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年大量输入金银,既不是为了制作器皿,也不是为了铸造货币,而是为了对外贸易,迂回的对外消费贸易用这样的金属比用差不多任何其他货物可以有更多利益地进行。因为金银是广泛的商业工具,它们可以比任何其他货物被更加容易地被接受通过交换一切其他商品;因为他体积小而价值大,在各地之间来往运输的费用差不多比任何其他商品都要小,在运输途中价值受到的损失也比较少。所以,在一切从一个外国购入然而只不过为了在另一个外国售出或用来交换其他货物的商品中,没有比金银更方便的东西。葡萄牙贸易的主要好处,在于促进大不列颠进行的一切各种迂回的对外消费贸易,尽管这不是一种最重要的利益,然而它无疑是一种相当大的利益。
能够有理由假定,每一年为增加国内的器皿和铸币只需要输入小量的金银,这仿佛是极为明显的;我们和西班牙尽管没有直接贸易,这小量的金银总是很容易从他处得到的。
尽管金匠行业在大不列颠是很大的行业,然而他们每一年卖出的大多数新的器皿都是从其他过去的器皿熔化铸成的,所以国内一切器皿的增加额不可能很大,每一年只需要输入很小量的黄金。
铸币的情况也是如此。我相信,没有人会想到,铸造的货币——在最近一次金币改铸以前,十年之中,每一年铸造的金币可以达到80万镑——其中大多数是用来增加在国内流通的货币。在一个铸币费用完全由政府负担的国家,铸币的价值,也就是当它包含了充分的标准金银量时,也绝不可能多于这些金属没有铸成货币以前每一年的数量;因为任何数量的还没有铸成货币的金银,只需要把它们送到铸币厂去,也许等待几个星期,就可以得到同样多的用这样的金属铸成的货币。
然而在每一国家,大多数的流通铸币总是多少有些磨损,或因为其他原因而低于它的标准。在大不列颠,在最近改铸以前,特别是这样而来,金币低于它的标准重量的2%以上,银币的8%以上。然而假使44基尼半金币包含十足的标准重量(也就是说,1镑黄金)只可通过购买1磅重的未铸成货币的黄金,那么,重量稍差一些的44基尼半的铸币就没办法买到1磅重的未铸成货币的黄金,一定要找一点来弥补这个差额。所以,市场上的金块时价,不是与造币厂价格46镑14先令6便士一样,而是大概47镑14先令,有时大概是48镑。然而当大多数铸币处于这样的低于标准的状态时,新铸的44基尼半的金币在市场上不可能比寻常的基尼购到更多的货物;因为当它们在商人金柜中和寻常货币混在一起时,以后要加以区分,所费就不值了。
就像别的基尼一样,它们只值46镑14先令6便士。然而,假使把他投入熔炉中,它们就可以没有明显损失地生产出1磅重的标准金,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卖出47镑14先令至48镑的金银币,就像被熔化的铸币一样适于用作铸币的各种用途。所以,熔化新铸成的货币有显而易见的利润,这也是人们很快就会这样去做的,政府的任何防范都没有方法制止。因为这个原因,造币厂的经营运作就有些像彭尼洛佩之网,白天做的工作在夜间就给予拆除。造币厂的作用就在于,与其说是使铸币每天有所增加,不如说是补充每天熔化的大多数铸币。
假使私人把金银送往铸币厂需要自己支付铸币费用,这就会使这些金属的价值增加,就像加工会增加金银器皿的价值一样。铸成货币的金银会比没有铸成货币的金银价值更高。铸币税假使不是太重,会让金银块增加和铸币税同等的价值;因为,政府在任何一个地方都有铸造货币的垄断权,进入市场的铸币不可能比他们觉得可以带来的更便宜。诚然,假使这样的税收太重,也就是说,多于铸造所需劳动和开销的实际价值太多,国内和国外的伪造货币的人就会受到很大程度的鼓励,因为金块的价值和铸币的价值相差太大,他们会把大量伪币卖到国内,可能降低政府货币的价值。然而在法国,尽管铸币税为8%,也没有发现因此产生了这样的明显的扰乱。伪造铸币的人各个地方都会遇到的危险——假使他住在自己国家时他自己会遇到的危险,假使他住在外国时他的代理人或通信人会遇到的危险——相比之下太大了,不值得为了7%或6%的利润去冒这样的危险。
