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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辑 博弈规则的制定与突破03(第2页)

汉武帝的改革使中央和地方势力由建国初期的合作性博弈转变为非合作性博弈。

在这场博弈中,汉武帝成功地改变了博弈规则,最大限度的加强了中央的权力,将地方势力压缩到最低限度,而博弈取胜的关键点就在于他在最佳的时机展开博弈,规则的制定和修改都掌握在他的手中,所以他成功了。

要有一个明确的目标

博弈的核心,就是围绕着一个规则,各方或者合作,或者单干。其实,就算是没有合作的博弈,也是要一个规则的,那种情况下,规则的作用就在于制约各方朝着最大的利己目标发展,而又不会采取互利的形式谋求各方的利益。

如果把这一规则推而广之,就可以发现,在完成同一项任务的时候,因为时间的变化或者执行者关注重心的改变,这项任务中也会出现不同的预期目标,那么,如何把这些预期目标进行统筹,就是一个博弈的问题了。而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在不同的工作重心下,调整思路,修改博奔规则。可以说,在不同的阶段,因为重心不同,所以要完成的目标也不同,因而这些不同的预期目标,就可以看做是一个个没有互利关系的单方面利益。那么,如何让这些单方面的利益得以实现,又不会因为一个目标而牺牲其他方面的利益呢?这就需要在调整规则的时候仔细考虑。

对规则进行调整和修改,需要一个相对固定的出发点,这就是在为了实现一个既定目标的前提下,在特殊的情况下采取一些权宜之计。如果既定的目标都被抛开,那么,由此带来的所谓“变通”或者“灵活”,就不是进行博弈的规则调整,而是朝令夕改、政策混乱。

在《列子》中,有一个讽刺修改既定目标而行事的故事:一个养猴子的人,用橡子喂猴子。他对猴子们说,早上喂它们三个橡子,晚上给它们四个橡子。猴子们听了之后比较生气,他赶忙说,那就早上给四个,晚上给三个,猴子们才高兴地同意了。这个故事讽刺了那些喜欢朝令夕改、反复无常的人,嘲笑他们是像猴子那样的蠢人。

看上去这好像就是一个笑话,但实际上这种被实际情况牵着鼻子走而不自知的情况却屡见不鲜。在中国文明的发展历程中,黄河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历朝历代开发黄河、治理黄河的举措,也成为中华文明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明朝对于黄河的治理,正是没有合理变通规则,错误地进行目标转移的教训。

明王朝的统治前后共计二百七十余年,其中,明太祖朱元璋和建文帝朱允坟都以南京作为首都,这个时期对黄河的治理,只不过是对国家境内一条大河的治理。自从明成祖把首都从南京迁到北京之后,大部分时间都是以北京为政治、军事中心的。为了维持首都北京数量巨大的粮食和各种消费品的需求,在明成祖永乐九年(1411年),明成祖下令修复了元代在北京附近开凿的会通河,又沟通了从江南到北京的水道,使北京和江南建立了水运上的直线联系。从此以后,北京的物品需求,就主要依靠南北运河运输,这样一来,维持南北大运河的漕运畅通无阻,就成为明政府一个重要的经济问题,更是举足轻重的政治问题。

运河漕运既然成为明代政治和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内容,与运河有关的方方面面也就越发重要起来。因而,穿越运河而人海的黄河就与漕运结下了不解之缘。在明成祖永乐年间以后的二百多年时间里,对黄河的治理,基本目标就是保证漕运不受影响。

当时,黄河的决溢泛滥大多在河南境内发生,尤其是开封上下,决溢次数非常频繁,黄河由中游所挟带的泥沙也经常淤积运河的河道,而使漕运受阻。当时,治理黄河、运河,与黄河夺淮人海后产生的治理淮河问题交织在一起,错综复杂,治理的困难程度超过了以前的任何一个时代,河道的紊乱也超过了以前的任何一个时期。面对黄河、运河治理过程中问题相互交叉的形势,明代的治河者既害怕黄河决堤冲毁或者淤塞运河河道,又希望借用黄河之水,以补充运河的水流量,增加运河的深度,以保证运河的畅通。这种治理黄河的思路,就是既想遏制黄河的水患,保障漕运的顺利畅通,又想引导黄河之水,趋利避害,以黄河水支持漕运。明代人也正是出于这种极力避免黄河水患破坏社会生活,又要利用黄河水流支持运河漕运的双重愿望,一方面竭力防止黄河妨害运河畅通的情况,特别是防止黄河向北摆头侵犯会通河,避免黄河冲毁运河河道;另一方面又要不使黄河干流脱离徐州以南的运河河道,力图引黄河之水充实运河,保证运河水量充足,来保证漕运的顺利进行。

