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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伤疤的人(第1页)

右伤疤的人

杰考布·肯特这个人,一生贪财好利。他有了这个习惯,就慢慢产生了一种不信任人的心理,使他的思想和性格变得非常乖戾,大家见了他都讨厌。同时,他又是一个有梦游病的人,脾气很顽固。他是一离开摇篮,就当上了织布工人,一直到克朗代克的淘金热渗入了他的血管,才让他离开了织布机。他的木房子,坐落在六十里站和斯图尔特河之间,那些常常路过他的木房子到道森去的人,都把他当作一个守住山寨,向通过他那些保养得很坏的道路的商队勒索买路钱的强盗头子。打这样的比喻,多少需要一点历史常识,因此,那些从斯图尔特河来的文化很低的人,就用一种很原始的方法来形容他,用的大多是粗鲁的字眼。

其实,这间木房子也不是他的,那是几年前,有两个采金矿的人,用来贮藏粮食,顺水放来一排木料搭的。这两个人十分好客,后来,他们不要这间木房子了,那些认识这条路的人,就把它当成一个过夜的地方,因为这样十分方便,免得花时间,费气力来搭帐篷。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最后一个离开那里的人,必须给之后人留下一堆木柴。几乎每夜都有六、七个至二十个左右的人在这里过夜。杰考布·肯特看准了这些情形,马上把它霸占下来,搬了进去。从此以后,疲劳的旅客需要每人拿出一块钱,才能在地板上睡一夜;旅客们付的金砂,他称的时候,总要搞点鬼。此外,他还会千方百计,让过路的客人帮他砍柴拎水。这完全是一种强盗行径,不过被他欺骗的那些人都很厚道,他们虽然恨他,却仍然随他靠这种罪恶的勾当发财。

四月里,有一天下午,他坐在门口,——就像是一只吃肉的蜘蛛——一边纳闷地琢磨着春天里太阳为什么这样暖和,一边望着路上,期待飞来一只苍蝇。育空河就在他脚边,像一片冰海,足足有两里宽,顺着南北两个大河湾消失在远方。不平的冰河面上,有一条细长的,凹下去的痕迹,这就是雪橇走过的路,它只有十八寸宽,却有两千里长,沿途的每一段路,比世界上任何地方的路都要险恶。

这天下午,杰考布·肯特觉得心情很好。昨晚,打破了已往的记录,他一共接待了二十八位来客。当然,这一晚他睡得很不舒服,有四个人在他床底下打了一夜鼾;但他那个装金砂的口袋也因此增加了不少重量。这个装着亮晶晶黄金的口袋,既是他生活中的主要乐趣,也是致命的毒药。它那个细长的口子,既是天堂,也是地狱。这个屋子一共才一间房,自然没有私人的秘密,因此他老是怕他的金子被人偷走,精神上十分痛苦。这些大胡子,跟亡命徒一样的陌生人可以毫不费力地将它偷走。他常常梦见这种事,并且常被噩梦惊醒。在梦里打扰他的老是那几个强盗,连他们的相貌,他都记得清清楚楚,尤其是那个面包黝黑,右额上有伤疤的强盗头。在这伙强盗里面,他梦到这个家伙的次数最多,肯特醒来之后,怕真的有这个人,于是在房子里里外外,建了几十个藏金子的地方。每当他把金子藏到一个新地方后,他就松一口气,也许有几夜安宁,然后又在梦里遇到那个有伤疤的家伙正在挖出他的口袋,又一把抓住那人的衣领。等到在照例的争抢之中惊醒之后,他就马上起来把袋子藏到一个更隐蔽的新地方去。不能说他是在直接受梦境的摆布,这只是因为他相信预兆,觉得心灵可通。他相信这些梦里的强盗,都是真人的灵魂,不管他们的肉体在什么地方,在他做梦的时候,他们心里一定在想,口袋里的金子每增加一两,他的烦恼也要增加一分。

那时,这个坐在门口晒太阳的人,突然起了一个念头,马上跳了起来。他生平最大的乐趣,就是不停地把他的金子称来称去,可是有一件扫兴的事阻止了他的消遣作乐,他一直没有办法解决。是他那座称金子的天平太小,实际上,顶多只能称一磅半——也就是十八两——,而他积蓄的金子差不多是这个数目的3.3倍。他从来不能一次称完他的所有金砂,总觉得自己无福欣赏这种富丽堂皇的新情况。因为得不到这种机会,他就没有了一半占有金子的乐趣;他觉得这种悲惨的障碍,不但让他的财产显得小了,实际上还影响了他占有这么多金子的事实。刚才他突然站了起来,就是因为他忽然想出了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他十分仔细地朝路的两头望了一会。什么都看不见,他于是回到房子里去。

