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
爆炸物品类;
管制刀具;
易燃、易爆物品;
毒害品;
腐蚀性物品;
放射性物品;
其它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
禁止旅客随身携带但可作为行李托运的物品:
除禁止乘机旅客携带或托运规定的物品之外,其他可以用于危害航空安全的菜刀、大剪刀、大水果刀、剃刀等生活用刀,手术刀、屠宰刀、雕刻刀等专业刀具,文艺单位表演用的刀、矛、剑等,以及斧、凿、锤、锥、加重或有尖钉的手杖、铁头登山杖和其他可用来危害航空安全的锐器、钝器。
液态物品的携带规定
1、每名旅客每次最多可携带2瓶(每瓶容积均不得超过500ML)碳酸饮料、矿泉水、茶水、牛奶、酸奶、果汁等液态物品,并经开瓶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随身携带乘坐飞机,其他超出部分一律托运;
2、旅客不得随身携带酒类(瓶装、罐装),如确需携带,每人每次不得超过2瓶(1公斤),且必须托运,包装须符合民航运输规定;
3、因特殊原因需要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如患病旅客携带的液态药品、带有婴儿旅客携带的婴儿饮用品等,经开瓶检查确认无疑后,可予携带。
可限量随身携带的生活用品及其数量
日常生活用品
发胶,衣领净1瓶(350ml)累计不超过1000ml或1公斤
摩丝,光亮剂1瓶(350ml)
香水500ml
杀虫剂1瓶(350ml)
空气清新剂1瓶(350ml)
其它含有易燃物质的生活用品打火机(充有可燃气体或燃料油)5只
安全火柴5盒
注:限带数量是指每名旅客最多可携带的数量
手提行李的限制:
国内航班:手提行李总重量不超过5公斤,每件行李体积不超过20×40×55厘米。
国际航班:手提行李总重量不超过7公斤(部分航空公司有特殊重量限制规定),每件行李体积不超过20×40×55厘米(三边之和不超过115厘米)。
注:以上限制为一般规定,各航空公司可能有各自的标准,敬请留意机票上的有关说明。
常见问题:
1、购票后发现身份证被盗或丢失怎么办?
2、当旅客超量携带酒类、日用刀剪、化工原料等超过限制的物品时怎么办?
交由送行人员带回。
做放弃处理。放弃物品将被移交公安机关或做统一销毁处理。选择放弃的旅客将不能重新领回被放弃物品。
由安检部门代为保管,并开据为期30天的暂存单。旅客可凭暂存单在30天内到安检部门将物品领回,逾期视为旅客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