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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 头 会(第1页)

老头会

兵营里有个人由于犯了死罪而在受审。他是个老头子,是白鱼河人。白鱼河经巴尔杰湖流入育空河。这件事轰动了整个道森,也轰动了育空河一带方圆千里之里的村民。习惯了明火执仗在陆地和海上抢劫的盎格鲁撒克逊人,向来靠法律去统治被征服民族,这种法律往往很残酷。但在审理安贝尔的案子时,这种法律第一回显得量刑有限、软弱无力了。从事情的数量方面来看,他将受的刑罚和他所犯的罪不相当。判刑是必然结果,这一点毫无疑问;但尽管判的是死刑,安贝尔也只有一条命,而据说他犯的案子却是几十条人命。

说真的,他手上沾满了很多人的鲜血,到底杀了多少人也算不清。大家在路边抽烟歇气或者懒洋洋地围着炉子烤火时,闲谈死在他手里的人大概有多少。那些惨遭不幸的人全部都是白人,这些人有的是一个一个地遇害,有的是两个两个地被杀,还有的是一群一群地遭殃。这种不分青红皂白的滥杀长期以来使骑警摸不着头脑,早在探险的船长们建功立业的时代就是这样;后来在那些小河一带发现了矿藏,从大英帝国自治领派来了一个总督,要这块土地为自治领的繁荣贡献财宝的时候还是如此。

更不可思议的是,安贝尔竟然会跑到道森来投案。时令是暮春,育空河的河水在冰层下喧嚣翻腾。那个印第安老头就是在这个时候离开冰封河面的道路,费力地爬上河岸,站在那条主要街道上一直眨眼睛。当时看到他到来的人注意到他身子虚弱,步履蹒跚,踉踉跄跄地走到一堆用来造房子的木头前面坐下来休息。他在那里坐了一整天,两眼盯着面前像潮水一样涌过的川流不息的白人。很多人好奇地扭过头去看,看到他那待滞的目光,对这个神情古怪的锡沃斯老头议论纷纷。后来有数不清的人说他们当初就强烈地感到他的样子与众不同。从那以后,这些人总是洋洋得意,说自己一眼就能看出什么。

但是在这件事中后来大出风头的还要算狄肯森,就是小狄肯森。小狄肯森当初来到这里,满脑子美好的希望,还带了一袋子现款,但是后来钱花完了,希望也成了泡影。为了挣点路费回美国,他只好在霍尔布鲁克和梅森合伙开的贸易行当了个小职员。贸易行办事处的街道对面,就是安贝尔坐下歇脚的那堆木料。狄肯森在去吃中饭之前往窗外一看就看见了他;吃完中饭回来他又看了看窗外,发现锡沃斯老头仍在那里。

狄肯森不停地往窗外看。从那以后,他也总是洋洋得意,说自己如何一眼就看出名堂。他是个喜欢想入非非的小伙子,他把那个坐着纹丝不动的异教徒老头当作锡沃斯族的守护神,正冷眼看着那一群群如入无人之境的撒克逊人。许多个钟头一晃而过,安贝尔的姿势一点也没有改变,身体每一块肌肉都纹丝不动。狄肯森想起了以前也有个人,直挺挺地坐在停在街上的一架爬犁上,身边人来人往。大家都认为那个人在歇气,后来一摸,才发现他僵硬冰冷,原来是活活被冻死在那条车水马龙的大街上了。为了把他的身体弄直,好放进棺材,大家不得不把他拖到火边,烤化一点。狄肯森一想到这就不寒而栗。

后来狄肯森出门走到人行道上,抽上支雪茄,想清醒一下头脑。过了一会儿,埃米莉·特拉维斯碰巧走了过来。埃米莉·特拉维斯是个俊俏娇贵的美女,不管是在伦敦还是在克朗代克,她都打扮得花枝招展,真是个家财万贯的金矿工程师的千金小姐。小狄肯森顺手将雪茄搁在外面窗台上很明显的地方,连忙向她举帽致意。

他们聊了十来分钟。埃米莉·特拉维斯偶然从狄肯森的肩膀上往他身后一看,突然吓得发出一声小小的尖叫。狄肯森回头一看,也吓了一跳。原来安贝尔已经穿过街道,来到附近。他面带菜色,形销骨立,眼睛一动不动地正盯着埃米莉。

