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原文】
和①大怨②,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③?是以圣人执左契④,而不责⑤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⑥。天道无亲⑦,常与善人。
【注释】
①和:和解。
②大怨:大怨仇。
③善:好办法。
④左契:存根。
⑤责:索取所欠。
⑥司彻:掌管税收的官职。
⑦无亲:没有偏亲偏爱。
【译文】
调解深重的怨恨,必然还有余留的怨恨。这能算是妥善吗?圣者虽然保存着借据的存根,但是并不向人求索偿还。有仁德的人永远持有欠据,无仁德的人则永远持着讨债的秤。大自然的规律是不偏不倚的,它只和善人同行。
【解析】
此章老子主旨仍然是论述人如何进行自我的德性修养。他以人与人之间不可能一点仇怨也没有的客观事实来说明每个人都应进行自我德性修养。人生在世与人相处,只要是熟人就难免积怨,一家人都难免有所磨擦,更何况是与他人?若想消解旧怨不结新怨,就得像圣人那样,手里拿着别人欠财物的借据,却不主动去向人讨还,借贷之人什么时候还什么时候算。绝不能像贵族的家丁那样向民众追讨租税。
老子还警告统治者不要激化与老百姓之间的矛盾,因为积怨太深,就难以和解。用税赋去榨取百姓、用刑法去箝制百姓,都会构怨于民,而这正是治国行政的下策,一定会受到自然规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