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怡宁也吓了一跳,随既笑了:行啊,除非你很有钱很有钱,我要很多很多的钱。
一言为定。
好,一言为定。
米小妖在海边对着他们喊:干什么呢,私定终生呢?趁着年轻,趁着有几分姿色,赶紧想爱谁爱谁吧,晚了,就来不及了!
林晓红把脸扭到一边,她知道,一切已经过去,已经来不及了。
夏怡宁已经扑向米小妖,他们尖叫着,在沙滩上扭成一团。
青春,多么奢侈。好象永远也用不完。
6
七年之后。
林晓红带着一岁的彼德回国,她嫁了一个犹太人,哈佛大学的科学家。他对她一见钟情。说她是他的七仙女。
听到这句话时,林晓红想起夏怡宁说过的话,外国人的审美是有问题的。
后来婚后瑞理才说,傻瓜,那是因为我爱你。所以,你才是我心中的仙女,我知道东方美女什么样子。
林晓红的眼泪落在瑞理的衬衣里,泅得都是眼泪——那些青涩的暗恋啊,和此时现实岁月静好比算什么呢?
生了孩子之后,她倒美起来,瘦了,而且,皮肤变白了,连从前的厚嘴唇也动人起来,之所以带彼德回来,是因为母亲还没有见过个混血的外孙。
她千万百计找到米小妖,米小妖惊叫着:天啊,林晓红!
她们在北京机场见了面,米小妖胖得简直让人认不出来了,从前一尺八的腰现在变成了二尺五,嫁了房地产商,生了双胞胎,两个人热情拥抱,米小妖在王府设了招待晚宴,林晓红闪过一个人的脸,会有他吗?
当然会有。
一进门就看到了他。
他也胖了,少有的在三十岁男子的沧海桑田——他怎么可以老?!怎么可以老成这个样子?林晓红内心轰隆隆地响着响着,直到听到内心的绝响——她宁可自己老。
米小妖介绍着——这家伙干什么什么赔,不到三十,麻烦政府两回了,结婚证离婚证齐全,多亏我年轻时长了眼没嫁给他……
林晓红没有听下去,她走到窗前,看到北京的夜色灯火阑珊,多少年过去了,她的私人爱情伤着了她,如今,她没有半丝埋怨——那是她此生难以复制的光阴,那是她此生心里最美的美好。
夏怡宁站在她后面。
欢迎你。看,我又忘记你名字了。
你是不是和米小妖相邻宿舍的那个女孩子?
她笑了。她仍然矮,仍然不到他肩膀,她举着酒杯,轻轻酌一口:夏怡宁,来,为了过去,干杯。
过去?
是啊,我们的青春。
好,干杯。
林晓红有些微醉,是的,只为了那青春里曾经有过的盛大的暗恋,也值得干这一杯,何必要告诉他呢?——拾过他的袜子、废弃的本子,拾过他的笔记,拾过他的头发丝……一切多么美好。
幸好一切只是记忆。
他们肩并肩站在窗前看着夜窗,谁也没有说一句话。
米小妖在后面嚷着:来呀来,喝醉呀,一定要喝醉呀。
她扭过脸去,轻轻地对他说:夏怡宁,我们去喝醉吧,好吗?
谁在暗处默默招手
我想我错了,不过还好,我真切地拥有了你一回,这一次,就足以让我铭记一生了。
1
我是在武汉江边的酒吧里发现赵天刚的,在酒吧里发现一个男人并不希奇,但奇怪的是他怀里的女人竟然是我一个颇有好感的女下属。那种暧昧的眼神和肢体的动作在霓虹闪烁里显得他们尤为放浪,震耳的音乐在忽明忽暗的灯光下仿佛给人施了魔法,每个人都摇曳着鬼魅般的颜色。
我喜忧参半。我怎么也没想平时一脸端庄正气的林雪穿上妖娆性感的衣服会散发出让人不可抗拒的**,结识她两年,这是她从未流露过的。对于赵天刚,我想,如果他老婆任小小这时突然出现,会是一场什么样的精彩局面呢?
不过我还没有那么损,毕竟,赵天刚和任小小都是我大学同学,男人嘛,谁没有点追求美好食物的嗜好?这点我理解,所以我会管好自己的嘴,不会八婆这些无聊的事情。更何况,我现在和赵天刚在生意上可是同舟共济的伙伴,他后院失火,我又能落到什么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