转眼之间,他已经把桌子收拾干净,摆上了天平。他先在天平的一端放上十五两的砝码,在另一端放上同样重量的金砂,然后用金砂代替砝码,这样,天平上就有了整整三十两的金砂。然后,他就把两盘金砂合成一盘,在空盘里再放上金砂使天平重新平衡。等到金子全都放上去了,他已经满身是汗了。他欢喜得发抖,心里是说不出的快活。他于是把袋子角里的金砂,一粒不剩地都倒出来,直到天平失去平衡,一头垂到桌面上。不过,等到他在另一个盘子里加上一个一便士重的砝码和五个一厘的砝码[一便士重为二十分之一盎司,一厘相当于一便士重量的二十四分之一。]之后,就又恢复了平衡。他抬着头,痴痴地站在那儿。袋子空了,可是天平的潜力却大得不可估量。不管多少金子都能在这架天平上称出来,从最小的厘,到很多很多磅。财神的热手已经按到他心头了。这时候,西沉的太阳把光线射进敞着的大门,普照着装满黄金的天平。这两堆宝贵的金砂,像是克娄巴特拉[埃及女王,绝世美人。]铜像上的一对金色的**一样,反射出柔和的光线。时间和空间都不见了。

“老天爷:你可真攒了好几磅金子呀,是吗?”

杰考布·肯特急忙转过身来,同时拿起那支放在旁边的双筒猎枪。他的眼光一掠到这个不速之客的脸上,就吓得他愕然退回几步。这正是那个脸上有伤疤的人!

那个人好奇地看着他。

“哎,别害怕嘛,”他一边说,一边挥手让肯特放心。“你用不着担心,我不会来害你的,也不会夺走你的他妈的这些金砂。”

他看着肯特那种满脸是汗,膝盖直打哆嗦的样子,想了想,又说,“你真是奇怪,真是个怪人。”

“你为什么不张开嘴,说上几句呢?”他接着说下去,肯特正在尽力想换过一口气来。“你他妈的得了什么瘟啦?要紧吗?”

“你……你……你这个疤是哪里来的?”肯特举起颤抖着的食指,指着对方脸上那条可怕的伤疤,好久才说出几个字来。

“被同船的水手从大桅上用穿绳索的锥子刺成的。既然你这个混蛋脑袋想事了,我倒想问问,我的疤跟你有何关系?这就是我要问的——跟你有什么关系?老天爷!难道这也影响你了吗?难道像你这样的家伙,也看着这个疤不顺眼吗?我倒想明白明白!”

“不是,不是,”肯特一边回答,一边朝一张凳子上坐下去,很尴尬地笑了一下。“我只是觉得奇怪。”

“你从前也见过这样的疤吗?”对方气势汹汹地继续问道。

“没有。”

“这个疤很漂亮,是吗?”

“漂亮。”为了奉承这位不速之客,肯特同意地点点头,不料反倒招来了一顿臭骂。

“你这个该死的混蛋,你这个畜生养的!你这是什么意思?老天爷在人脸上划出一道可怕的印子,你竟然会说漂亮?你这是什么意思?你……”

说道这儿,这个性情暴躁的水手,接着骂了一大串东方的下流话,这里面,上帝、冤鬼、妖怪、祖宗十八代都有,那种野蛮的神气,快要吓得杰考布·肯特瘫痪了。他急忙退回两步,举起胳膊,像是怕他打下来似的。那个人看到他这样丧气,只将这篇精彩地演说发表了一半,就跟打雷一样哈哈大笑起来。

“太阳快落到路下面了,”那个有伤疤的人笑到快要笑不出的时候说道。“依我看,有我这样嘴脸的人陪着你,你应当快乐才对。把炉子点起来。我就要解开它,喂它们啦。老弟,你可别怕浪费柴呀;外面有树,柴很多,你反正有的是时间,去砍几斧头吧。顺便提一桶水来。快一点!不然我打死你!”

