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让方不履行合同,迟延支付价款的,应当支付违约金;不支付价款或者不支付违约金的,应当返还专利申请权,交还技术资料,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2)受让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价款的,受让方应当赔偿由此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节专利权转让合同
一、专利权转让合同的概念
所谓专利权转让合同,是指专利权人(转让方)将其所拥有或者所持有的发明创造专利权转让给受让方所拥有或者所持有,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
在订立专利权转让合同前,转让方已经实施发明创造的,除合同另有约定者外,合同成立后,转让方应当停止实施。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影响转让方在合同成立以前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者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的效力。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与义务,由专利权转让合同的受让方承担。
专利权转让合同依法成立后,受让方成为新的专利权人,转让方就失去了专利权人的资格。
二、专利权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一)专利权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
1.项目名称;2.发明创造名称和内容;3.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4.专利申请日、申请号、专利号和专利权的有效期限;5.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情况;6.价款及其支付方式;7.技术情报和资料清单;8.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9.争议解决办法;10.约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二)专利权转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专利权转让合同转让方的权利和义务
(1)转让方的权利
①转让方有接受受让方支付的约定价款的权利。
②受让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价款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
(2)转让方的义务
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将合同约定的专利权移交给受让方所有或者所持有,并保证该项专利权真实、有效。
2.专利权转让合同受让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受让方的权利
①受让方有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专利权移交手续归自己所有或持有的权利。
②转让方逾期两个月不办理专利权移交手续的,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
③专利权转让合同成立后,该项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受让方有收回价款的权利。
(2)受让方的义务受让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向转让方支付约定的价款。
三、违反专利权转让合同的责任
(一)专利权转让合同转让方的违约表现和责任
1.转让方违约的主要表现
转让方不将其所有或者持有的专利权移交给受让方,或者移交的不及时。
2.转让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不履行合同,迟延办理专利权移交手续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2)转让方逾期两个月不办理专利权移交手续的,转让方应当赔偿由此给受让方造成的损失。
(3)专利权转让合同成立后,该项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转让方应承担返还价款的责任。
(二)专利权转让合同受让方的违约表现和责任
1.受让方违约的主要表现
受让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向转让方支付价款或者报酬,或者支付的价款或报酬不足、不及时。
2.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1)受让方不履行合同,迟延支付价款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