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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原始野兽的统治欲(第2页)

从此以后,巴克和司贝斯结下冤仇。司贝斯作为一个领头狗和公认的统治者,感到自己的特权受到了这只诡异的南方狗的威胁。在他看来,巴克的怪异在于他不同于他所知道的其他南方狗,他们全都太软弱,没有一只在工作中和跋涉时出色过。他们在苦役、严寒和饥饿中,纷纷饿死。然而巴克却是例外。只有他忍受了,成功了,他的力气、野性和奸诈,足以与爱斯基摩狗相匹敌。由此,它为了一只优秀的狗。最令他感到害怕的是,那个穿红衣的男人用棍子打掉了巴克权力欲望中的鲁莽和轻率。他十分狡猾,可以耐心地等待时机。

他们争夺权力的斗争无法避免,一定会发生。巴克需要它,他需要它是由于本性使然,因为他已被一种莫名的、不可思议的自豪,死死抓住。他喜欢拖着雪橇车,喜欢在缰绳下拉着车拼命工作,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这种骄傲迫使他们愉快工作,一直到死,让他们感到若要离开雪橇车和缰绳,他们的心就会破碎。这种骄傲,是当辕狗的戴维的骄傲,也是索雷克斯全力拉车的骄傲。这种骄傲在他们清晨要出发的时候就死死攥住他们,将他们由乖戾的阴沉的动物,变成充满活力的有野心的动物。这种骄傲,每天都激励着他们,直到晚上宿营才悄然离去。他们又回到阴郁的不安和不满中。正是这种骄傲激励着司贝斯,让他去惩罚那些在路上盲目妄进的、偷懒的或清晨套车时跑掉不见的狗。同样的骄傲,令他害怕巴克成为领头的狗,这也正是巴克的骄傲之所在。

巴克开始公开威胁司贝斯的头狗地位。他故意介入司贝斯和该受惩罚的犯规的狗之间,干涉他的事情。他这样做是有他的意图的。有一天晚上,大雪纷飞,下了整整一夜。到了早晨,装病的派克还没露面。他静静地藏在一尺深的雪底下的巢穴里。弗兰科嘶喊他,没有找到。司贝斯气疯了;他找遍整个营地,到处嗅着,还用爪子刨着每一个可能藏身的地方,咆哮着,吼声十分吓人,派克听到后,在巢穴里直发抖,不敢出来。

当他最终被找出来的时候,司贝斯扑过去要惩罚他。就在此时,巴克急速跃了过来,挡在了司贝斯的面前。这意外的、突如其来的阻挡,使毫无防备的司贝斯被撞后退几步,翻滚在地。浑身颤抖的派克见此,也不觉勇气大增,扑向被撞翻在地的头狗。巴克也顺势扑向司贝斯,对他来讲,公平竞争的原则早已被遗忘。弗兰科斯对此事感到好笑,同时,他并没忘记公正的裁判。他用鞭子狠狠抽打巴克,巴克没有从无力抵抗的对手身上下来,于是,弗兰科斯改用鞭子连续地抽打他,巴克被抽得头晕眼花,不得不向后退去。而鞭子一下接一下连连落在身上,同时,司贝斯狠狠地教训经常犯错的派克。

接下来的日子,离道森越来越近。巴克继续插手司贝斯和犯错误者之间的惩罚,不过,他做得很巧妙,总是乘弗兰科斯不在一旁的时候。随着巴克的反抗,拖橇狗中犯上的事情时有发生,并大有增长之势。戴维和索雷克斯不受影响,但其他的狗却一天天变坏以至难以驯服,工作也是一塌糊涂。吵闹与争斗是常有之事,而扇起这些**与麻烦的,都是巴克。这让弗兰科斯忙乱不堪,他知道巴克和司贝斯之间你死我活的那场斗争,早晚都要发生,好几次,每当深夜而外面有别的狗在争斗时,这个赶橇人都怕是巴克和司贝斯的恶斗,穿着睡衣跑出来看一看。

但是时机还没到。一个沉闷的下午,他们进入道森。在这里,巴克看见很多的人和无数的狗。他们都在干活,狗干活好像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白天,他们排着长队在大街上来来去去,夜间还能听见他们发出的叮叮当当的铃声。他们拖着盖房用的木头和木柴,运进矿里,干着桑塔科拉山谷马儿所干的所有的活。巴克经常遇到南方狗,但这里多数都是带有野狼血统的爱斯基摩狗。每天晚上,这些狗很规律地在九点、十二点、三点,唱起一种夜曲,奇怪的、令人恐惧的歌声让巴克欣喜加入。

