,当他压根儿不爱她,并且对她撒谎的时候,为了报答她为他所花费的钱,他所能够给予她的,竟然比他以前真心恋爱的时候还多。
我们干什么,全部都是注定了的,他想。无论你以前是干什么的,这些才是你的才能所在。
他的一生全部都是依靠出卖生命力,无论是以这样的形式或者是那样的形式。而且当你并不怎么钟情的时候,你越是看重金钱。他注意到了这一点,可是他绝对不会写这一些了,到现在也不会写了:不会,他已经不会写了,虽然这是十分值得一写的东西。
这时候她走来了,穿越过了那一片空地向营地走过来了。她身穿着马裤,擎着她的来复枪,有两个男仆这时候正扛着一只野羊跟随在她后边走过来。她依旧是一个十分好看的女人,他心里想,她的身躯也十分动人,她对床第之乐十分在行,也一样很有领会,她其实并不美,可是他喜欢她的脸庞,她阅读过很多的书,她喜爱骑马以及打枪,自然,她酒喝得实在是太多了。她依旧还是一个比较年轻的女人的时候,丈夫就已经死了,在一个十分短暂的时间里,她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两个刚刚长大的孩子身上,但是孩子却并不需要她,她在他们身旁,他们就感觉很不自在,她还很专心地养马、读书以及喝酒。她喜爱在黄昏吃晚饭之前读书,一边阅读一边喝威士忌苏打。到了吃晚饭的时候,她就已经喝得醉醺醺的,在晚饭桌旁再喝上一瓶甜酒,平常就醉得足够让让她昏昏欲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