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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第1页)

第六章

不久以后,老头子就缓过来了。他又精神了,他在镇上到处转悠,接着他又去告了撒切尔法官一状,叫他把那笔钱交出来。

他也没有放过我,看我不退学,还抓过我两回,用鞭子抽我,可我还是照常去上学,几乎每次不是躲过他,就是看见他后撒开脚丫就跑,幸好我跑的比较快。我以前不大愿意上学,可现在我偏喜欢上,就是要气一气他的。法官办事就是慢条斯理,看样子他们简直就不打算办呢,所以我只好经常从撒切尔法官那里借上点钱给我的爸爸,免得他老揍我。他每次要了钱,照常总是喝醉,一喝醉就在镇上胡闹一气。每次胡闹,总是被人家关起来。这一切,成了他的家常便饭——他就从不嫌丢脸呢。

他在老寡妇家周围走动的太频繁了,寡妇很生气,就对他说如果他还在那周围转悠,她会不客气的。嗬,你瞧他气得那个疯样。他说他倒要看看哈克·费恩究竟归谁管。所以春季里的一天,他守在外面抓住了我,把我带到了一条平底船上,在河上划了差不多三英里的样子,快划到了河对岸的伊利诺亥州,我印象中那儿尽是树林,没有房子,可他把我带进了密林深处,那儿有一间旧木屋,那一带的树长得很密,如果事先不知道有这间木屋,谁都找不到的。

他一直紧紧看着我,我根本就没有机会跑掉。我们就住在那间旧木屋里,每天晚上,他都要把门锁上,把钥匙压在枕头下睡觉。他有一杆枪,应该是偷来的,我们就靠打猎和捕鱼来填饱肚子。

隔不多久,他就把我一个人锁在屋子里,自己走上三里路,带上鱼和猎物到渡口去换威士忌酒,拿回来后,饮酒作乐,在喝醉之后再揍我一顿。谢天谢地,寡妇总算是慢慢的打听到我的下落,差人想把我领会去,可是爸爸拿枪把他赶跑了。没过多久,我就在那地方住惯了,还有点喜欢那儿呢,不过挨皮鞭自是个例外。

日子过得既闲散有舒适,我和他都没什么事,整天懒洋洋地呆着,抽抽烟,钓钓鱼,既不用念书,也不用学什么功课。两个多月就这样过去了,我身上的衣服又变得又脏又破了,上面尽泥土。我很纳闷,当初在寡妇家怎么就会习惯了呢?那时候老得被他们逼着天天洗脸洗手,还得用盘子吃饭,要经常梳头,晚上按时睡觉,早上准时起床,还老和书本打交道,还有华珍小姐一天到晚挑我的毛病,我怎么会过得那么痛快。

总之,说什么我也不想再回去了。寡妇不喜欢听冒犯上帝的粗口,骂人的话我本来已经都忘记了,可现在我又捡回来了而且说的更溜了,因为爸爸他可不在乎。总得说来,我在树林里过得倒是还不错。

可是爸爸他让我实在受不了了,他用那根山桃棍子把我给打得浑身都是鞭痕,更恐怖的是他用那东西打我是越来越顺手了。而且他出门的时间越来越多,他还总是喜欢把我一个人锁在屋里,自己到外面去。

有一次,他又把我锁起来,一走就是三天,我无聊的要命。我以为他被淹死回不来了呢,那我这辈子就甭想再出去了。我害怕极了,就决定要想法儿从那逃出去。可是试了很多次,还是不能逃出那间小屋。那屋子连个能钻出狗去的窗户都没有,烟囱也很细,我也没法儿从那里钻出去。门是又厚又结实的橡木板做的。爸爸出门的时候总是很小心,走的时候总是再三审查,不让一把小刀或别的什么东西留下给我可乘之机。,我找了最起码有一百遍。其实我一直在找,根本就没有停下来过,正好这样可以打发时间。