北极光在头顶上冷冷闪耀,星星在空中一闪一闪,寂寞的大地笼罩着一层冰雪。爱斯基摩狗的歌声随着寒风飘**,如同对生活的挑战,对生活的哭诉,对生存的渴望,对生命的哀愁。这歌声像生命一样古老,如生命般久远。这是年轻世界最开始的一支歌,歌声中包含着千百代祖祖辈辈的哀愁。巴克为之心动,为之垂泪,他抽噎着,生活的苦痛,父辈祖辈的苦痛,冰冷与黑暗的恐惧与神秘。巴克被歌声激励着,从炉火与木屋的文明时代,回到了一切生物都在狂吠的原始生活时代。

在道森逗留了七天之后,他们顺着巴拉克斯峻峭的河岸,走过优肯河河道,向达亚山谷和西尔瓦特湖出发。波奥特心急如焚,急着送信,似乎还有比他带来的信件更紧急的事,旅行的自豪驱使着他,他决定创下一项新的纪录。由于他有几个有利条件。一个星期的休息,拖橇狗完全恢复了体力。他们来时所开辟的道路,已被之后的旅行者踏硬了。而且警察局设了两三个为人和狗准备的食品站,他们现在轻松多了。

第一天,他们走了六十里到达西克米尔村。第二天,他们飞速地沿优肯河道跑到佩利。这样的急行军令弗兰科斯心烦意乱,十分焦躁。巴克领头的暗地倒戈破坏了拖橇狗队伍原有的团结。狗队再也不像从前那样像一条狗在奔跑。巴克怂恿犯错者,让他们有勇气犯着各种小差错。司贝斯不再是令人心悸的头狗了,先前的威严没有了,现在他们同样敢向他的权威挑战。一天晚上,派克偷了司贝斯的半条鱼,在巴克的守护下吃了下去。还有一天晚上,戴博和乔聚会在一起与司贝斯对打,逼迫他放弃对他俩的惩罚。就连脾气温驯的比利,也不那么听话了。巴克就是一个恶魔,每当走近司贝斯,就威胁地咆哮着,竖起毛发并在司贝斯面前昂首阔步,大摇大摆地走来走去。

随着纪律的松散,狗与狗之间的关系也不断恶化,他们彼此互相争吵,有时营地简直快要变成疯人院。只有戴维和索雷克斯依然故我,尽管他俩被没完没了的吵斗弄得心烦意乱,弗兰科斯发着毒咒,徒劳地在地上顿足,使劲揪扯自己的头发,他的鞭子不时挥舞在狗身上,但是,已没有太大用处了,只要他一转头,狗队就会乱成一团。他用鞭子支持司贝斯,巴克却支持其他的狗。弗兰科斯知道他是所有骚乱的后台,巴克也知道他明白这一切。但是巴克实在太狡猾了,从没被他当场抓住。他在工作中勤勤恳恳,因为他把这辛苦的工作当成一件乐事,然而悄悄地唆使同伴争斗,弄乱缰绳,却是一件更快乐的事。

在塔基那河口,一天晚饭后,戴博在雪地里发现一只雪鞋兔,他猛然扑上去,却没抓住。瞬时整个队伍都嚎叫了起来,向前紧追。一百尺外有个西比警察局的营地,那里的五十多条爱斯基摩狗闻声也都加入这场追逐中。野兔飞快跳下河岸,转进一条小溪,在坚硬的冰面上飞奔。它轻盈地在河面的雪地上飞驰,而狗却费力地艰难行进。巴克领着六十条狗的浩浩****的大军,绕过了一个又一个弯,就是抓不住那只兔子。他紧贴地面开始加速,急切地叫喊着,凄厉的月光下,他矫健的身体如闪电一样向前冲去,一跃又一跃。那只雪鞋兔在前面一跳一跳,仿佛白色的幽灵。

有时候原始的本能让人们离开喧闹的城市而赶到森林和平原,用枪弹残忍地杀死一些生物。对嗜血的欲望,对残杀的兴奋——这都是巴克也会有的欲望,甚至比人类还要强烈很多。他跑在队伍最前面,要抓住那只小兽,那活生生的猎物,要用自己的牙齿撕破它,要把温热的鲜血,溅到自己的脸上和身上。

有一种境界标志着生命的顶峰而且超越了生命。这正是生活的矛盾之处。当一个人极度活跃,彻底忘掉自己的存在的时候,这种境界就会出现。它出现在艺术家身上,让他忘掉自己,获得灵感;它发生在战场上的战士身上,让他抛弃宽恕与仁慈;现在,这种境界就发生在巴克身上,他率领着狗群,发出原始的狼嗥,竭力追逐穿行于月光下的活生生的猎物。他吼出了藏在最深处的本性,比他的生命更辽远的本性,回到远古,他被生命的波涛和生存的浪潮支配着。他的每一块肌肉、每一个关节和每一根筋腱,都在萌动着,兴奋着,在运动中表现着自己,他在星光下,在这死气沉沉的世界里欢快地飞驰着。

