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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左右手之恋(第3页)

爱情是不可靠的。它像随时可能贬值的货币,或是被鲜花装裹的炸弹,欣赏美丽之后就会受伤害,甚至有生命危险。可信度实在让我无法恭维。你就那么相信吗?我将话题转到你身上。

不百分百相信,但也决不像你那么悲观。只要是真心付出,我想上帝一定会感动让我有所获得的。不然世界就太可悲了。

我本想说,世界本来就是很可悲之类颓废的话,但还是咽回去了。

茜,我们来个约定吧!我以沉默意识再等你发话。

到高中,我们替对方物色BF怎么样?检验一下我们的默契程度以及对方的眼光如何。

好啊!不想轻易粉碎你编织的童话,我违心的答应了。

对不起我失约了,种种理由,最有说服力的是我们的空间距离太远了,我怕你和可能的他隔的更远。没有结果,或是会应结果而受伤的话,那最好让它没有原因。人生往往如此,不尽人愿的事总是比心想事成的要来得多。好像没有一些遗憾作为调味剂,生活就会乏味,人生也就没了追求。一帆风顺的人生也许真的是不完美的。阿Q的精神用到了好处。

想到某位老歌手的某首老歌,“其实不想走,其实我想留,留下陪你度过每个春夏秋冬。。。。。。”又想到梁永奇的一首“走吧,走吧,人总要学着长大。。。。。。”是呀!不离开怎么知道是否长大,又怎长大。躲在长不大的雨季里太久了,差点忘了阳光直射是什么感觉。于是我做了生命中的又一个决定,像当初决定来北方一样,决定回南方。因为我漂泊的心累了,突然很想回到一直等我停靠的港湾了。

我走的消息没有告诉你。原因是决定得太突然,走得太匆忙,一切都显得紧张,容不得人有半点喘息的时间,怠慢更是不可行的。另一个原因,就是我无法忍受分离时那种叫人窒息的气氛,我怕看见你落泪的样子,也怕自己在你面前狼狈地哭,然后踌躇不前,突生留下的念头。

我走了。在你焦急的等待我出现的那个早晨,记得那天下雨了,我第一次放你鸽子。再没有只字片语半点预示之下,我悄悄地走了,多具有讽刺意味!我曾试图眺望你,呼唤,最终发现留在后面的路越来越长。视线里的一切都模糊了。

你一定在气我怪我有可能恨我,为什么不辞而别。像挟款而逃的罪犯,悄无声息不留痕迹。可你还是担心我,想着我,念着我,不然怎么会我人未到家,你的好几个长途电话已先到了呢?我能想象得到,你拼命翻找老早留给你的号码时的神情,你一定是咬着唇汗珠汇集在你的鼻尖。你让我感动得一塌糊涂,很不能马上折回去,拉着你在雨中狂跑,紧紧的抱着你不撒手。

唤,我又想你了。火永远无法控制自己的火焰,不是伤害别人,就是灼伤自己。显然,思念的烈火严重的灼伤了我。好痛,好痛,希冀水能将我治愈。

唤,你是水,是潺潺流动在北方的南方的水。

而我是火,是思念着北方的水的南方的火。

忘记你我做不到

是谁说?美丽的开端往往不会有完满的结局。楚觉得这句话真的是至理名言。

楚最喜欢秋季,天高云淡神清气爽,楚更喜欢秋天的大学校园,清幽而闲散,随处可以找到一块可以躺下来的青草地,仰看黄叶飘零、北雁南飞。

也是秋天的一个周末傍晚,毕业已有数月,楚返校去看读研究生的好友颖。周末的校园总是热闹的,颖也不知去哪里热闹了,寝室里空无一人。

篮球房权且充当了舞厅,听着强劲的Disco音乐,楚不由自主地融入到这些热闹中去。15分钟的群魔乱舞之后,楚也准备启足,悄悄地离开渐渐昏暗下来的舞池。楚是不跳四步的,那样的舞曲只适合与恋人共舞,否则只会让自己局促和难堪。可是--已经有高高的影子驻立在她眼前了,那样晶亮的眼睛,如夜空闪烁的星星,楚突然有点害怕,害怕自己无法抗拒这样的**,即便是魔鬼的邀请。

楚坚持着,而那双晶亮的眼睛也坚持依旧,在长长的舞曲中一直熠熠生辉,若有所待。终于换了一首三步舞曲,解救了他也给了楚一个台阶,楚将自己完全交付于他,滑入舞池。每一步起承转折,默契得如同练过千遍万遍,楚从未觉得身子有如此地轻盈,眼光互相纠缠着,楚渐渐迷惑了,那是个深不可测的黑洞,无穷无尽,要把自己吸入。

是张学友的歌喉,轻唱着《忘记你,我做不到》,楚第一次和陌生人跳起了四步。她想,不会有以后了,是的,只要驻留住这一刻的光芒,还要些什么呢?

世界上的故事都是千篇一律的,如果不是他记住了楚的手机号码,这样美丽的开始也是美丽的终结。随后的日子里,楚知道他已经有了相交6年的女朋友,看到楚时的心悸让他无法自持,向来以为平平淡淡就是真的他,那一刻才悲哀地发现爱原来真的可以是惊天地、泣鬼神的。楚相信他当时根本就没想到过将来,楚也根本不想要将来。只是曲终人散,他还是得回到家乡的那个小镇,和女友结婚,归属于小镇平凡的生活,不能背弃责任。

两年后,他又拨了个电话给楚,说初相遇的那晚,如一组循环的慢镜头,常常在深夜里在他心头绽放,这样的结局,在他回去的那一天就已料想到了。人生的悲哀,就是无可奈何地任由自己顺水漂流,否则,就要化为灰烬。

许久以后,楚才忽然想到,飞蛾扑火的时候,并不知道那是自己生命的终结。

当左手爱上右手

我的灵魂比我的身体忠实,因为他从来没有背叛过我!