不过这一回,我总算找到了一件东西,我找到了一截生了锈的破旧的锯片,没有把手,夹在椽子和屋顶的木板中间。我往锯条上抹了点儿油,就开始行动啦。屋子里有张桌子,后面的木头墙上钉着条旧毛毯,那是用来挡风的,防止从木头缝里吹进来的风,把蜡烛给吹灭了。于是,我钻到桌子底下,把毯子掀开,开始用力地锯起来,想把底下那根圆木头锯下一截来,我可以从那里钻出去。哦,这项工作可真的很费工夫,就在有一点希望的时候,猛听到树林里一声枪响,我一听就知道是我爸爸放的。我赶紧把锯木头的痕迹清理干净,把掀起来的毯子又重新放平,藏好我的锯,不大一会儿,爸爸就进来了。

爸爸心情很不好——又露出了他的本来面目。他说他去镇上走了一趟,去了样样事都不顺心。他的律师说只要一开庭,大概就能打赢官司,钱就会到手的,可是人家尽有法儿把这官司拖着,撒切尔法官深谙其中的诀窍。他说,有人说原先那场官司可能还会开庭,会判我和他断绝关系,让寡妇做我的监护人。并且有人估计,这次大概人家会赢的。我听了大吃一惊,因为我可实在不愿意回寡妇那里去了,我实在是不想过那种十分拘束,又要所谓守规矩的生活了。

接着,老头子又开始破口大骂起来,把能想到的人和事全骂了一遍,然后再重骂一遍,生怕有漏掉的,最后再笼统地痛骂一回,这才算是收场。第二遍骂完之后,他加了一番工,来了一阵通骂,有不少人他根本就不认识,骂到他们的时候,就用“那个叫什么玩意儿的东西”来代替人家的名字,然后再接着往下骂。

他说,他真想看看寡妇怎么样能把我夺走。还说他要加紧提防,如果他们敢来和他耍花招,他知道该怎么应付:可以把我藏在六七里外谁都找不到的一个地方。他那计谋又弄得我心神不宁,不过很快我就好了。我估计我不会一直呆在他身边的,我心想等他打算这么做的时候,我早已远走高飞啦!

爸爸带回来一些东西,叫我一起到小船上去搬。我一看,船里真的有很多东西,有五十磅重的一袋玉米面、一大块咸肉、四加仑重的一罐威士忌酒、用来垫东西的一本旧书和两份装火药时用来当填料的废报纸,另外还有些弹药和麻团儿。我先抱回去了一批,又出来坐在船头上歇了会,一边就把这件事从头到尾想了一遍。

我仔细盘算了一番,如果自己能够溜掉的话,就带上那杆枪和几条钓鱼线,逃到树林里去。我考虑不能老呆在一个地方,最好能到全国各地去流浪,一定要在夜里出没,靠打猎和钓鱼谋生,走得远远的,远的爸爸和寡妇谁都别想再找到我。我琢磨着,等晚上爸爸喝醉后,我如果能够锯开那个洞钻出去,我的计划就成功了。我估计他那时会醉得不省人事的。我想的出神,不知不觉中竟在船上坐了很久,后来,猛听老头子哇哇地叫唤,他问我是睡着了还是淹死了,这才惊醒过来。

我把东西全搬到小屋里以后,天就已经差不多全黑了。吃晚饭的时候,老头子猛喝了几口威士忌,来了兴致,他就又开始破口大骂了起来。其实他在镇上就已经喝醉了,在臭水沟里躺了一夜,那模样可真够丢人的,滚了一身臭泥巴,人们看见他,没准儿会以为他是上帝刚造出来的亚当[《圣经·旧约·创世纪》中记载,亚当为上帝用土造出的第一个人。]呢!

他每逢酒劲儿一上来,十有八九就会拿政府来撒气。这次自然也不例外,他说:“这也叫他妈的政府!哈哈,瞧瞧吧,它算个什么东西,弄出这些伤天害理的法律,抢走人家的亲儿子——人家的亲骨肉,也不想想人家花费了多少心血、花了多少钱,才把他拉扯大。现在倒好,儿子好不容易拉扯大了,能干点活儿挣钱了,该孝敬孝敬老子了,偏偏这时候法律就跑来插一杠子,死活和他作对。这还算什么政府!这还不算,法律还帮着撒切尔法官那个老不死的来抢我的财产。这就是法律干的好事。法律把一个有六千多美元财产的人硬往死里整,逼他住在这么个小破屋里,穿着猪狗不如的破烂衣裳走来走去。这也算是政府!