法国的铸币税使铸币的价值在比例上超过它所含的纯金量。这样而来,依照1726年1月的敕令,24克拉纯金的铸币厂价格被定为是740利弗9苏l十迪尼厄,折合巴黎8盎斯的1马克。法国金币,扣除了造币广公差费,包含21号克拉纯金和2言克拉合金。很明显,标准金1马克只值大概671利弗零10丹尼厄。然而在法国,1马克标准金被铸成30金路易,每一块金属等于24利弗,铸成共计720利弗。明显,铸造让1马克标准金块的价值增加了671利弗零10丹尼厄和720利弗之间的差额,也就是说,增加了48利弗19苏2丹尼厄。
铸币税在很多场合会完完全全消除从熔化新铸币获取的利润,在一切的场合会减少这样的利润。这样的利润总是从寻常货币应含的金块数量和实际包含的金块数量之差产生的。假使这样的差额小于铸币税,熔化新铸币就只有损失而没有利润。假使差额等于铸币税,那就既无损失,亦无利润。假使差额多于铸币税,的确含有一点利润,而利润少于在没有铸币税的时候。举例来说,假使在最近一次金币改铸以前,对铸造征收5%的铸币税,熔解金币就会受到3%的损失。假使铸币税为2%,那就没有利润或损失。假使铸币税为1%,那就有1%的利润,然而只不过1%而不是2%。所以,当货币是按枚数而不是按重量接受时,铸币税是防止铸币被熔解的最有效的方法,依照同一理由,也是最有效防止它出口的方法。寻常熔化或出口的是最好的也是最重的那些铸币,因为从它们能够得到最大的利润。
通过免税来鼓励铸造货币的法律,是在查理二世当政时第一次制定的,只限于必定的时间;以后继续延长不同的期限,直到1769年成为永久性的。英格兰银行为了能够用货币补充它的金柜,没办法不时常把金块送往铸币厂;他们也许以为,由政府来支付造币费用而不用自己支付,更合乎他们的利益。也许为了满足这家大公司的要求,政府同意让这项法律永久化。然而,假使废止秤量黄金的习惯(因为秤量不方便,这是很可能的),假使英格兰金币按照枚数接受(就像最近一次改铸以前那样),这家大公司也许会发现,在这样的场合,也就像在其他场合一样,他们大大错估了自己的利益。
在最近改铸以前,英格兰金币低于它的标准重量2%,因为没有铸币税,它的价值低于它所应该含有的标准金块量价值的2%。所以,当这家大公司购入金块作为铸币之用时,必须比铸造以后的金币所值多付2%。然而假使对铸造征收2%的铸币税,那么寻常金币虽比它的标准重量低2%,它在价值上也会相等于它所应含的标准金量;在这样的场合,铸造的价值也就补偿了重量的减少。诚然他们一定要支付这2%的铸造税,在整个业务中他们的损失也就是这2%,并不比实际的损失大多少。
假使铸币税为5%,然而金币仅仅低于它的标准重量2%,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在金块价格上会得到利益3%;因为他们在铸造上须付5%的铸币税,所以他们在整个业务中与此同样要损失刚好2%。
假使铸币税仅为1%,然而金币仅仅低于它的标准重量2%,在此场合银行在金块价格上只是损失1%;因为他们在铸造上须付1%的铸币税,所以他们在整个业务中损失的与此同样恰好是2%。
假使铸币税合理,同时铸币包含十足的标准重量——就像它在最近改铸以来接近做到的——那么,不论银行在铸币税上损失多少,它在金块价格上同样会得到多少;不论它在金块价格上得到多少,它在铸币税上就会损失多少。所以,他们在整个业务中既不可能损失,也不可能得到利益,他们会就像在上面所说的各种场合一样,恰好处于同一状况,就好像没有铸币税一样。
