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委托方逾期两个月不提供约定的物质技术条件的,委托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由此给服务方所造成的损失。
4.委托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报酬或者违约金的,应当交还工作成果,补交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5.委托方迟延接受工作成果的,应当支付违约金和保管费。
6.委托方逾期六个月不领取工作成果的,服务方对其工作成果依法处理后,从所获得的收益中扣除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还不足以抵偿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的,委托方还应赔偿损失。
7.服务方发现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者工作条件不符合约定,委托方在接到服务方的通知后,未按期做出答复的,委托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8.服务后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现继续工作对材料、样品或者设备等有损害危险,服务方通知委托方后,委托方未按期答复的,委托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9.委托方违反合同中约定的保密范围和期限及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0.技术服务合同标的,在保证期内,因委托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服务质量缺陷的,委托方应承担责任。
(二)服务方违反合同的责任
1.服务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按规定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2.服务方迟延交付工作成果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3.服务方逾期两个月不交付工作成果的,应当交还技术资料和样品,返还已付的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4.服务方完成专业技术工作,解决技术问题需要的经费,由服务方负担。
5.服务方的工作成果、服务质量有缺陷,委托方同意利用的,服务方应当减收报酬,并采取适当补救措施;工作成果、服务质量有严重缺陷、没有解决合同约定的技术问题的,服务方应当免收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6.服务方对委托方交付的样品、技术资料保管不善,造成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二节技术培训合同
一、技术培训合同的概念
技术培训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合同。但不包括职业培训、文化学习和按行业、单位的计划进行的职工业余教育。
一般地说,技术培训的内容是一定的专业技术,如农作物的育种技术、进行设计、工艺、编造,试验等方面的指导;讲解技术资料;解决和解答技术问题;进行示范操作;传授计算机软件的编制技术、先进仪器设备的装配等。
二、技术培训合同的条款
技术培训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项目名称;(二)培训内容和要求;(三)培训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四)教员资历和水平;(五)学员的人数和质量;(六)教员、学员的食宿、交通、医疗费用的支付和安排;(七)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八)报酬及其支付方式;(九)考核标准和方法;(十)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十一)争议的解决办法;(十二)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技术培训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技术培训合同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方的主要权利
(1)按照合同约定,委托方有享受培训专业人员的权利。
(2)按照合同约定,委托方有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质量的权利。
(3)培训方逾期两个月不派出教员或者不改派合格教员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2.委托方的主要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保证学员质量;
(2)教育学员遵守纪律、听从指挥;
(3)技术培训的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委托方应负责提供和管理;
(4)培训方发现学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委托方接到培训方通知后,未按约定改派的,委托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技术培训合同培训方的权利和义务
1.培训方的主要权利
(1)按照合同约定有接受报酬的权利;
(2)按照合同约定有接受质量合格学员的权利;
(3)委托方逾期两个月不派出学员或者不改派合格学员的,培训方有权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