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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第1页)

第三十四章

一路上,我们俩不哼声了,心里琢磨起来。

过了一会儿,汤姆说:“哦,哈克,我们真傻,怎么就没想到杰姆在哪儿!我敢保证,我知道啦。”

“我真的没想到过!你说在哪儿?”

“就在灰漏旁边那间小屋里。你听我说,我们吃饭的时候,难道你没看见有个黑奴端了些吃的东西去过那儿吗?”

“看见啦。”

“你认为那些吃的东西是给谁的?”

“给狗呀。”

“我也是这么想的。不过那不是给狗吃的。”

“为啥?”

“因为有西瓜。”

“是有西瓜,我也看见了。噢,我真傻,怎么就没想到狗不吃西瓜。看来人有时候真是太不聪明了哦。”

“当时,那个黑奴打开一把锁进了门,出来的时候又锁上门了。我们吃完饭的时候,他交给姨夫一把钥匙,我估计就是那把钥匙。送西瓜就表示那里有人,锁门意味着里面关着个逮住的人,在这个大家都很善良和气的小种植园上,不大可能有两个人同时被关起来。里面关的就是杰姆。好啊——我很开心我们用侦探的办法弄清楚了。我不相信有其他可能。现在,你想个偷杰姆的计策,我也想个,谁的主意好就按谁的办。”

小小年纪,竟然有这样一个脑袋,多么了不起。如果我有汤姆的脑袋啊,如果要用它作为交换条件,能换个公爵当当,或者当一个轮船上的大副,马戏班的小丑,或者其它任何玩意儿,那我也决不干。

我开始想办法,可只是想出个怎么干的办法,我心里明白得很。他能想出最好的主意,转眼间,汤姆问:“想好了没?”

“想好了。”我说。

“好,说来听听吧。”

“我的计策是这样的,”我说,“要搞清楚杰姆是否在里面很容易。明晚我们打捞上来小船,从滩头那儿划过来我的木排,只等第一个漆黑的夜晚到来的时候,等老头儿上床睡觉以后,从他口袋里偷出钥匙来,带上杰姆划上木排开溜,晚上赶路,白天歇脚,就跟我们以前一样。这个主意怎样?”

“当然好啦,就像老鼠一定会打架一样。但就是太他妈的简单了,没味儿。这种半点刺激也没有的计划有啥意思?几乎像馊牛奶一样没味儿。我说,哈克,这就像闯进肥皂厂偷肥皂[当时的肥皂不过是碱块,肥皂厂只是一种制作土碱的作坊。]一样,不会引起人们什么议论。”

我什么也没说,因为我知道他一定就会这么说的。我还明白,他要是打好了主意,那肯定是个挑不出问题的好办法。他就告诉我计策,我马上就看出,要说刺激,他的计策比我的高明十五倍,不仅像我的计策一样能让杰姆得到自由,还能让我们都冒着生命危险。我觉得很满意,说应该立刻就动手。在这儿,我就先不说啦,因为我知道他的主意不会恒久不变。我们要是干起来,一有机会,他就会再耍出各种花样来的。他后来果然就是这么干的。

可是,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汤姆·索亚真心想帮我把那个黑人偷出,全心全意的,是在真真切切想方设法给偷出杰姆来,不再当奴隶。而正是这一点,叫我百思不得其解。好让他不再当奴隶。这一点还真让我觉得想不通。他这样的孩子原本很体面,又有教养,干了这事会损害他的身份,他家人可都有头有脸的呀。他这人挺聪明,压根不是呆头傻脑的;有学问,不是无知愚笨。不是无耻胚,而是为人和善。不过如今,竟然不顾自己的体面,不顾是非,不顾人情,降低身份干起这档子的事,在众人面前,把自己的脸面丢尽,把他一家人的脸都丢尽。这我确实弄不懂,百思不得其解。这真是荒唐不已。

我们是知心朋友,我知道我一定得讲给他听,让他干脆别干下去了,免得让他丢了面子。于是我就开口告诉他,让他赶紧到此为止,马上洗手不干,免得毁了自己。而且我确实在开始对他这么说了,但他要我住嘴,说:“你觉得我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我以前干什么自己心里最清楚不过了?”

“没有。”

“我没说过要帮着把那个黑奴偷出来?”

“说过。”

“这当然啦。”

他就说了这么些,我再也没问。我知道再多问也没用处,因为他说要干一件事,就势必干不可。但是我还是不懂他为什么愿意搅进这种事情里来,我只好不再问,也不再费心琢磨这事了。既然他一定干不可,我也无法阻拦他。

我们到家时,屋子里漆黑一片,十分寂静。我们便走到下边放灰桶那儿的小屋去,察看

了一番。我们走了一遍场院,看看狗会有什么反应。这些狗已经认得了我们,因此就象乡下一般的狗夜间遇见有什么事的时候照例会发出些声响以外,并没有其它的什么反应

我们到了那间小屋跟前时,查看了它的正面和两个侧面,在我先前没看到过的一面——北面——我们看到一个离地挺高的方窗口,一块厚实的木板在上面钉着。我说:“这就是条路子。要是我们把木板撬开,这个洞大得足够杰姆爬出来。”

汤姆说:“这就跟下五子棋一样无味,也像逃学一样无聊。哈克·费恩,我希望我们用比这个复杂一点的办法。”

“那好吧,”我说,“那就锯开木板放他逃出来,怎么样,就像我那次耍的遭人杀害的把戏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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