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狗尾巴草一样晃晃悠悠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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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千的名字叫何止千,很怪。
就像她的名字一样,千千最吸引我的是她张扬的个性。
跟我在一起,千千最大的快乐就是跟我抬扛:我喜欢阿迪,她就夸耐克漂亮;我支持中国男足,她就跟我提韩国;偶尔我想跟她亲热一下,她就说,呀你嘴好臭啊,离我远点,然后一准儿又会扑上来,啃得我满脸湿漉。
我相信我俩生活中若是缺了谁,另一个肯定活得特没劲,就像汤姆和杰瑞。
认识千千前,我也跟几个女孩眉来眼去过,她们的相同之处,就是当你表达一种意向之后,她们的回答不是“你说呢”就是“随便”;要是你懒得洗脚便上床或不吃早饭便上班,她们会概莫能免地命令你洗脚或去吃饭。我承认我有点贱,身在福中不知福,但我只是想给自己找个女朋友,不是找一保姆。
认识千千是在小西生日那天,饭局前小西拖我陪逛,到了一看,还有两个陌生女孩儿,长发那个有点像“SHE”组合里的Hebe,短发的则像Ella。一路上她们莺歌燕舞地逛街,我就东张西望地看美女。小西骂我死相,过马路不看车,不怕撞死啊!那个短发女孩抢先开口:怕什么,车让行人有法律保护着嘛,要是GG都给撞死了,街上的美女还不都得寂寞死。
这女孩儿就是千千,一句话说得我耳根直竖。我这人就这毛病,遇见漂亮又有点儿幽默的女孩儿,就跟史诺比见了骨头似的。
吃饭时我一个劲儿地跟她起腻,她也不含糊,见招拆招,还主动跟我拼酒。那么娇小的身材,内存竟然不小,两瓶多红酒下去连洗手间都没跑一趟。若非小西心疼酒钱打了圆场,那天我一准儿会被她灌得软着陆。
那天回家时却满脑子都是千千。我心想完了,中邪了,照小说里的说法,这是爱上一个人了。我试着问自己:要是千千也对我一见钟情,我愿意就这样开始爱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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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发现千千尽管23了,在感情世故方面,其实还纯洁得跟张白纸似的,一聊感情,别人是装傻,她是真傻。亏得我穷追猛打两个多月,铁树方才开花。
有了千千,我的生活开始朝着一个简单而明快的方向飘去,我的想法很简单,只要别遇到什么疾风暴雨,我们就这样晃晃悠悠一辈子也成。
只有子路认为我是在扯蛋。从小到大我们一起成长,一直是那种哭着喊着标榜自己这辈子绝不会爱一个人或被一个人爱的人。所以那天他问我:真的爱上千千了?看见我点头,他竟然不停地摇头,还用我爸那种语重心长的口气对我说,兄弟,别看你25了,其实你也就是一小屁孩,爱情不是儿戏,小孩子是不能玩的。
甭管子路怎么说,我想这回我可能是玩真了。我要牵着千千的小手,带着她穿越漫漫时光,睁开眼时,我们已经老朽,身在满是阳光与鲜花的天堂,从此忘记寒冷与忧伤……
一觉睡醒,我发现自己还在人间,一看表,立马撒丫子往千千单位狂奔。她一早要去九寨沟,给她买的黑布林、德芙白脱、乐事薯片还在我手上。我猜想千千此刻肯定正坐在车上气运丹田呢。赶到时,旅游大巴正好驶出大门,我就像罗拉那样一路夺命狂奔。
在那个红绿灯路口,我喘着粗气敲开车窗时,千千一脸惊讶地看着我,满车同事又一脸惊讶地看着她,小丫脸红得跟个樱桃小番茄一样。嚯嚯,那一脸的幸福哟,就像秋风中的麦子,此起彼伏,一望无际。
千千走的那些天里,我常常抽烟发呆,脸上还暴长青春痘,跟七星瓢虫似的。连老妈也很奇怪,千千小姑娘不就是去旅几天游嘛,又不是生离死别。
老妈的话,让我蓦地惊觉,是呀,千千的一颦一笑,一嗔一闹,已经像水一样一点一滴地滴进我的生命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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