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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变法秘闻(第1页)

第二章变法秘闻

商鞅变法为什么能使秦国迅速崛起

战国之初,魏文侯重用李悝开展变法运动,改革政治,兴修水利,发展封建经济;并同时联合赵、韩两国,积极对外进行集体扩张,北灭中山,西取秦河西之地,给秦国构成致命威胁。文侯死后,其子武侯即位,然而对于秦国而言,来源魏国的威胁并没有随着文侯的死而消失,据《吴子》记载:武侯时期,秦国曾起倾国之兵伐魏,而吴起仅以武卒五万,兼车五百乘,骑三千匹,于河西大破秦五十万之众,这次“以一胜十”的经典战役深深地震撼了秦人的心灵,也使得秦人第一次认识到秦-魏的实力已不在处于同一层次,其间的差距是全方位的,并不仅仅修道保法那么简单,秦国若想在战国的风雨中继续存活下去,必须进行一次全新的尝试。

公元前384年,秦献公即位,决心对秦国军政体制进行彻底的改革,便广招天下贤士以求兴邦之策。卫人商鞅少好刑名之学,受李悝、吴起等人影响专研以法治国之术,应秦孝公求贤令入秦,并说服秦孝公变法图强。商鞅所定的秦律不是一两条律令所能概括的,它是一套来源于魏国律令而又有所改进的律法,具体的内容如今已无从知晓。但《史记·商君列传》记载这次变法的内容主体:商鞅任秦左庶长之时,“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而集小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平斗桶权衡丈尺。”从上述这段文字中,我们不难看出商鞅变法的主旨就是立“耕战”为国策,建立郡县制,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彻底废除了旧世卿世禄制,根据个人军功的大小授予爵位,官吏须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

商鞅深知此次变法的力度是史所未有的,恐秦国上下对其可信性产生怀疑,延缓变法进行,为消除顾虑,尽快打开局面,其进行了两项权术表演。其一,变法之前,商鞅派人将一根三丈之木放于闹市,下令:“谁能把木头移至北门,可获十金”,老百姓纷纷来看,但都心存疑虑,无人去搬;随后商鞅把赏金加至五十金。果然有一人将木头扛起,搬到北门。商鞅如数地兑现自己的承诺,在臣民中确立了自己的信用。其二,新法推行后,秦太子犯法,商鞅刚正不阿,令太子的两位师傅公子虔和公孙贾代为受罚,此举使得贵族、大臣等都不敢再触犯新法,同时在秦民中也树立了自身不可动摇的威信。

商鞅变法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迅速崛起于华夏之西陲,同时,由于新法推崇战功,秦人的血性被最大限度地调动起来,军队战斗力空前提高。此后,秦国在对外战争中,国力进一步增强,从而扭转了长期以来被动落后的局面。战国也由此进入秦人的时代,一个全新的格局即将到来。

商鞅所颁布的新法是一种军政合一的新型国家法律体系,其高明之处在于紧紧抓住了封建国家的两大主题,对内促进农耕,以农为本发展生产;对外发动战争,以战养战拓土开疆。没有强大的农耕,没有充足的军粮作为保证,国家的军事实力是虚浮的,取得一两场战争的胜利是可能的,但要想长期称雄于诸侯是绝对不够的,更不用说统一华夏了。众所周知,军队的战斗力与士兵的积极性是密不可分,新法彻底打破了传统力量的束缚,在秦国建立了一套完成的军事激励体制,使战功成为维系家族荣耀和提高社会地位的唯一途径,最大限度地调动了秦人的作战积极性。而连接“耕”与“战”的纽带就是强大而稳固的法制体系,这就充分地保证了社会的公平。当时,秦人若想在国内取得好的社会地位、赢得世人尊重,只有两个事情可做,一是从军为伍,二是投身农业生产,如此就使得国内最优秀的人才均集中于军、农两个领域,致使秦国核心力量得到最直接的发展,综合国力飞速提升。此外,商鞅的成功并不是历史的偶然,笔者认为其原因主要有三点:其一,秦国君权强大,虽然在春秋战国之交也出现过一些类似于列国的内部斗争,但秦国的君权仍是不可撼动的,秦孝公完全有能力发动一次自上而下的体制革命,这就为变法打下了坚实的政治保证。其二,商鞅自身取信于民的态度,“人无信不立”,自古以来,政治家们均将“信”视作称雄乱世的权术手段,开创盛世的政治基础。“小信成则大信立,明主基于信”,自变法之初,商鞅就非常注重对于自身威信的培养,从徙木小事做起,由小及大,逐步树立信用,取信于民,并严惩触犯法律的太子,彰显执法之公平,为新法赢得了广泛的群众基础。其三,秦文化的自身特点,秦国地处中原文化和戎狄文化的交汇处,生存条件恶略,特定的地理环境铸就了秦文化兼容并包的鲜明特征。秦人从来不拘泥于自身文化的束缚,对外来的一切有利因素不具有排斥性,不仅积极吸收了来源于周朝先进文明,而且还在不断与戎族的交往与斗争中,融入了戎族的功利主义因素和君民一体的朴实作风,这些都为商鞅变法的成功打下了良好的文化基础。