“你想干什么?”小狄肯森壮着胆子问道,声音有些发抖。

安贝尔咕哝了一句,蹑手蹑脚地走到埃米莉·特拉维斯跟前。他从头到脚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地打量了她一下,像是对她那柔软光洁的棕发和脸颊的颜色特别感兴趣。那脸颊微微泛红,柔滑娇嫩,像蝴蝶翅膀上的粉霜似的颜色。安贝尔围着她转圈子,用挑剔的目光打量着她,好像在研究一匹马的身架或者一条船的整体设计。他在这样围着她转圈时,西沉的太阳正好照在她一只绯红的薄薄的耳朵上,他于是停下脚步,端详起这只透明的玫瑰色的耳朵来。然后他又打量她的脸,长久地注视她那双蓝眼睛。他又嘟哝了一声,用一只手抓着她的上胳膊,用另一只手把下胳膊弯上来。顿时他脸上露出了厌恶和惊讶的神情,轻蔑地哼了一声,放开了胳膊。接着又叽里咕噜地发出几个喉音,转过身去,和狄肯森说起话来。

狄肯森不知道他说了些什么,埃米莉·特拉维斯不禁笑出声来。安贝尔紧锁眉头,问了这个又问那个,但两人都直摇头。他刚要走开,埃米莉忽然喊道:

“哎,吉米!快过来!”

吉米从街对面走过来。他是印第安人,个子高大,身体粗笨,一身标准的白人打扮,头上戴一顶金矿巨制的宽边大帽。他和安贝尔说话时结结巴巴,喉头一阵阵抽搐。吉米是个锡特卡人,对内地的各种印第安方言只稍微懂一点。

“他是白鱼河的。”吉米对埃米莉·特拉维斯说。“那边的话我听不懂。他要见白人头儿。”

“要见总督。”狄肯森知道了是怎么回事。

吉米又和那个从白鱼河来的人谈了一会,脸色变得严肃了,同时又显得迷惑不解。

“我看他想见亚历山大巡官。”他解释道。“他说他们杀了白人男的,白人女的,白人小孩,杀了很多的白人。他想死。”

“我猜是个疯子。”狄肯森说。

“你说什么?”吉米问。

狄肯森比划着用一只手指戳进脑袋,搅了一下。

“可能是,可能是。”吉米说着,又转过头去和安贝尔说话。安贝尔还是要见白人头儿。

一名骑警(因为在克朗代克工作,已经不骑马)来到大伙跟前,听见了安贝尔的再三要求。骑警是个身材魁梧的小伙子,肩宽胸厚,两腿匀称,分得开开的。安贝尔已经是个高个子,但他比安贝尔还要高半个头。他的眼睛是灰色的,目光冷静、沉着,举止中露出一种对力量的特别自信。这种自信来自他优秀血统和优秀传统。警察显得很年轻——简直还是个孩子——因此他那雄赳赳的模样特别引人注目。他的脸蛋光溜溜的,好像动不动就要脸红,像小大姑娘。

安贝尔立刻对他产生了好感。他看到小伙子脸上一道刀痕,眼睛顿时闪闪发光。他用一只干枯的手从上到下摸着小伙子的腿,摩挲那丰满的肌肉。他又弯起手指,用指关节敲敲他那宽阔的胸膛,又在肩膀上捏了捏,按了按。那肩膀肌肉厚实,就像披着一层铠甲。这时又围拢来一些好奇的过路人——有高大强壮的矿工,有山区人,有边民,这些人的祖辈都是些长腿、宽肩膀的人。安贝尔一个个地看了他们一眼,用白鱼河土话大声说了句什么。

“他说的什么?”狄肯森问道。

“他说,他们整个儿一个样,像那个警察。”吉米解释道。

小狄肯森是个小个子,还有特拉维斯小姐也那么秀气。他后悔不该问那句话。

警察替他难受,急忙来帮他解围。“我想他说的那些事也许有文章。吉米,叫他跟我来吧。”

吉米又喉头一紧,结结巴巴说了一会。安贝尔咕哝了一声,显得十分满意。

“吉米,你还问他一下,他刚才抓住我的胳膊时说的是什么,他想干什么。”埃米莉·特拉维斯说。吉米把这个问题翻译过去,马上就有了回答。

“他说你不要害怕。”吉米说。

“埃米莉·特拉维斯看起来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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