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做个受欢迎的访客
我们知道,不同民族、不同地域的礼仪,具有许多相通之处和共同特征,但由于民族差别和地域差异,世界各地的礼仪规范又各具特色。
礼仪的这种差异,在各民族闭关锁国,老死不相往来的封闭环境中,还不至于有什么大的麻烦,因为大家都属于同一个民族,生活在同一个地域,在礼仪行为或活动中按照本民族、本地区的礼仪规范行事就可以了。然而一旦超出一个民族或一个地区,或者说,不局限于一个民族或一个地区内部,就必然会面临一个问题:对于不同民族或不同地区的不尽相同的礼仪规范,究竟应该遵循哪一种才对呢?在改革开放的今天,我们与其他国家和民族各方面的交往越来越多,因此这个问题更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
我们发现,对于这个问题,世界上不同民族,不同国家的回答惊人的一致。
俄罗斯有一则谚语:“不要把自己的规矩带到别人家中。”
非洲人甚至夸张地说:“到了独脚人居住的村子就应该用一条腿走路。”
日本学者寺西千代子在《国际礼仪手册》中概括说:“任何国家,任何地方,都有一些长期以来自然形成的风俗和习惯。遵从当地的习惯,是国际交往礼仪的重要原则之一。”
拜访和接待是最为普遍的社交艺术形式,是人们联络感情、扩大信息来源,增进友谊和发展自身的有效方法。在拜访师长时,一定要遵循客随主便的人际交往规律。在这方面,周恩来总理为我们树立了光辉的榜样。1954年7月,周恩来出席第一次日内瓦会议后回国途中访问波兰。周总理一行抵达波兰前,中国驻波兰使馆将波方拟定的活动安排报告了周总理,周总理明确地回答说:“客随主便。”1964年,周总理率代表团出访欧洲某国,下榻在宾馆,随行的部分工作人员因为吃不惯牛羊肉而自行去使馆就餐。周总理知道后十分生气地说:“住在宾馆的同志必须在宾馆吃饭,这是对人家的尊重。尊重一国的习惯,实际上是对这个国家的尊重,决不是小事,决不能马虎,决不能自行其是。”
客随主便作用在于,它使主客双方在发生交往时,遵从何种礼仪规范有了一个共同认可的标准,从而减少了盲目性和无序性,增加了自觉性和有序性。不过客观地说,处于客位的礼仪当事人需要暂时放弃自己比较熟悉的固有的一套礼仪规范,转而学习、熟悉并遵循比较陌生的新的礼仪规范,因而客随主便更多的、更主要的还是对于客方礼仪当事人的制约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