君权暗弱,“三家分晋”的元凶

自穆公之后,秦国的发展又进入了相对沉寂的时期,随着晋国的强盛,秦国东线压力日趋显现,再难兵出河洛,逐鹿中原。天下形势又回到了晋楚争雄的格局,秦国对于中原的影响骤减,甚至一度销声匿迹。春秋中后期,晋、楚、齐、秦、宋、鲁等十四国于宋地举行了著名的“弭兵之会”,共立晋、楚两国为盟主,各国共订盟约,不再相互攻伐,此刻秦国已沦为次于晋、楚的二流强国,穆公时期的辉煌已很难再被看到了。后来随着吴国攻陷楚都,秦国出兵破吴,才使得秦国的地位有所提升。春秋的两个大国中,楚国虽在与吴国的长期拉锯战中,国力大为消减,但晋国的持续强盛终究是秦国图霸道路上无法逾越的大山。不知是上天眷顾秦人的执着,还是历史发展的需要,一件地裂天惊的事件在中原大地上爆发了——世为霸主的晋国却因激烈的内部斗争而一分为三,最终被赵、韩、魏三国所取代。

原来晋国自西周初年“叔虞封唐”兴国以来,宗室之间的斗争过于残酷,先是小宗取代大宗的“曲沃代翼”事件的出现,后又有晋献公为巩固自身地位而大诸公族,致使晋国公族势力受到致命打击,形成了“公子不为卿,故卿多异姓”的局面。一些臣子借拥立之机,攫取权力,发展自身势力。献公死后,里克两弑其君,致使公子重耳不敢回国,就充分证实了当时晋国的权臣实力异常强大,君权业已受到巨大的挑战。到了晋平公时期,晋国政权实际上已落入赵、韩、魏、范、中行、智氏六卿之手,国君形同虚设,完全丧失了对卿大夫的制约力,六卿联合专政,国君基本上名存实亡了。由于激烈的利益冲突,范、中行氏又为赵、智、韩、魏氏所灭。至晋哀公四年,智氏联合韩、魏发起了这对赵氏的兼并战争,战争进行的十分惨烈,双方在晋阳相持一年之久,后赵襄子遣使向韩、魏晓以“唇亡齿寒”之理,韩、魏本也惧怕智氏的兼并,故三家合力攻灭智氏,并分割晋国为赵、韩、魏三个独立诸侯国以求均势。晋国这一次次的内部斗争,大大地消减了其固有势力,而韩、赵、魏三家从任何角度上讲均不可与春秋霸主晋国同日而语了,客观上为秦国彻底消除了一个无法逾越的对手,同时也改变了中原的政治格局,中国历史也由此步入战国时代,齐、楚、燕、韩、赵、魏、秦等七雄巍然屹立,并将展开新一轮的争霸战争。

自古以来,贤明的君主指导、驾驭群臣的手段主要就是刑、德两种,刑就是处罚杀戮,而德就是赏赐奖励。惧怕杀罚而追逐奖赏是人之常情,因此君主若能善用刑、德二法,定会在群臣中树立威信,借以掌控政局。但如果有权臣存于君侧,对于厌恶的人,其能从君主那里得到惩罚的权力而加以处罚;对于喜欢的人,其可从君主那里得到奖赏的权力而加以赏赐,如此臣民们就会敬畏实行赏罚的权臣,而轻视自己的君王。此时,君权就会受到极大的冲击,君主反被臣子所控制,春秋末年晋国的灭亡不在于外患,而在于内忧。权臣众多,又分数党,长年争斗,致使君权旁落,是晋国灭亡的主要原因。春秋时,秦国实力虽然弱小,但君权强大,其强在于内;晋国实力虽然雄厚,但君权暗弱,其强现于表,时至战国,秦国最终通过商鞅变法一举确立霸主地位,而晋国却因为激烈的内部斗争而一分为三,常为秦、齐、楚所欺凌,故治国之道,君权不可不固,国家不可不和。

