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近日,天扬国上下也都在议论着同一件事,那就是,慕容家大小姐慕容雪的婚事。
能够得到慕容家大小姐的青睐,而慕容家也不反对,这让无数的吃瓜群众好奇究竟是何方神圣能有这样的福分!
有婚事,自然就有主角,无论在如何藏着掖着,也会露点风声出来。
可以说在万众期待下,那新郎官的神秘面纱,终于是被揭开来。
然而,让所有人出乎意料的是,这人既不是修仙家族的人,也不是修仙大派的人,而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叫做易清风!
这就让人摸不着头脑了,堂堂天扬第一修仙家族,竟然会看上一个小人物?
“这易清风不过是个籍籍无名之辈,慕容小姐怎么会看上他?”喧闹的酒楼之中,一个面目俊朗的男子愤愤不平的说道。
“能做慕容家的乘龙快婿,这人,肯定有他不平凡之处嘛!”同桌一个背负大刀的魁梧大汉说道。
“有个屁的过人之处啊!听都没听过!”旁边一个醉汉大声道。
“兄台此言差矣!慕容家既然号称天扬第一修仙家族,那在选婿方面肯定不会随便!”旁边一身穿火红大袄的男子笑道。
“兄台此言,是知道什么内幕吗?”最先开口的俊朗男子开口问道。
“那是自然!”红袄男子略微自傲的说。
“是何原因?”又一人开口问道,此时喧闹的酒楼,也都是因为男子的话而安静了下来。
“慕容家的乘龙快婿,自然不会是凡人。”红袄男子似乎很享受被人注视的快感,满意的点点头后,缓缓开口道。
“这不是说了句很有用的废话嘛!”人群中有人开口抱怨道。
的确,慕容家作为修仙家族,会培养凡人,但绝对不会让凡人做女婿!
“兄台莫急!”红袄男子将酒杯中的酒水一饮而尽,笑看着那人说道。
“能入慕容家的法眼,必然是人中龙凤,而此人,就是此类!”红袄男子一顿,一手拿着酒杯,一手提着酒壶站起身来。
“据我所知,此人虽然籍籍无名,但是却有着极高的修炼天赋!”红袄男子穿梭在人群中,口中说道。
“据说这个易清风是几个月前慕容家家主在海难中随意救起的人,见其可怜,就将他带回了慕容家做仆人。”
“众所周知,慕容家的少爷慕容宇,性格冷淡,但修炼天赋却是慕容家百年来最好的一人。”
“这个易清风在这慕容少爷的身旁服侍,见着慕容少爷修炼之法,竟是自己悟出修炼之道!”
“慕容家主得知此事,当即惊讶不已,便试探性的传下一部修炼法决。”
“这易清风一天便领悟,并且感应到天地灵气,短短几个月的时间,他便已经踏入了修仙的第一个叫做聚气境的中期!”
“这修炼速度,比之那慕容宇,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红袄男子自饮自酌,口中缓缓说着。
“几个月才中期,也不算厉害啊!”有人提出质疑。
“这位兄台就有所不知了!”红袄男子闻言望去,微微一笑。
“哦?”那人眉头一挑,示意红袄男子说下去。
“天赋一般的人,光是感应天地灵气就要花费数月甚至是更久。”
“而纳灵入体则更难,寻常人可能要几年,能在几月就去聚气中期的,冠之天才二字,毫不为过!”红袄男子缓缓解释道。
众人闻言,解释恍然的点点头。
而在酒楼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慕榆却是微微一笑。
那人说的的确不错,这个易清风的确是个天赋异禀的人。
而在慕榆看来,这天赋,也就一般般,冠之天才,却有些言过其实了。
当初,他可是二天就开始纳灵入体,何谓天才,这才是天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