然而司贝斯在极度快活的时候,依然头脑冷静,老谋深算。他离开队伍,取捷径来到一条狭窄的咽喉地带,河流在这里冲出一个长长的弯道。巴克不知道,当他越过河湾时,野兔的白影还在他眼前晃动,他径直追过去,忽然看到另一个更大的白影从突出的河堤上跳了下来,这是司贝斯。兔子无路可逃。在锋利无比的白牙在半空中咬断它的脊骨时,兔子立即发出一声尖叫,就如同人忽然被击中时发出的尖叫一样,这一声从生命巅峰跌进死亡之谷的惨叫,令巴克身后的队伍狂欢不已。

巴克没有欢呼,也没有停止,他径直冲向司贝斯,肩膀撞到了肩膀,由于用力太猛,令他错过了司贝斯的咽喉。他们在白雪地上翻来滚去,忽然,司贝斯仿佛没有倒地似的稳稳站起身来,马上在巴克肩上咬了一口,然后就跳开了。接着,又冲过去咬了一口,他的牙齿如意通捕鼠器的铁夹子一样,深深咬进巴克的身体,他又朝后跳回,站稳脚跟,瘦削的嘴唇扭动着,叫嗥着。

巴克一下子明白了,时机已经到了,要拼个你死我活。他俩互相迂回地绕着圈子,咆哮着竖起耳朵,警惕地注视着对方,对巴克而言,这种情形是熟悉的,他仿佛想起了一切——白色的森林、大地、月光,激烈的残酷的搏斗。白茫茫中一片静寂,空气中没有一丝动静,一切都凝固了,就连树叶也纹丝不动。只有狗呼出的白色气体在寒冷的空气中慢慢地晃动。这些野狼般的狗,早已吃尽了那只雪鞋兔,现在他们又围成一圈,安静地期待着。他们眼里发着光,嘴中的白色气体向空中缓缓散去。对巴克来说,这已经不新鲜了,似乎天经地义,向来如此。

司贝斯是一条很老练的狗,擅长作战。从斯博尔根岛到北极,穿过加拿大和巴林,在各种各样的狗面前,都保持着自己的优势,并最终统治了他们。他虽然生性凶暴,却从不会盲目冲动。在撕咬与毁灭对手的极度狂热中,他并没忘记他的对手也同样处于撕咬与毁灭的愤怒中。他从不没准备地攻击,从不抢在自己的对手之前发起进攻。

巴克努力想咬住这条大白狗的脖子,但都没能成功。无论他从什么地方去咬那柔软的颈部,都被司贝斯用牙齿击回。牙齿与牙齿猛烈撞击,发出咯咯的响声,巴克的嘴巴被划破了,鲜血淋漓。但始终没能突破敌人的防御。忽然,他旋风般地冲向司贝斯,一次又一次想要咬住那雪白的喉咙,那生命流动的最明显之处,但是一次又一次,司贝斯都巧妙地躲开了。于是,巴克装作去咬他的咽喉,但就在冲到他面前的瞬间,忽然转身从侧面冲击,用肩撞击司贝斯的肩,想借此推翻对方,但司贝斯灵巧地闪开了,巴克的肩膀反而撞在地上。

司贝斯安然无恙,巴克自己却鲜血淋漓,痛苦难忍。战斗愈加危险几乎近于挣扎。此刻,野狼般的狗静静等待着结果,等待着那条最后倒下的狗。巴克开始不安,司贝斯连连攻击。巴克奋力站稳脚跟,有一次巴克真的倒了下去,六十条狗马上围了上来,但巴克像是要跳到半空中似的,一跃翻过身来,于是众狗又退下去等着。

巴克具有伟人的品质,那就是想像力。他靠本能作战,但同样可以靠头脑搏斗。他扑上去,假装要袭击肩部,最后一刻却俯冲下去,用牙咬住了司贝斯的左前腿。咔嚓一声,骨头断了。现在这条大白狗只剩三条腿来搏斗了。巴克第三次撞上他的时候,又用方才的办法,咬断了他的右前腿。司贝斯不顾疼痛,无助地发疯似的地挣扎着起来。他看到围观的狗眼里正闪着光,伸着舌头,屏住呼吸,渐渐地朝他围过来,就像以前被打败的对手的情景。只是这一次,他是失败者。

他已绝望了。巴克毫不留情。仁慈是和平以外的东西。他筹备着最后的攻击。围观的狗越来越近,甚至能够感到身体两侧爱斯基摩狗的呼吸。他看到他们围在司贝斯两旁,半蹲着,两眼盯着他。一阵停顿,每一个生命都纹丝不动,似乎变成了岩石。只有司贝斯战栗着,毛发倒竖,摇摇晃晃走动着,发出恐怖的威胁的叫声,好像要赶走这迫近的死亡。巴克跳进去又跳出来,当他跳进去时,用肩头重重地撞上司贝斯的肩,司贝斯倒下了。黑色的圈子在月光下的雪地上变成了一个黑点,司贝斯从视野中消失了。巴克站在那里,看着他们,这个成功的胜利者,统治荒原的野兽,成功地完成了他的杀戮,终于成了优等的原始野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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