秦穆公独霸西戎与兼容并包的西秦文化

在取得崤山之战的胜利后,晋襄公以晋国特有的地理位置和杰出的政治手段,隔绝了秦国与中原的联系,遏制了秦国东进的势头。秦国与晋国也因此而进行了几番争夺,但胜少负多,虽得歧、丰形胜,一时间不得越晋而独霸中原,只得采取长策,转而向西发展,待时机成熟后再徐图进取。穆公时期,在秦国西部生活着许多戎狄部落和小国,这些戎族仍处在游牧经济时期,生产力低下,且各有君长,不相统一。由于游牧生产极不稳定,为求生计,戎族各部时常突袭秦国边地,抢掠财物,掳夺子女,给秦人造成很大的威胁,可谓是秦国实现长久发展的肘腋之患。秦穆公吸取了前次跨晋袭郑的教训,采取了先强后弱,次第征服的策略。此时,西戎诸部中以绵诸、义渠和大荔三支最为强盛,其中绵诸部滨临秦国故地,与秦接壤,首当其出地成为秦国西进的首个目标。正值绵诸王遣客居戎地的晋人由余为使者,出使秦国,穆公向其展示了秦国壮美的宫室和丰厚的积存,并向其介绍了以“诗书礼乐”为主导的中原文化。然而,由余却认为:礼乐等诸多繁文缛节恰恰是导致中原政局不稳的主要原因,君主依仗着法律制度来监督和控制民众,民众不堪驱使就怨恨君上,上下不睦,篡夺屠杀,甚至灭绝家族。而戎族却不同,戎主以朴实淳厚的仁德来对待臣民,臣民满怀忠信来拥护君上,国家法度不多,但更注重上行下效的作用,整个国家的运作就如同人支配自己的身体一样得心应手。穆公认识到由余确实是个不世出的人才,如果让他继续为戎主画策,迟早会成为秦国的祸患,于是设计挽留由余在秦居住,同时给绵诸王送去女乐多人,使其终日饮酒享乐,不理政事。待到绵诸国内政事大乱之后,穆公才让由余回国。由余屡次劝谏均遭戎王拒绝,在秦人的规劝下,由余终于归附秦国。穆公以宾客之礼接待由余,与其深入地讨论了统一西方戎族的具体策略。在进行充分准备之后,秦军于穆公三十七年出征西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合围绵诸,生擒绵诸王。秦穆公乘势西进,先后征服了大小二十多个戎狄部落,辟地千里,国界南至秦岭,西达狄道,北至朐衍戎,东到黄河,为秦国日后的发展争得了一个广阔而又相对独立的空间。

春秋之际,秦国地处中原文化和戎狄文化的交汇处,特定的地理环境铸就了秦文化兼容并包的鲜明特征,其不仅积极吸收了周朝的宗法制、礼乐制等作为自身主体,而且还在不断与戎族的交往与斗争中,融入了戎族的功利主义因素和君民一体的朴实作风,这些都为日后秦国商鞅变法的成功打下了文化和群众基础。地分南北,人有华夷,但治国的大道却是相同的,国家的制度和体制无所谓好坏,均属于术的范畴,周朝有周朝的体制,商代有商代的令法,兵无常势,制无常形,关键要看它符不符合当时社会环境的需要,符不符合当时民众的意愿。一个国家的崛起首先是文化的崛起,而打破一切束缚、兼容并包的文化才是真正具有永恒生命力的文化,它既不拘泥于组成元素来源的国家、民族或是种族,也不拘泥于组成元素创造者所处的社会与阶层,泰山不让寸土而成其大,江河不捐细流而就其深,只要有益于自身民族的发展和壮大、社会的繁荣与进步,均可一概采纳,真正的王者总是善于以海纳百川的气魄整合普天下的智慧而化为己用的。在中原各国忙于恢复旧有礼乐制度之时,秦人则以开拓者的姿态广泛吸收各国各民族的智慧,着手于一种全新国家制度的创造,实际上,在始皇帝横扫天下之前,其先祖已经在文化融合方面大大领先于他国,业已打响了华夏统一的前奏。