当对一种商品征收的税收适度因而不会导致私运时,经营这样的商品的商人尽管垫支了这样的税收,却并不真正付税,而是从商品的价格上找回。税收最终由购买人或消费人付出。然而货币是这样一种商品,就它来说,任何一个人都是商人。一切购入它的人都是为了把它再售出;在寻常场合没有谁是最终购买人或消费人。所以,当征收在铸造上的税收适度因而不诱致私铸时,尽管任何一个人都垫支这样的税收,却没有人最终支付它,因为任何一个人都从提高了的铸币价值上找了回来。
很明显,适度的铸币税绝不可能增加银行的开支,也不可能增加把金块送往铸币厂去铸造货币的任何一项私人的开支;不征收适度的铸币税也绝不可能减少这样的开支。不论有没有铸币税,假使通货包含十足的标准重量,铸造对任何人来说都不费分文;假使不与这样的标准重量相等,铸造的成本总是是等于货币应含金块量和实际所含金块量之差。
明显,当政府支付铸造货币的费用时,不但负担了一笔小小的开支,还损失了一笔小小的收益,通过合适的课税使它原本能够得到这笔收益;无论银行还是任何其他私人,都没有从政府的这样的无谓的慷慨中得到丝毫好处。
然而,银行董事们也许不情愿依照这样一种推断就同意征收铸币税:这样的推断不答应他们可以得到利益,只不过保证他们不受到损失。依照金币现在的状况,只要它继续按秤量来流通,他们必然不可能通过这样的改变得到任何好处。然而,假使称量金币的习惯一旦废止不用(它是很可能停止不用的),假使金币又落到最近改铸以前的恶化状况,那么,通过征收铸币税,银行的利润——或者更准确地说,银行的节约会是很大的。英格兰银行是把大量金块送往铸币厂的唯一的一家公司,每一年铸造货币的责任一切或者差不多一切落在它身上。
假使这样的每一年的铸造只不过是为了补偿不可避免的损失和一些必要的磨损,它不大可能多于5万镑,或至多是10万镑。然而,假使铸币降到标准重量以下,每一年的铸造那么除了上面所说的之外,还须填补输出和熔解在流通铸币中继续连续地造成的空缺。正是因为这个缘故,在最近金币改铸之前的十年到十二年中,每一年铸造的金币平均可以达85万镑以上。然而,假使当时对金币征收4%或5%的铸币税,也就是说,即使在那种状态下,也会有效地制止熔解和输出两种行为。银行每一年不可能在用来铸造850万镑以上金币的金块上损失大概2.5%,或者说不可能损失21250镑以上;它也许不可能损失那个数量的110。
国会分配的用来支付铸造费的收益每一年只有14000镑,然而政府的实际开支,或造币厂官员的费用,在寻常场合,我相信不多于这个数量的一半。为了节省这样小的一个数量,甚至是为了得到一笔比这不可能大出很多的收益,可能有人觉得,这个目的太小了,不值得政府如此密切注意。然而在一件事情上——这件事情不是不可能发生的,它在过去经常发生,很可能再发生——每一年节省18000镑或20000镑,也就是说,即便是对英格兰银行这样大的一家公司来说,那就必然是很值得注意的目的了。
以上的论证和看法,有一点也许放在第一编各章比较合适一点,那是讨论货币的起源和用途还有商品的真正价格和名义价格的差别的。然而,因为鼓励铸造货币的法律起源于重商主义体系的倡导的那些俗不可耐的偏见,所以我觉得把它保留在本章更为合适。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比对生产货币给予一种奖金更符合那种体系的精神的了,这样的体系觉得货币是构成各国财富的东西。它是这样的体系的很多值得惊奇的让国家富裕的策略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