为了避免运河经常被黄河所侵扰、破坏,明代开始了开凿新运河河道避开黄河泛滥区域的方法。应该说,这个方法是通过变通规则。使黄河与运河河道相分离,这样治理黄河就可以不必考虑到漕运的问题了。到了明神宗万历年间,新运河全线基本竣工,避开了黄河容易决口、泛滥的险段三百三十里。不过,明人避开黄河以保证漕运畅通的目的,一直到明朝灭亡也没有完全实现,仍然有将近二百里的路程需要以黄河河道作为漕运干线的一部分来维持。

对规则进行调整和修改,需要一个相对固定的出发点,这就是在为了实现一个既定目标的前提下,在特殊的情况下采取一些权宜之计。如果既定的目标都被抛开,那么,由此带来的所谓“变通”或者“灵活”,就不是进行博弈的规则调整,而是朝令夕改、政策混乱。

作为一个政权,要保证首都的安定与繁荣,是十分必要的。那么,如何保证向首都畅通无阻地运送物资,并考虑到让沿途的百姓生活在稳定的环境下不至于造反起义呢?这就要采取合理的方法才能实现了。明代前期治理黄河的经验证明,要实现国家中枢与地方社会安定的“双赢”。就应该在两者的利益之间寻找一个契合点,然后再制定相应的政策进行管理。黄河的泛滥已经成为黄河中下游地区人民的大灾难,同时也是阻碍向首都运输物资的拦路虎,所以,二者都希望将黄河治理好,尽管他们的出发点和目的不同,但是出于“趋利避害”的基本原则是没有不同的。到了明代后期,在黄河的治理问题上,和“保漕”的经济目的相背离,出现了在南部的“护陵”问题。

明代前期为了保证漕运、护卫京师,对黄河及其沿线作出了一系列的处理,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这些短期的成就也为明朝后半期的治河埋下了十分严重的隐患。它使黄河水患从河南一带南移到山东、南直隶一带,尤其集中于曹县、单县、沛县、徐州等地,但是这些地区恰恰是明代皇家陵寝的周边地区。当时,明代的凤阳皇陵、泗州祖陵、寿春王陵都在黄泛区之内,所以河患屡次危及到明代的祖陵、王陵、皇陵,使得明代后期治河的思路不得不从前期简单的为安定以及为经济利益的“保漕”目的转到与事关皇家陵寝安危的政治因素——“护陵”上来。

明武宗正德十二年(1517年),黄河在淮河与泗水之间决口,大水涨到了泗州的明祖陵陵门,令当时的君臣大为震惊。于是,“护陵”压倒了保障漕运的目标,成为明代中后期治河的首要原则。但是,由于护陵要确保黄河所流经的南部地区不能过远,而保障漕运则要求黄河要在不淤塞河道的前提下充实运河的水流量,这一南一北两大限制使治理黄河陷入了政治经济两大问题的范围之中,治河的成效大打折扣。这种情形,一直到万历年间运河的新河道开通之后才有些许好转。但是,护陵这个目标在很大的程度上束缚了明朝人治河的能动性,使他们束手束脚,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缺乏全局观,因而治河的收效甚微,在漕运和明祖陵都受到威胁的时候,他们也往往一筹莫展,应付起来也是捉襟见肘。

应该说,明代后期将治理黄河的目的由保障漕运改为保护祖陵之后,虽然在保护祖陵不受黄河侵蚀淹没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远远不如前期为了保障漕运畅通而取得的成就大。从这一前一后的对比,就可以看出,明代后期的治河,因为随意改变既定目标,使前期治河积累下来的经验失去了用武之地,反而使漕运的畅通也时时受到威胁,确实得不偿失。之所以会这样,就是因为明代人在那个皇权至上的时代,一切以皇家问题为中心,所以不得不放弃原有的治河目标,而将政治目的作为第一位的要务来指导治河工作。

明代治河的人和发出治河计划的最高统治者们,既以政治目标为纲忽视其他方面,又不懂得变通规则,所以朝令夕改,让黄河水患得以继续肆虐。

明代的统治者和治理黄河的人,不也是像“朝三暮四”的故事里面那个被猴子嘲笑的人一样,被黄河所戏弄而自顾不暇,被迫放弃既定目标而得过且过的蠢人吗?由明代治河的历史,我们恰恰可以看到不懂变通规则只知变更目标的可悲。我们可以用图作如下表示:

黄河泛滥政府治理以护航为主人民支持有所改善,利于大以护陵为主反对劳民伤财,得不偿失

明代治河的策略调整

合作才能发展

人际关系之中,最重要的是什么?是合作的关系,这种关系在处理重大问题上体现得尤其明显,因为一个人或者一个单独势力不足以完成复杂的事业,只有通过某种协议,与其他人、其他势力达成共识,互相支援彼此合作,才能完成目标。

这就是博弈产生的基础,如果没有合作的需要,那么可能博弈的精神就不会出现,至少在中国历史上是如此。实际上,在中国历史上,合作性质的博弈多于不合作乃至斗争性质的博弈(不过在西方历史上则恰恰相反),所以,能否与他人合作,如何就一个目标进行合作,是能否产生博弈规则的重要诱因。