这可真是从来没听说过。杰考布·肯特竟然会去生火,砍柴还有拎水——像奴仆一样服侍客人。吉姆·卡德吉在离开道森的时候,就听人说过这个住在路旁边的谢洛克[莎士比亚剧本《威尼斯商人》中的人物,一个极刻薄的商人。]的各种不义行径,一路上,他又从很多被他剥削过的人口里,听到了肯特的许多罪恶。因此,吉姆·卡德吉,这个和所有的水手一样爱开玩笑的人,决定一走进这间屋子,就给屋主人一些教训。现在,这个计划已经出人意料地成功,他当然不是看不出,但他还不明白他脸上的伤疤在这里面所上的作用。不过,尽管他不明白,他也看得出它所造成的恐怖。因此,他决定利用一下这个伤疤,就像一个现代商人无情地利用一些门面货发财一样。

“你要不是个快活人,让老天把我的眼睛弄瞎!他歪着头,看着忙着不停的主人,恭维了一下。“你根本不需要到克朗代克去淘金。你就是个天生的酒店老板。我常常听见育空河一带的人说起你,但没想到你是这么好的一个人。”

杰考布·肯特心里真想一枪把他打死,可是这个伤疤的魔力太大了。原来这就是那个带伤疤的家伙,那个心里想要打劫他的人。可以见得,他一定是那个常在他梦里出现的家伙的肉身,那个总是准备偷他的金子的家伙——因此——也不可能有别的结论——这个有伤疤的人现在一定是亲自来夺他的金子的。那个伤疤!除非他的心脏停止跳动,他的眼睛就离不了那个伤疤。不管他如何尽力要把眼光移开,它们依旧坚决要回到那个伤疤上去,像是被指南针吸住了一样。

“我的疤碍着你什么事?”正在铺毯子的吉姆·卡德吉突然一抬头,看见肯特那样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猛然地叫道。“既然这个疤让你那么不安,我看,你倒不如收拾一下铺盖,灭了火,上床睡觉吧。听我说,别站着不动,你这个混蛋,不然,我就一拳打塌你的鼻子!”

肯特紧张得连吸了三口气,才吹熄油灯,他连鹿皮靴也没来得及脱,就钻进毯子里去了。

睡在硬邦邦的地板上的水手,只过了一会就鼾声如雷了;可是肯特躺在**,眼睛盯住一片漆黑,一只手攥住猎枪,却决定整夜不合眼。他一直没有机会藏好他的五磅金子,而它们就躺在他床头的火药箱里。可是,不管他如何打算,最终他还是睡着了,而那些金砂仍然沉重地压在他的心里。若他不是怀着这种心情,不小心睡着了的话,他的梦游病也许就不会发作,第二天,吉姆·卡德吉也就不会拿着淘金盘去采矿了。

炉子里的火挣扎了许久,终于熄掉了。寒气从长了苔藓的木头缝里透进来,使里面的空气变得更加冰冷了。外面的狗也不叫了,都蜷卧在雪里,想想象着堆满鲑鱼的天堂,那儿既没有赶狗的人,也没有各种监视它们的人。在房子里,水手睡得如同一根木头,房主人却做着各种怪梦,不停地翻来覆去。快到午夜的时候,他突然掀开毯子,起来了。这可真是奇怪,他接着做了很多事,连一根火柴也不划。他一直没有睁开眼睛,这也许是因为房子里很黑,也许是因为他害怕看到他客人脸上那条可怕的伤疤;总之,不管怎么说,事实就是这样:他闭着眼睛,打开火药箱,往猎枪的枪膛里装了一大堆火药,一粒粉末也没漏下来,然后用两个塞子塞紧火药,弄好一切,重新回到**。

第二天,贴着羊皮纸的窗户上才透进蓝灰色的曙光,杰考布·肯特就醒了。他用手臂撑起身体,掀开火药箱的盖子,看了一下。不管他看见了什么,或者没有看见什么,总之,对于他这样神经质的人来说,这一眼对他的影响,的确非同一般。他看了看那个躺在地板上的人,轻轻放下箱子盖,然后翻身睡好。他脸上出现了一种十分少有的安静神气。肌肉一动不动。一点也没有激动或者燥热的表示。他睡了很久,想了很久,等到他爬起来,开始走动的时候,他的态度也很冷静,既不紧张,也没有发出声音。

吉姆·卡德吉的头对着的房梁上,刚好有一个突出的、结实的大木栓。杰考布·肯特于是轻轻地做起来,把一根半寸粗的麻绳吊在它上边,然后把绳子两端拉到地面。他把绳子的一头捆住自己的腰,在另一头打上一个活结。接着,他就把猎枪折了一下,将它放在手头,靠在很多捆麋皮的带子旁边。他终于鼓足勇气,看着那条伤疤,把绳子的活结套在那个熟睡了的人的脖子上,然后一边利用自己的体重拉紧活结,一边抓起枪,将枪口瞄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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