“有这种混蛋政府管人,谁也没法儿指望享受自己的权利。有时候,我真想永远离开这个国家。不错,我就是这么对他们说的,我就是冲着撒切尔那老东西的脸这么说的。好多人当场听着,他们会记住的。我说:这可恶的国家在我眼里一文不值,我情愿离开它,在不沾它的边。没错,我就是这么说的。我说看看我这顶帽子吧——要是你还愿意叫它帽子的话哦,帽壳撑得老高,帽沿儿拉得低过了下巴,根本不能算是帽子,倒像是我把脑袋伸进了一截儿铁皮炉子的烟筒里啦。看看吧,我说,这种破帽子还叫我戴着——如果我能享受到自己的权利,我可是这镇上的一个大财主呢。

“哈,不错,这政府也很不错,真不错。哈哈,瞧呀。俄亥俄州有个自由的黑鬼[俄亥俄在1803年加入美国,早在1787年,当地已经禁止蓄奴,而当时美国其他地方还在实行农奴制。但在俄亥俄,黑人没有选举权,选举权仅限白人男性。],是个黑白混血种,长得倒是很白,差不多就和个白人一样。他穿着天底下最白的衬衫,戴着顶耀眼的帽子,镇上就数他穿得好;身上还装着一只带金链的金表,手里还拿根银色的手杖,那气派简直就是全州的头号老财主。

“还有,你没想到,是吧?人家都说他是个大学里的教授,哪国话都会说,上知天文,下晓地理。这还不算,糟糕的还在后头哪。人家传说他在老家的时候,还能投票选举。呀,这我可就怎么也想不通了。我心想这个国家怎么了?那天正好是个选举日,我如果不是醉得走不动的话,就要亲自去投票。可是人们告诉我说这个国家有个州还让黑鬼投票,我一听就气炸了,也决定不再投票了。我说我可是再也不投票了。一点也不假,我就是这么说的,他们都听见了。哪怕这个国家烂掉,完蛋了。我这辈子也不可能再投票了,我只要活着。你再瞧那黑鬼那副傲慢劲儿,我要不是一肩膀把他推到一边去,他就敢挡住道儿,不给我让路。

“我对人们说,真纳闷,我怎么不把那个黑鬼弄到市场上卖掉呢?你猜他们怎么说?唉,他们说要等他在这个州住满六个月以后,才能把他卖掉,他还没住满六个月呢。哈哈,这可真是怪事,一个黑鬼没住满六个月,政府就不能把他卖掉,这种政府也算是政府吗?这个政府真不知羞耻,自己管自己叫政府,冒充的政府,自以为是的政府,可它得眼睁睁的干等六个月,才能把一个鬼鬼祟祟、偷偷摸摸、可恶至极的那个穿白衬衫的自由黑鬼抓住进行发落[密苏里州早先的宪法禁止自由黑人和黑白混血进入该州。1820年这一条被删去,但随后增加了一些更加严酷的法令。1850年时,一个白人只要签署一个声明,便可拥有一个自由黑人的所有权。当时的自由黑人极易受到陷害。],而且——”

爸爸就这样大骂不止,一点儿也不注意他那两条晃晃悠悠的老腿要走到哪儿去,结果一下子撞到了装咸肉的木桶上,把两条小腿上的皮都蹭破了。这样一来,他就骂得更难听了,多半还是骂那个黑人和政府,也时不时地骂上几句木桶。

他就这样在屋里跳着转过来转过去,转了好一会儿,一会儿用这条腿跳,一会儿又用另一条腿跳,一会儿捂住这根小腿骨,一会儿又捂住那根小腿骨。后来,他突然松开左脚,咣的一声猛踢了一下木桶。可惜,这一脚踢得很不妥,因为他脚上穿的恰好就是那只露出两个脚趾头的靴子,他“哎呀”一声,杀猪似的叫了起来,令人汗毛直竖,随后就见他扑通一下倒在了泥地上,手捂着脚趾头满地打滚儿。