春秋秦穆公图霸策略的“得”与“失”

秦文公从戎、狄手中夺回岐山之地后,利用当地雄厚的农业基础,励精图治,仅用了一代人的时间,就完成了秦国从游牧经济向较为发达的农耕经济的转变。至秦穆公时,国家已初具规模,穆公亦是一代英主,对内礼贤下士,广聚贤良,重用百里奚、蹇叔为相,修持国政,教化民风;对外采取“以德为主,恩威并施”的手段,广布恩德于诸侯,注重秦国在列国中威信的培养,此举为秦国赢得了良好的外交形象,为日后霸业的确立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穆公在位期间对于秦国国家实力的提升和国家影响的扩大所作出巨大的贡献,然而其能够身居春秋五霸之中,这还要从“三置晋君”的功业说起。晋献公二十六年,献公薨,荀息遵遗命立奚齐为君。权臣里克未等献公下葬,即弑奚齐于丧次。荀息又立奚齐弟悼子,里克不服,竟弑新君于朝堂之上。荀息与里克抗争不过,也为乱党所杀。里克等权臣使人迎公子重耳于翟,打算立为新君。重耳见晋国局势动**,形势迷离,就谢绝了里克的邀请,暂不回国就位。里克又向身居梁地的公子夷吾发出邀请。夷吾亦见晋国争斗惨烈,内乱不止,故而决定以汾阳邑为饵封里克,作为内应;以晋河西之地赂秦国,引为外援。故秦穆公发兵送夷吾如晋,是时齐桓公闻晋内乱,也率诸侯入晋,与秦共同拥立夷吾为君,是为惠公。惠公并非守信之人,得位之后,立即翻脸,对内不与里克封邑,反夺其权,又恐生变,赐死里克,并大肆诛杀世卿权臣;对外拒绝割让河西地给秦国,引起秦国不满。对于惠公这种毫不守信的无道之举,世人也多有不服。惠公四年,晋国发生饥荒,只得向秦国求援,穆公不计前嫌,采纳百里奚的意见,行“泛舟之役”,运粮接济晋民,当时秦国粮船从雍都到绛络绎不绝。但至五年,秦国受灾,向晋国借粮,惠公不讲信义,非但不借粮食,反而乘机举兵伐秦。穆公忍无可忍,亲自将兵大败晋师于韩城,并且生俘晋惠公。后经穆公夫人(惠公姐)多方周旋,且质太子子圉于秦,惠公方才得释回国复位。惠公十五年,晋惠公卒,子圉亡秦而归晋,秦国怨恨子圉亡归,又恐其像其父一般言而无信,穆公最终迎公子重耳于楚地,派出兵车护送重耳归晋即位,是为文公。归国后,文公果断斩杀子圉,灭其党羽,内得赵衰、狐偃、先轸等一干贤臣相辅,外有西秦穆公相助,很快稳定了国内局势。此后,晋文公又在秦国的帮助下,在城濮大破楚军精锐,并于践土朝觐天子,会盟诸侯,向周王献俘,成为继齐桓公之后中原的新一代领导者。

秦穆公三置晋君,圣功赫赫,使其身入五霸,名炳千秋。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穆公拥立贤主重耳于秦之东邻晋国,使得晋国得以复兴,这就为秦国入主中原平添了一个巨大的障碍,致使秦国东扩屡屡受阻,惨败于崤山之下,后经几番争夺,秦虽得歧、丰形胜,终不得越晋而独霸中原。地缘政治学理中讲,一个强大的国家若想在地区事务中成为主宰,其不应允许在该区域内形成与其实力相当的国家,尽量使区域各国处于均势,便于自身掌控局面;即使存在最好也要形成自身距离众多小型国家更为接近的地理格局。晋国以其特有的地理位置,隔绝秦国与中原的联系,使得秦国不得向东发展,直至百年后,“三家分晋”等一系列事件的出现以及范雎远交近攻之策的使用,这一困局才被彻底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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