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伯克段于鄢
选自《左传》
初,郑(1)武公(2)娶于申(3),曰武姜(4),生庄公及共叔段(5)。庄公寤生(6),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爱共叔段,欲立之,亟请于武公,公弗许,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公曰:“制,岩邑也,虢叔死焉,他邑唯命(7)。”请京(8)。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
祭仲(9)曰:“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过三国之一(10),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对曰:“姜氏何厌之有,不如早为之所(11)。无使滋蔓,蔓,难图也。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公曰:“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
既而大叔命西鄙(12)、北鄙贰于己。公子吕(13)曰:“国不堪贰,君将若之何?欲与大叔,臣请事之,若弗与,则请除之,无生民心。”公曰:“无庸,将自及。”
大叔又收贰以为己邑(14),至于廪廷。子封(15)曰:“可矣!厚将得众。”公曰:“不义不昵,厚将崩。”
大叔完聚(16),缮甲兵,具卒乘,将袭郑(17),夫人将启之,公闻其期,曰:“可矣!”命子封帅车二百乘(18)以伐京。京叛大叔段,段入于鄢(19)。公伐诸鄢,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20)。
书曰:“郑伯克段于鄢,段不弟(21),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也。谓之郑志,不言出奔难之也。”
遂寘,姜氏于城颍(22),而誓之曰:“不及黄泉无相见也。”既而悔之,颍考叔为颍谷(23)封人(24)。闻之有献于公,公赐之食,食舍肉。公问之。对曰:“小人(25)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公曰:“尔有母遗,我独无。”颍考叔曰:“敢问何谓也。”公语之故,且告之悔。对曰:“君何患焉?若阙地及泉,隧而相见,其谁曰不然。”公从之。公入而赋:“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姜出而赋:“大隧之外,其乐也泄泄。”遂为母子如初,君子曰:“颍考叔纯孝也!爱其母施及庄公。”
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其是之谓乎。”
【注释】
(1)郑:在今河南省新郑县。最初是周宣王封他的弟弟桓公友于郑,在今陕西的华县,至幽王时周乱东迁,名其地为新郑。
(2)武公:桓公友之子。
(3)申:故城在河南省南阳县北二十里。
(4)武姜:因为申是出于伯夷,见于《国语》,所以他是属姜姓。
(5)共叔段:因他失败以后出奔共国,所以称为“共叔”。
(6)寤生:凡妇人产子,头先出者为“顺”,足先出者为“逆”。寤生,即逆生,指“难产”。
(7)他邑唯命:随便你找其它的城都可以。
(8)京:在今河南省阳县东南二十里。
(9)祭仲:“祭”音同“蔡”,是郑国大夫。
(10)大都不过三国之一:最大的城不能超过都城的三分之一。
(11)早为之所:早些想法子阻止他。
(12)鄙:指郑国的边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