这时候,他的咒骂盖过了以前所骂得一切,这是他这辈子骂得最凶的一次。后来他自己也那么说。当年骚伯利·哈根老头骂得顶精彩,他听过,他说他刚才这一顿骂也让那个老头难以望其项背,可我倒觉得他大概又是在吹牛呢。

晚饭后,爸爸拿起那个酒罐子,说里面的威士忌酒还足够他大醉两次的,发一回酒疯。这话我都听腻了,他老爱那么说。我估计不用多大一会工夫,他就会醉成烂泥,到那时我就乘机偷走钥匙,或者锯断木头钻出去,反正怎么好办怎么来。他把酒一个劲儿往肚里灌,灌着灌着就倒在毯子上醉成一团了。但是,我的运气很不好,他并没有睡熟,他还在动个不停,嘴里直哼哼,两条胳膊甩来甩去的,闹腾了大半夜。后来,我实在困得撑不住了,眼皮也睁不开了,就不知不觉睡着了,那根蜡烛还一直点着。

我不知道睡了多少时辰,忽听一声怪叫,我蹦了起来。爸爸就在面前,一副发疯的样子,跳来跳去,他叫喊着说有蛇[以下几段为马克·吐温队一个发酒疯的酒鬼惟妙惟肖的描写。],说有几条蛇爬到了他腿上,说着就尖叫一声猛跳一下,说有条蛇咬到了他的腮帮子咬了一口,可我根本没看见什么蛇。他绕着屋子转个不停,一惊一咋的,还一边喊叫着“砸死它!砸死它!啊呀,咬住我的脖子了!”

我从来没看见到过眼神这么疯野的人。不多一会儿,他就像泄了气的皮球似的气喘吁吁地瘫倒在地上,接着又在地上直打滚儿,滚得特别快,一边还用两只脚乱踢东西,两手在空中乱打乱抓,尖叫,说有魔鬼附上了他的身。

过了一会儿,他实在精疲力竭了,开始安安静静地躺着,嘴里小声地哼哼唧唧。最后就连一点声音也没有了。我那时甚至听见了猫头鹰和狼在远处林子里的声音。一时间静得可怕。他一个人躺在屋角,过了一会儿,他又自己坐起来歪着脑袋听了一阵,低声嘟囔了几句:

“踏——踏——踏,是死人走路的声音;踏——踏——踏,他们是来抓我的;我不想去——呀,他们来了!哦,别碰我——别!快放手——真凉;放开我——呀,饶了我吧,饶了一个穷鬼吧!”然后,他就趴在地上,拿毯子把自己裹起来,滚到那张旧松木桌底下去了,嘴里还央告地在求饶,接着他就就哭开了。我能透过毯子听见他抽泣的声音。

后来,他从桌子底下爬了出来,猛的一下子跳了起来,好像疯了一样。他一眼就看见了我,然后朝我扑了过来。他追着我在屋里绕圈,手里拿着把大斩刀,管我叫“死亡天使”,还说要杀了我,免得我老缠着他。我求他开恩,告诉他我不是别人,我是他的儿子呢。可他发出一声怪笑,又吼叫又咒骂,还是不停地追我打我。有一次,我猛一转身,打算从他胳膊底下溜过去,没提防他伸手一抓,从背后把我的衣服领子抓住了,我心想这下自己可完蛋了,我一下子把衣服扔掉了,动作快得像闪电,这才死里逃生,拣回了一条命。

没过多久,他已经累得不行了,靠在门上就跟瘫了一样,自己还说先歇一歇再来杀我。他把刀压在身子底下,说要睡一会儿,养足精神,再来看看我们到底谁更厉害。很快,他就打起盹来了。我搬过那张用藤条编制的旧椅子,蹑手蹑脚的地爬上去,尽量不弄出声响,把那杆枪取了下来。我捅了捅枪膛,保证里面还装着弹药,接着就把它架在萝卜桶上,枪口瞄准了我的爸爸,我坐在枪后面,等着他接下来的动静。时间真是过的慢极了,真是静得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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