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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第1页)

第一章

一个晚上,他输了整个世界!

一对青年,热恋很久以后结婚了。

一天,男的要给女的买戒指。走进商厦,一看那些琳琅满目的金银首饰,她犹豫了很久,吞吞吐吐地说:“我不要这个,给我买个呼机吧。”

那时候,传呼机还是比较新鲜的玩意,价格不比戒指便宜多少。男的听了有点意外,因为他知道女朋友是一向不赶时髦的。最后,在她的坚持下,男的就用买结婚戒指的钱买了一只漂亮的汉显呼机。

两人一回到新房,女的就把呼机别到了男的腰上,男的惊诧地问:“这个是送给你的,你怎么给我戴上了?”女人笑吟吟的,还带着点得意:“这样,我就可以随时找到你了!你答应我,不管什么时候,不管什么时间,不管你有多忙,只要我呼你,你一定得回我电话!”这天夜里,两个人在被窝里一遍遍地调试着呼机的响铃。他们觉得,生活就像这铃声,响亮、悦耳,充满着憧憬和希望。从这天开始,男的呼机常常会传来这样的信息:“老公,下班了买点菜回家。”“老公,我想你,我爱你。”“老公,晚上一起去妈妈家吃饭。”每次看到这些,他的心里便觉得十分温暖。只要可能,即使不需要回电话,他也会打个电话过去,听听她的声音。

有一次,男的忘了给传呼机换上电池,又恰好陪领导到基层,应酬到半夜才回到家,推开房门一看,他发现妻子早已哭红了眼睛。原来从丈夫下班的时间算起,她每隔一刻钟就呼他一次,他越不回她就越着急,总以为发生了什么以外,后来每隔十分种呼他一次,直到他推开家门,她刚把话筒放下。男的对妻子的小题大做有点不以为然:“我又不是小孩子,还能出什么事情?”妻子却说有一种预感,觉得他不回电话就不会回来了,男的拍拍妻子的脑袋,笑了:“傻瓜!”不过,从此以后他一直没有忘记在口袋里放一节备用电池。

以后丈夫升了职,有了钱,呼机也换成了手机。突然有一天,他想起欠着妻子的那枚戒指,便兴冲冲的拉着她去商厦。可到了那里,看着电视广告天天播放的白金钻戒,她又犹豫了,说:“给我买个手机吧。”丈夫问:“家里有电话,你又不经常出门,要手机干什么?”妻子说:“白金钻戒那么贵,套在手指上有什么用啊?那款手机我早看中了;再说,以后我要找你,就算你在厕所里,也能和我通话了。”说到这里,她得意洋洋的笑了。

那天,手机开通了短信息服务。他们一个在卧室,一个在客厅,互相发着短信息,玩得高兴极了。晚上,他收拢了笑容,一本正经地对她说:“以后不要随便给我打手机和发短信了,我经常开会,还有一些严肃的场合,老跟你聊私事不方便。”妻子一听不高兴了:“那我要找你怎么办啊?”“爱咋办咋办。”丈夫也有点不耐烦了:“我又不是小孩子,整天老找我干嘛?”

就在给妻子买手机后不久的一个夜里,丈夫和同事到另一个朋友家里玩牌,起初只是十元八元的彩头,后来越玩越大。正玩在兴头上,妻子用手机打来了电话:“你在哪里?怎么还不回家?”“我在同事家里玩牌。”“你什么时候回来?”“呆会儿吧。”

输了赢,赢了输,妻子的电话也打了一次又一次。外面下起了大雨,同事提议玩一个晚上,这时妻子的电话又响了:“你究竟在哪里?在干什么?快回来!”“没告诉你吗?我在同事家玩,下这么大的雨我怎么回去!”“那你告诉我你在什么地方,我来接你!”“不用了!”说完丈夫就把电话挂了。一起打牌的朋友见这光景,都嘲笑他“妻管严”,一气之下,他就把手机关了。

天亮了,他输得两手空空,朋友用车子把他送回家,不料家门紧锁着,开门一看,妻子不在家。也就在这时,电话响了,是岳母打来的,电话那头哭着说:她深夜冒着雨出来,骑着自行车,带着雨伞去他同事家找,找了一家又一家,路上出了车祸,再也没有醒来。。。。。。。。。。。

丈夫这时候才想起打开手机。只见上面有一条未读的留言:“你忘记了吗?今天是我们的结婚周年纪念日呀!我去找你了宝贝,别乱跑,我带着伞哪!”她走在找他的路上,并且,永远不会再醒来了。丈夫泪流满面,一遍遍的看着这条短信息,他觉得那一个晚上他输了整个世界。。。。。。。。。。

或许,我不是你的另一半“圆”

想为你做件事让你更快乐的事好在你的心中埋下我的名字求时间趁着你不注意的时候悄悄地把这种子酿成果实我想她的确是更适合你的女子我太不够温柔优雅成熟懂事如果我退回好朋友的位置你也就不再需要为难成这样子看着她走向你那幅画面多美丽如果我会哭泣也是因为欢喜地球上两个人能相遇不容易做不成你的情人我仍感激很爱很爱你所以愿意舍得让你往更多幸福的地方飞去很爱很爱你只有让你拥有爱情我才安心……

如果一个人的初恋沉闷且冗长,不知算不算很奇怪。

高三的时候,别人都忙得昏天黑地地准备考大学,我的父母却早早地替我办好了出国手续,只等我领到毕业证就飞奔美利坚合众国。

我们班上有个叫火枫的男生特能说,一般“播音”时间是早自习“体育快递”,课间插播“时政要闻”,午间休息“评书连播”,晚自习Classicalmusic,可每次考试他总有本事晃晃悠悠地蹭到前几名。班主任拿他没办法,只好让他坐在最后一排和我这个“逍遥人”一起任逍遥。

