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令土临火,火临木,木临水,水临金,金临土,皆为以下临上,不当位也。父子之义,子为下,父为上,以子临父,不亦逆乎?
司天克运则顺,运克司天则逆;气克运则顺,运克气则逆,运气相同曰天符。
戊子、戊午、戊寅、戊申年,运气皆火;丙辰、丙戌年,运气皆水;己丑、己未年,运气皆土;乙卯、乙酉年,运气皆金;丁巳、丁亥年,运气皆木。六十年中,有此十二年天符也。又戊。子日,戊为火运,子为少阴君火司天,运与司天同火,是为天符。此日得病速而危困也。更遇当年太岁亦是天符,或者岁会,其病尤困。
天气生运曰顺化,
甲子、甲午、甲寅、甲申年,火下生土也;壬辰、壬戌年,水下生木也;乙丑、乙未年,土下生金也;辛卯、辛酉年,金下生水也;癸巳、癸亥年,木下生火也,六十年中,有此十二年顺化也。
天气克运曰天刑。
庚子、庚午、庚寅、庚申年,火下克金也;戊辰、戊戌年,水下克火也;辛丑、辛未年,土下克水也;丁卯、丁酉年,金下克木也;己巳、己亥年,木下克土也。六十年中,有此十二年天刑也。
运生天气曰小逆,
壬子、壬午、壬寅、壬申年,木上生火也;庚辰、庚戌年,金上生水也;癸丑、癸未年,火上生土也;己卯、己酉年,土上生金也;辛巳、辛亥年,水上生木也。子临父位,于理未当。六十年中,有此十二年小逆也。
运克天气曰不和。
丙子、丙午、丙寅、丙申年,水上克火也;甲辰、甲戌年,土上克水也;辛丑、辛未年,水上克土也;癸卯、癸酉年,火上克金也;己巳、己亥年,金上克木也。六十年中,有此十二年不和也。
运临本气之位曰岁会。
子,水位也,丙子年,水运临之;午,火位也,戌午年,火运临之;卯,木位也,丁卯年,木运临之;酉,金位也,乙酉年,金运临之;辰、戌、丑、未,土位也,甲辰、甲戌、己丑、己未年,土运临之。六十年中,有此八年岁会也。又丙子日,丙为水运,子为水支,是运与支同水,乃名岁会。年、月、日、时同,如遇此日得病,不死,但执持而徐缓,更会年、月、时合天符岁会,其病尤甚。
天符岁会相合曰太乙天符。
戊午、乙酉、己未、己丑,六十年中有此四年太乙天符也。又戊午日,戊为火运,午是少阴君火司天,又是火支,乃名太乙天符。此日得病,主死。
运与四孟月相同曰支德符。
寅属木,春孟月也,壬寅年,木运临之;巳属火,夏孟月也,癸巳年,火运临之;申属金,秋孟月也,庚申年,金运临之;亥属水,冬孟月也,辛亥年,水运临之。六十年中,有此四年支德符也。
运与交司日相合曰干德符。
己合,乙与庚合,丙与辛合,丁与壬合,戊与癸合,一年遇此二干,天地德合,亦为平气之岁也。
太过之运加地气曰同天符。
庚子、庚午年,运同司地燥金;壬寅、壬申年,运同司地风木;甲辰、甲戌年,运同司地湿土。六十年中,有此大年同天符。
不及之运加地气曰周岁会。
辛丑、辛未年,运临司地寒水;癸卯、癸酉年,运临司地君火;癸巳、癸亥年,运临司地相火。六十年中,有此六年同岁会也。
大要∶阳年先天时化,则己强而以气胜实(主胜客也),故不胜者受邪;阴年后天时化,则己弱而以气休衰(客胜主也),故胜己者来克。被克之
后,必待时而复也。行复于所胜,则己不可前。故待得时,则子当旺,然后子为母复仇也。
又云∶阳年太过,则传所不胜而乘所胜;阴年不及,则所胜妄行,而所生受病。假令肝木有余,则时已气盛,反薄肺金而乘其脾土;肝木不及,则土无所畏,遂自妄行,乃凌其肾水。此五行生克之理,盖胜至则复,复已而胜,故无常气而不息。若复而不胜,则是生意已伤,而有穷尽矣。
经曰∶亢则害,承乃制,制生则化,外列盛衰,害则败乱,生化大病。
亢者,过极而不退也。当退不退,始则灾害及物,终则灾害及己。承,犹随也。以下奉上,有防之之义。
制,克胜之也。制生则化者,言有所制,则六气不至于亢而为平,平则万物生而变化无穷矣。生者自无而有,化者自有而无。外列盛衰者,六气分布主治,迭为盛衰,害而无所制,则败坏乖乱之政行,为灾为变,生化几乎息,而为万物之大病。大病,即灾变也。万物皆病,天地其能位乎?此亢害承制皆莫或使然,而自不能不然者也。以天时言之,春时冬令不退,则水亢极而害所承之木。然火为木之子,由是乘土而制水,则木得化生之令,而敷荣列秀于外。但草木虫育自有各年盛衰不同,苟无制而木被其害,则冬入于春,生化几乎息,而为天地间之大灾变也,岂非政令败乱之极乎?以人身言之,心火亢甚,口干、发燥、身热,则脾土失养,肺金受害。
由是水乘而起,以复金母之仇,而制平心火,汗出发润、口津身凉而平矣。苟肾水愈微而不能上制,心火愈盛而不能下退,则神去气孤,而灾害不可解矣。与七卷参看。
又曰∶有余而往,不足随之;不足而往,有余从之。知迎知随,气可与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