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霸天下亮出我自己
嘻嘻!下次的蓝天明星就是我李雄了,现在我就做一个自我介绍好了。
李雄,湖北人士,1987年4月7日出生于湖北宜昌,2岁开始学习英语,身高182。5CM,体重70。5KG,单臂长度(不包括肩膀)75CM,热爱运动。爱听英文歌曲,曾经练过美声唱法,喜欢跟别人辩论,是个大嗓门,爱哭的男孩。
俺的普通话从小就得到了很好的锻炼,所以“普通话”这个中国人所必备的素质我还是训练得很好的,只是到了长沙以后,又要学习另外一种普通话----塑料普通话,觉得有些别扭。
有语言天赋的我对英语更是情有独钟,起步早,发音基础好,成了我学习英语的两大优势,由于懒惰,语法没有口语那么出色。在口语方面,小学三年级以前由于学的东西比较杂,发音虽然很标准,但是总是感觉很混乱,发音中兼有英式和澳大利亚式风格。在经过一位老师的提点后,我慢慢注意到了这一点,并在五年级以后刻苦纠正发音,在初三的时候,我的口语和听力达到了顶峰,一口流利的美式英语,就连教我口语的老师都说我的发音已经和美国纽约的一个岛(那个岛的名字我不记得了,只知道美式英语是从那里发源的)上的居民的发音一样了,并建议我还可以更卷舌,让我往美国西部乡村发展。那个时候我的口语和听力可以过6级,可是很遗憾,现在由于天天听我们英语老师的塑料英语,搞得我的能力都有所下降了。
生命在于运动,虽然我的体质和先天性发育不好,但是我还是靠运动来强健我的体魄,初中之前,我一直喜欢打乒乓球,右手横握球板,快攻结合弧圈球的打法,正手正胶反手反胶,很崇拜孔令辉。可是由于练乒乓球的地方太少了,所以在初中我就改打篮球了,原本厉害的乒乓球技术也就荒废了。如果我不告诉你,你很难猜到我父母的身高,不要惊讶,我父亲163CM、母亲152CM。怎么样,难以置信吧!如果你还在为你的身高而困扰,我告诉你一个绝招----把牛奶当水喝,一天3升。因为我就是这样而克服了先天遗传的。言归正转,我在高中以前打的是大前锋的位置,后来由于身体太单薄(当时我只有50KG)和平足的缘故,我改打组织的小前锋的位置了。在上高中以后,我真正意义上成了篮球高手,而帮我成为投篮机器的就是照片里的那个赤膊男生,他的投篮姿势很标准,是我最佩服的男生,他的中投命中率高的惊人,若非亲眼所见连我都无法相信,在无人防守的情况下,中投命中率高达90%,正是在他的**和指导下,我的投篮有了明显的进步,中投命中率稳定在了60%--70%。如果你的身材跟我相当,我们可以1VS1啊,我很喜欢单挑,美中不足的就是我的弹跳很差,原因就是那该死的平足。
看过我文章的人一定知道我最喜欢的球星是加内特和科比,自从他们还是新人的时候我就非常看好他们了,所以说我打篮球的风格间于他们两个人之间。除了篮球我还关注网球,以前喜欢辛吉斯、格拉夫、拉夫特、阿加西。现在由于没有时间,就很少看电视了。
我的慧眼还体现在了歌坛。5年前,在“后街男孩”的鼎盛时期,刚出道的“西城男孩”还不被众人所关注,但我很支持他们,果然现在他们成为了全球最受欢迎的合唱团,“后街男孩”的哥也很好听,这两个乐队的歌曲我几乎每一首都可以唱完,除此之外像“BOYZOAKETHAT”的歌我都喜欢听。还有个人像“RI”“RICHARDMARX”等等的哥,我都会唱。
至于中文歌手,我就不喜欢了,只喜欢个别,COCO、小刚、沙宝亮、FIR。也只有如此而已,所以我知道唱的中文歌比英文的少得多。
我的声乐很好,只要是听过我唱歌的声乐老师,无不推荐我去唱歌,但是我还觉得学习比较重要,虽然数学成绩很烂,但是其他科目特别是生物,都是一级棒的。
我还有其他很多缺点,我就不说了,毕竟人还是喜欢说优点的嘛!
最后告诉你一个秘密,不要笑我,和弗朗西斯一样,我现在还不会骑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