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我问。
“对。”
“什么工具?”
“这还用问吗,挖土的工具呀。我们总不能啃个洞救他出来吧。”
“那个棚屋里的旧镐头什么的还不能用来挖个洞,救出黑人来吗?”我问。
他扭过头看着我,显出一副无比可怜我的样子,让我看了直想哭。他说:“哈克·费恩,你什么时候听说过,一个犯人想着逃跑,衣橱里还放着镐头、铁锹等高级挖洞装备的?我倒要问问你——假如你还算有点头脑——照你的办法干,还算什么英雄好汉?那还不如直接把钥匙借给他,让他拿钥匙开门出去好了。镐头和铁锹——哪有如此好的事,哪怕是个国王,他们也不给。”
“那么,”我说,“要是我们不用镐头和铁锹,用什么?”
“用两把长刃刀就成。”
“在小屋地上用那东西挖坑?”
“是啊。”
“见鬼,汤姆,那是犯傻。”
“犯不犯傻没关系,这可是正统的办法——而且是老规矩。只要说起这种事情的书我全都看过,压根就不知道还有什么别的办法。他们老是用一把长刃刀来挖,你要知道,还不是挖土,是挖硬邦邦的石头。那可得花上好些星期,乃至成年累月不停地挖呀挖才成。想想关在监狱里的那些犯人吧,他们中间就有一个这么挖了条地道逃出来了[指大仲马小说《基督山伯爵》中,基督山伯爵和神甫挖地道逃跑的故事。]。你知道他花了多长时间?”
“不知道。”
“猜猜嘛。”
“我猜不出。一个半月吧。”
“三十七年[此处汤姆夸张了基督山伯爵故事中神甫挖地道的时间,原书中仅为三年,而且挖通地道后,到达的是基督山伯爵的囚室。]!最后他是从东方的中国钻出去的。那才够刺激呢。假如我们这个城堡是用石头造的,那该有多好啊。”
“杰姆到了中国可是都不认识人呀。”
“那又有什么关系?其他人到了那儿也一样呀。你这人老是打岔,怎么就不向关键问题上想呢?”
“好吧——他从哪儿出来我不管,只要他能出来就行,我猜,杰姆也不会在乎。不过还有一件事——杰姆要是用刀挖洞跑出来可就太老了。他活不了那么久的。”
“不,他能活那么久。你不会认为在土地上挖个洞也要三十七年吧?”
“那得多久呢,汤姆?”
“嗯,我们不能冒时间太长的风险,因为姨父估计不用多久便能从新奥尔良得到下游的消息。他会得知杰姆不是从那里出来的。那他第二次便会登广告,招领杰姆,要不采取其它类似的行动。因此我们不能冒风险,也就是按常理,该挖多久便挖多久。按理说,我看啊,我们该挖好多年,但是我们办不到啊。既然前途难卜,我建议这么办:我们事实上是马上挖,或者尽快挖。在这之后,我们何不只当是我们已经挖了三十七年才挖成的。随后,如果有紧急情况,我们就把他给拖出来,赶紧送走他。是啊,依我看,这是最妥当的办法。”
“这还有点道理,”我说,“假装又不花什么本钱,假装什么事也不费,要是用得着,哪怕要我假装是用了一百五十年,我也没说的。我已经插进手来了,所以一点儿也不觉得难受。那好吧,我现在赶快去把两把长刃刀偷来。”
“弄三把来,”他说,“我们得把其中一把做成锯子。”
“汤姆,我不知道这是否合规矩,也不知道是否犯忌,”我说,“那间熏肉用的屋子后面的护墙板底下,刚刚好插着一截断的锯条呢。”
汤姆显得既烦躁又灰心,说:“我的哈克,真够可怜的,我要想教会你干点事,还真是对牛弹琴白费口舌。快去弄三把刀来吧。”
好吧,既然我答应了他,我就照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