我的皮肤并非完美无缺,在某些地方布满了疤痕,我不认为自己有自虐的倾向,可是在某个阶段我总会发狂的糟踏他们,疼痛的快感驱使我不断重复这个过程。自认为和同龄人相比我是幸福的,我是这一代里很少见的独子,我从小衣食无忧,我的家庭美满,从小父母一直溺爱我。我是一个奇怪的人,奇怪的会让我自己爱上自己的奇怪。我走在大街上会乱扔垃圾,可是我从不乱丢塑料制品,我会小心翼翼的把它们掖进口袋,直到找到垃圾桶为止,哪怕就是烟盒刚拆开的拉线我仍会让其归类,因为我知道它们是不可降解再生的。我拒绝一切带叶子的蔬菜,可当它们和肉类混合在一起的时候我会很小心的避开它们对肉块进行围剿,我讨厌大蒜的味道,这使得我更加彻头彻尾的不像一个山东人。

我喜欢在没人的时候自言自语,两种不同声线的声音交错对话。其实那样的声音只是在电影里面见过,如果我们一心想着那样的声音,我相信每个人都能说出来。我并不寂寞,可是我孤独,寂寞是一种感觉,孤独是一种生活状态,当我无法与身边的人交流的时候我会感觉到孤独将我蔓延,此时我迫切的需要一个键盘,敲下我心里的每一个符号。我喜欢阅读,只要是书,不论任何内容我都会如醉如痴的沉浸在其中,我用各种颜色的笔在上面勾勒注释,所有的内容就这样一点一滴的交融在了我的脑细胞里,可是我没有更多的时间去消化它们,我如饥似渴的去阅读,阅读书籍,阅读身边的男男女女,于是我成了一个对任何事情都一知半解的怪人。我喜欢阳光,讨厌雨天,阴霾会让我焦躁不安,我会在房间里翻出一盒盒火柴,也许会一把点燃,也许会排列成各种形状,看着它们燃尽,我嗜爱它们燃烧后的灰烬而不是那个闪亮的瞬间。

我的双手出奇得粗短,但是不乏秀巧,两个完全对立的词藻却在我的双手上组合在了一起,这不能不说是对概念的一种嘲笑。经过细致比较,我发现自己的左手在长度和握东西力度上要大于右手,这不能不归功于我14岁就学会的那种自我释放方式,环形的套弄方法曾经是治疗我失眠的好办法。我的右手手纹有个很醒目的断掌纹,妈妈说:这孩子打人很狠。这个预言在我少年时无数次群殴和被殴中已经得到了证实。

我习惯把自己禁锢在一个狭隘的空间,抱着双腿蜷缩在墙角,然后突然的站起来跳着,或许那仅仅是跳,不能被称为舞步,比做上50个俯卧撑出的汗还要多,(想起来了,曾经有个女孩说过,很喜欢闻我的汗味。)那一刻整个房间都充斥的激发出来的荷尔蒙,我迷恋这种感觉。有时候我很麻木,麻木的可怕,有时候我很感性,感性的可怜。

我幻想自己有翅膀,是昆虫那样的膜翅,薄薄的透明的,很脆弱。如同苍蝇一般没头没脑的四处扎,或许我更像一个牛虻,对生活环境充满了依赖性的寄生驻扎,我不想让自己飞的过高,我想那样稀薄的空气会让我窒息,而且半空中一定有很多精灵古怪的东西在飘浮,融入了他们中间会显得我更加平凡。我会有无数个复眼,映照出世间的百态,然后用我那高于一切生物智商的大脑把他们组合拼凑。

我是个适合在夜晚生存的生物,交错在现实和虚幻之中,夜幕降临的那一刻我才感到自己是真正安全的。我在夜晚**,我不让自己的身体再有任何束缚的去放松,我有一个傲人的臀部,我会经常在镜子中端详它,它比我的脸要可爱,我甚至会在上面用笔勾画出一张脸庞,它很白皙很细嫩,它没有一点残缺,它能把我所有的牛仔裤撑的鼓鼓的,它会不失时机的扭动。

我对身边的人和事表示的很淡漠,我不会为一部片子去流泪,不会为一个朋友的离去而伤感。一切的烦恼都是徒增的,我不希望一切计划外的东西打乱我有秩的生活,我为自己规划着明天,仅仅是明天,太远会让我恐慌和迷茫,我把我的每一天都当成世界末日来过,这样我就没有理由去挥霍时间。

我蔑视常人的智商,不屑他们的思考方式,尼采曾经也被认为是个偏执狂,可如今成了哲人,我和他一样充满了虚荣,但我比他拥有更多的无奈。我甘愿做小波门下的一条忠实走狗,并用波霸作为我不变的ID隐藏在那个充满哲理的社区,我向往那只特立独行的猪的思考方式,我用兽眼看人生。

我迷恋锁骨,锁骨已经是我的图腾。凹凸不平的沟壑更加突出了它的骨质,人的身体上它是最唯美的。我恋乳,所有的男人都恋乳,无非是承认与不承认罢了,但我们从那个阴暗潮湿拥挤的空间释放出来的一刻,伴随着我们的就是美丽的乳fang,这个不灭的定律注定我们会滋生恋乳情结。我不是女人,可我想女人也会依然宠爱这个尤物。

我的左手又伸向了夹着烟的右手,他们十指交错的握在了一起,是不由自主的。凌晨四点我的左手向我的右手求爱;凌晨四点,他们一起在键盘上拥吻舞动;凌晨四点,我的灵魂又回到了我的躯壳;凌晨四点,一个叫亚里士多德的男人告诉我自恋是一种美德。

一枚铜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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