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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 金 谷(第4页)

“完全打穿了,可是不碍事!”他得意地叫了起来。“我敢打赌,他瞄得非常,非常准;可是他在扣扳机的时候,枪口偏了一点,这个混蛋!我把他收拾了!哼,我可把他收拾了!”

他用手指摸了摸身上的子弹洞,脸上露出了沮丧的神情。“这个伤口恐怕要疼起来的,”他说,“我得包好伤口,赶紧离开这里。”

他爬出洞口,走到山下露宿的地方。半个钟头之后,他牵着他的载行李的马回来了。从他的敞开的衬衫里,可以看到他包扎伤口的绷带。他的左手,动作很缓慢,很不灵活,可是并不妨碍他使用他的胳膊。

那个死人腋下捆背包的绳子还让他能把尸体从洞里拖出来。接着,他就去掘金子。他不停地做了几个小时,常常要停下来,让他的僵硬的肩膀休息一会儿,在这一段时间里,他总是说:

“他从背后打了我一枪,这个下流的东西!他从背后打了我一枪!”

等到他的金子差不多全淘出来了,并且牢牢地用几条毯子包好,打成几个包袱的时候,他估算了一下这些金子的价值。

“要没有四百磅,就算我是个霍屯督人[西南非洲的一个民族。],”他说。“就算有两百磅石英和泥沙吧——那也还有两百磅金子。比尔!醒醒吧!两百磅金子呀!四千块钱啦!这全是你的——全是你的!”

他快活地挠了挠头皮,他的指头无意中伸进了一个陌生的槽里。他顺着这个槽摸下去,它有好几时长。原来是第二颗子弹擦过他的头皮时划出一道印子。

“你想打死我,是吗?”他怒气冲冲地说。“你想打死我吗?好吧,我总算好好地把你收拾了,现在我还要把你风风光光地埋葬。相反,我对你可比你对我好多了。”

他把尸体拖到洞口,然后推进洞里。这个尸体扑通一声,落到了洞底,尸体侧着倒下去,它的脸扭着,对着上面的亮光。这个采金人向下看了它一下。

“你从背后打了我一枪1”他气愤地说。

他用锄头铲子将泥土填满了这个洞。接着,他就把金子包袱放到马背上。就这匹马说来,这些金子太重了,所以一到露宿地,他就把一部分金子放到那匹有鞍子的马背上。即使这样,他也不得不丢弃一部分装备——他把锄头,铲子,淘金盘,多余的粮食和烧饭的器具,以及其他零散的东西都丢掉了。

这个人赶着他的两匹马来到那一片藤葛织成的绿幕面前的时

候,太阳已经升到头顶。为了爬上硕大的岩石,这两匹牲口不得

不抬起前腿,盲目地钻进那些纠缠在一起的树丛里。有一次,那

匹备上鞍子的马摔得很惨,这个人于是卸下马背上的包袱,让它

站起来。等到它重新上路的时候,这个人调过身从树叶当中伸出

头来,看了看那个山坡。

“下流的东西!”他说完之后,就不见了。

这时候,响起了一阵拉扯藤葛和折裂树枝的声音。那些树前后摇晃,说明了那两匹马正从它们当中穿过。在马蹄蹬蹬踏在石头上的声音中,不时还夹杂着一声咒骂或者尖厉的呵斥。接着,就听到了那个人提高嗓子唱歌的声音:

“回过身来,转过你的脸,

对着那天赐的美妙小山,

(罪恶的势力,你要蔑视!)

看看周围,再看看四方,

把罪恶的包袱扔到地上。

(你会一早就遇见上帝!)”

歌声越来越模糊了,沉寂之后,这里又恢复了原有的宁静。小溪又在打盹和低声细语;山蜂的嗡嗡声又昏昏沉沉地发出来。雪白的杨花在浓郁的香气里飘**着。蝴蝶在树丛里纷飞,一切都被柔和的阳光照得亮晶晶的。只有草地上的马蹄印和那片残破的山坡,仍旧标志着人性的凶险历程曾经一度打破这儿的和平,然后又离开了这儿。

北方的奥德赛[《奥德赛》是希腊诗人荷马所作的叙事诗。始终主角在特罗伊之战后,经过十年艰辛漂泊,才回到本国。这里是作者用来作为借喻。]