那时候,火枫又黑又瘦,面目狰狞,读英文像《狮子王》里的土狼,背古诗像刚中了举的范进。真的,后来我们逛动物园时,猴子见了他都吱吱乱叫,他倒来劲了,拍拍我的头冲猴儿们介绍:“Thisismypet!”我也没含糊,告诉他:“别喊了,看你的二大爷们都被你吓跑了。”

刚和我同桌的时候,有天晚自习,他大唱《我的太阳》,我在一旁偷着喝可乐,唱到高音时他突然转过头问了我一句“嗓子怎么样”,我嘴里含着的可乐差点喷了出来,气得我重重地捶了他好几下。他却跟没事似的,说我打人的姿势不对,不够狠。我叫他教我,他倒挺认真,还叫我拿他开练。第二天上学,一见我,他头一句就是:“十三妹,昨儿你打得我这儿都紫啦。”边说边捋起袖子叫我看。后来我想,我们的感情大概就是从这儿开始的吧。

以后火枫一直叫我十三妹。我跟火枫的交情在相互诋毁和自我吹捧的“交流”中愈加深厚了。他生活在一个聒噪的世界里,总喜欢发出各种各样的声响来引起别人的注意,好像这样就能证明他自己的存在似的。我习惯了他这样,习惯了看他自己给自己出洋相,习惯了和他一天到晚吵吵闹闹。常常是上课我替他对答案,他趴着睡觉;吃饭时我吃瘦肉,他吃肥肉;打架不管他输赢,我统统拍手称好;自习课我背单词,他用函数计算我的失忆率;放学走在楼道里,我们还要大呼小叫地互相嘲笑一番。我们像哥们儿似的横行高三年级,要多默契有多默契。

我听过一种说法,每个人都是一段弧,能刚好凑成一个圆圈的两个人就是一对,那时我特别相信这句话。我越来越感到我和火枫的本质是一模一样的———简单直接,毫不避讳。我自信比谁都了解他,因为他根本就是我自己嘛。

现在回想起来,其实我们之间从来没有牵涉过感情问题,因为我当时觉得好多事没有说出来的必要。我认定了如果我喜欢他,那么他肯定也喜欢我。这还用说吗?我清楚我早晚会回来,因为我找到了我那半个圆圈,我以为这就是缘分,任谁也分不开,哪怕千回百转。

临走时火枫说:“别得意,搞不好折腾了几年还是我们俩。”这是我听到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我永远都忘不了。

那年高考后,火枫进了北大,而我去了美国。刚到洛杉矶,隔壁的中餐馆就发生了爆炸,我家的半面墙也被炸没了。我搬了家,办了一年休学,我给火枫发了一封E-mail,只有三个字“我搬了”,我没告诉他我新家的电话。新家的邻居是一对聋哑夫妇,他们家的菜园是整个街区最好的。他们常送些新鲜蔬菜给我们,我妈烧好了就叫他们过来一起吃。我从来没见过这么恩爱的一对儿,有时候他们打手语,我看着看着就会想起那一个圆圈来,想起火枫,心里就一阵痛。我买了本书,花了一个秋天自学了手语。就这样我慢慢进入了这个毫无声息的世界。

我闲来无事,除了陪邻居练手语外,就是三天两头地往篮球馆跑,替火枫收集NBA球员的签名,或者给他邮本最新的卡通画报,感动得他在E-mail上连写了十几个p,还主动坦白正在追女生。当时我呆坐在电脑前,一个下午反反复复跟自己说“别哭,别哭,这又没什么不好”,到了吃晚饭的时候,我已经流不出眼泪了。爸妈早就习惯了我这副精神恍惚的样子,什么也没问。

再往后就是春天了。我还是老样子,只是手语够专业水准了,火枫也在我这个“爱情导师”的悉心指导下,已初战告捷。我想,只要他快乐,我就快乐,能做他的哥们儿,也不错。纽约交响乐团要来演出,我背着父母替别人剪草坪,忙了一个月才攒够门票钱。我偷偷把小型录音机带了进去,给火枫灌了张Live版的classicalmusic。火枫回E-mail却抱怨我只顾听音乐会,第一盘早录完了都不知道,漏了一大段。

我在心里默念着对不起,对不起,眼泪便又流了出来。6月份我回到北京,火枫参加的辩论赛刚好决赛。我不想让他知道我回来,便悄悄溜进了会场。这一年来火枫变得人五人六的,他总结陈词时所有人都又笑又鼓掌的,我知道他发挥得很好,我早就知道。辩论赛结束了,火枫他们队赢了。下场时我看见一个长得挺清秀的女孩笑着朝火枫迎了过去。但那一刻我知道火枫需要的是有人临头给他一盆冷水,这样才不至于得意忘形,但这已不重要了。

回美国后,我的信箱里有两封火枫的信。第一封说他在辩论决赛场上看见一个人跟我长得简直一模一样,他叫十三妹,那人没理他,可见不是了,不过能像成这样,真是奇了。第二封说他现在的女朋友虽好,但总感觉两人之间隔着什么,说怎么咱们俩在一起就可以直来直去呢?

我在电脑上打了一封回信,告诉他其实我才是他的那半个圆圈,只是我们再也没有办法凑成一个圆了。这封信我一直保存着没发。我总能很容易地得到球星签名,我常背着父母赚钱看演奏、录磁带,我没有告诉火枫我回过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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