在中国历史上,这种情况,在进行改革的时候表现得十分突出,因为改革的主体大多来自于下层,而他们却又往往不采取合作的态度,而是孤军奋战。中国历史上改革多失败,正是改革主体与博弈规则冲突的结果。

一般来说,最倾心于改革的、最坚定的力量,往往来自于下层。可是,来自下层的官员们,却因为缺乏政治资本,只能靠特殊的途径谋取高位,而他们自己也往往因此而受到指责,他们自己也因为缺少支持而采取激进的手段打击反对者,最终或是与反对派同归于尽,或是被反对派打垮。来自下层的人士虽然倾心于改革,但是他们缺少在政治上的发言权,所以他们一旦获得了施展抱负的机会,就要修改施政原则,而修改施政原则的同时,也要为推行自己所制定的新规则而打击在政治上占重要地位但反对他们的势力。因此,他们的改革,往往是把政治斗争也掺杂在改革措施之中,让改革本身带上了污点,所以一旦他们的政治地位被动摇,他们所推行的改革,修改的规则也将被一并推翻,使事业和他们自己的政治生命一同终结。

发生在唐朝中期的“二王八司马”革新运动,就是最为明显的例证。

安史之乱以后,唐朝的统治危机不断加深,藩镇割据、宦官弄权闹得乌烟瘴气。但是,仍然有很多读书人没有放弃振兴唐朝的努力,他们要求改革弊政,经常在朝野各处宣传变革的重要性。

在中晚唐声势浩大的改革呼声中,“二王八司马”(因为其核心人物中,两人姓王,另外有八人在改革失败后被贬为司马,故称“二王八司马”)革新就是其中昙花一现的改革火花。他们在唐德宗驾崩之后,利用自己和新皇帝唐顺宗的私人关系而人主朝廷,进行改革。但是因为他们执行的政策针对性太强,受到极大的阻力;他们违背官员升迁的原则骤然显贵,也引起许多朝臣不满;加之他们行事不甚光明磊落,甚至在搞小人的伎俩,也失去了很多支持者。

最终,他们在新一轮的皇位竞争中成为牺牲品。其核心人物王叔文被贬的第二年就被赐死,王伍被贬之后病死,另外八名主力干将也被贬为边远地区的地方官,这些人是:永州司马柳宗元,朗州司马刘禹锡,崖州司马韦执谊,虔州司马韩泰,饶州司马韩晔,台州司马陈谏,连州司马凌准,郴州司马程异。

这些人多数出身低微,在朝中没有任何依靠,虽然刘禹锡、柳宗元是当时著名的文学家,但二人在政治上并无建树,所以只是凭借自己在文坛的影响以及同太子之间的亲密关系而置身于高层的。但他们自己也没有拿出可行的革除弊政的方略,以他们的政治影响力,要铲除宦官和藩镇对唐朝的祸害,就如螳臂当车一般,可是他们自己却认为只要太子做了皇帝,他们革除弊政的愿望就可以实现。

后台程序是超越公众知识之上的,因而带有权力的垄断性。如果不考虑到这些后台程序背后的权力,只是从表面出发,进行全盘推翻旧有规则的休克疗法,自然会惊动掌握后台程序的权力拥有者,因而,这些休克疗法,只不过是隔靴搔痒。

等到唐德宗年老之时,太子李诵身边的二王、刘柳等人开始摩拳擦掌,为太子即位施政作各方面的准备。二王和太子孤掌难鸣,结交刘禹锡、柳宗元身边的年轻人为己所用。而柳、刘身边的那批文学之士太过急功近利,因为自己资历太浅一时无法出任高官,便将所有的希望寄托在太子身上,希望太子即位之后能够破格提拔他们。

果然,通过太子和二王,柳宗元和刘禹锡被破格任用,他们身边的年轻人也都跃跃欲试,纷纷为太子献策。因为他们所论的政事大多是关于当时有实权的宦官、权臣和藩镇的,所以他们只能秘密往来,这种诡秘的行为遭到了许多大臣的非议。

他们革除弊政的愿望虽然美好,但是二王、刘柳出身低微,缺乏政绩,加上行踪诡秘,令许多人反感,在朝中自然也没有威望,只能利用太子的名义,并结交宦官、后妃等势力来壮大自己。这样,他们虽然在道义上可以得到百姓的支持,但在政治上没有合法性,使得本来就很困难的改革失去了朝中大臣们的认可。而且,他们为了保全自己,也做出了一些伤及无辜的事情,扩大了反对派的实力。王叔文等人清除朝中的异己,却不敢向手握兵权的宦官和割据一方的节度使下手,真正的政敌没有打击,可以成为联盟者的官员们也被推到反对派的一边,他们最终的败亡,在这里就已经初现端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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