◆一

几乘雪橇配合着挽具的吱喳吱喳的声音和领队的狗的叮叮当当的铃声,正在唱着永远不变的悲歌,但人和狗都累了,都不做声。路上积满了新下的雪,很不好走。他们从很远的地方来,雪橇里装着很多四开的冻鹿,硬得如同燧石。滑板紧黏着还未压结实的路面,老往后退,倔强得好像跟人一样。天色正在暗下来,可是这一晚他们没有帐篷可搭。雪从无声无息的空气里轻轻飘下来,不是雪片,而是玲珑纤细的雪晶。天气很暖——只有零下十度——大家都不在乎。迈耶斯和贝特斯已经翻上了护耳,马尔穆特,基德甚至把手套也脱下了。

“向右转!向右转!”他们依次喊着,一辆辆雪橇猛然离开了大路,翘起一边的滑板,犹如顺风里的单桅小帆船一样驶去。

一下子冲了一百码路,到了一扇透出灯光的羊皮纸窗户面前,一看就知道这个木房子是他们的家,里面有烧得呼呼作响的育空[育空本来是阿拉斯加的一条大河,1895年后成为加拿大一个地区的名称。]式火炉和热气腾腾的茶壶。不过这个木房子已经被别人侵占了。六十条爱斯基摩狗气势汹汹地一起狂吠着,这些毛茸茸的东西马上向拖着第一乘雪橇的狗扑过来。门打开了,一个穿着西北警察的红制服的人走出来,踩着没膝深的雪,冷静而公正地用狗鞭的把子,把那些发狂的畜生训得服服帖帖。然后,两方面就握起手来,马尔穆特·基德就这样被一个陌生人迎进了他自己的小木屋。

其实,应该出去迎接他的,是斯坦利·普林斯,前面说过的那个育空式火炉和那壶热茶,就是由他负责照看的,可是他正在忙着招待客人。这伙客人大概有一打样子,虽然都是为英国女王执行法律和递送邮件的人,却难得有这样各式各样的。他们的血统各不相同,可是共同的生活却使他们成了一种类型——一种瘦瘠坚韧的类型,有着在雪路上锻炼得很结实的肌肉,被太阳晒得黝黑的脸,无忧无虑的心,他们那明朗镇定的眼神总是坦然地向前面凝视着。他们赶着女王的狗,令她的敌人心惊胆战;他们吃的是她发下来的微薄口粮,然而很快活。他们经历过许多世面,做过很多大事,他们的生活就像传奇一样,可是他们自己却不知道。”

他们如同在自己家里一样。其中有两个人张手伸脚地躺在马尔穆特·基德的床铺上,正在唱歌,当初他们的法国祖先来到西北一带与印第安女人结婚时所唱的,就是这种歌。贝特斯的床铺也受到了相同的侵犯,三四个身强体壮的押运员,盖着毯子,一边搓脚,一边听一个人讲故事。这个人曾经在沃尔斯利[英国侵略军将领,1860年曾侵略我国。1884至1885年率兵进攻苏丹首都喀土穆。]进攻喀土穆时,在那位将军的舰队里服役。直到他说累了,一个牛仔就讲起了当年他和布法洛。比尔[曾充当美军侦察兵,残杀过很多印第安人,后改行当演员,在欧洲表演以美国西部冒险家生活为主的节目。]游历欧洲各国首都的时候,他所见过的宫廷和王公贵妇。房间的一角,还有两个混血儿,他们是一起打了败仗的老伙伴,正在一边修补雪橇上的皮带,一边谈论着当初西北一带纷纷起义,路易·里尔[加拿大人,有印第安血统,曾先后两次领导法国血统的印第安人举行红河起义。]称王时的情景。

谈话停下来,旅客们装好最后一斗烟草,打开他们那些捆得很紧的皮毯子的时候,普林斯就转过头,找到他的老朋友基德,准备多了解一下这些人的情形。

“好吧,那个牛仔的来历,你是知道的,”马尔穆特·基德一边回答,一边动手解开他的鹿皮鞋的带子;“那个和他向床的人有一点英国血统,这也不难猜到。至于其他的这些,他们全是森林里的流浪汉,他们的血统杂得只有老天知道。睡在门边的那两个,却是地地道道的‘法种’,也就是‘木炭’[指第一批到加拿大森林打猎为生的法国移民。]。那个围着绒线遮挡的小东西——你只要仔细看看他的眉毛和下巴,你就会知道有个苏格兰男人曾经到他母亲那雾气腾腾的帐篷里擦过眼泪。还有这个把长大衣放在头下边的漂亮小伙子,他有一半法国血统——你听到过他说的话;他不欢喜那两个睡在他旁边的印第安人。你知道吗,当初这些‘法种’在里尔的领导下起义时,纯种的印第安人并不支持他们,从那以后,他们彼此就没有什么好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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