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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 外(第3页)

“再会,现在我要走了,事情很多,”这个印第安人说完了,就不慌不忙,非常小心地跨过地板上的一摊血渍,开了门,走出去了。

纳尔逊夫妇面面相觑。

“他以为是我们干的,”汉斯上气不接下气地说,“他以为是我干的。”

伊迪茨一声不吭地过了一会,然后用很简短,很老练的口吻说:

“他怎么想,不用去管,那是以后的事。现在,我们要刨两个坟。不过我们得先把邓宁捆起来,别让他跑掉。”

汉斯连碰一碰邓宁都不情愿,可是伊迪茨一个人也把邓宁的手脚捆紧了。后来,她和汉斯走到门外的雪地里。地已经冻硬了;锄头凿不进去。他们先找来许多木柴,扫开积雪,在冻结的地面上燃起一蓬火,烧了一个钟头之后,才烧化了几尺深的泥。他们挖出这些泥,又生了一蓬火。按照这样的速度,一个钟头也只能挖下去两三尺深。

这是一件既困难,又辛苦的工作。暴风雪刮得火老是烧不旺,风又穿过他们的衣服使劲地吹,冻得他们浑身冰冷。他们很少交谈。风不许他们开口。除了偶尔猜测邓宁犯罪的动机以外,他们总是相对无言,心里压着这场悲剧给他们带来的恐怖。到了下午一点钟的时候,汉斯看着木房子那面,说他饿了。

“不行,现在还不成,汉斯,”伊迪茨回答道。“屋子里弄成那个样子,我可不能一个人回去烧饭。”

两点钟的时候,汉斯主动地提出要陪她回去;可是她一定要他做下去;到了四点钟,两个坟才挖好。坟坑很浅,不过两尺深,可是也足够了。到了晚上,汉斯拉出雪橇,在暴风雪的黑夜里,拖着两个死人走向那个冻结的坟墓。这简直不像是出殡。雪橇深深地陷在风刮成的雪堆里,十分难拖。他们夫妇从昨晚起一点食物也没有吃过,他们又饿又累,身体已经非常衰弱。他们没有抵挡风的力气了,有时,甚至还会被风吹倒。有几次,连雪橇也翻了,他们只好把这批恐怖的货色再装上去。走到离坟坑一百里的时候,他们要爬上一个陡坡,两个人只好趴下去,像拖雪橇的狗一样,把胳膊当腿来用,把手插到雪里。即使这样,有两次,他们还是要被沉重的雪橇拖倒,从山坡上滑下来,弄得活人和死人、绳子和雪橇,可怕地纠缠在一起。

“明天,我再来插上两块木板,写上他们的名字。”他们把坟弄好以后,汉斯说。

伊迪茨抽抽噎噎地哭着。她所能做的,只不过是断断续续地起到几句,就算完成了葬礼,现在,她的丈夫只好扶着她回到木房子里。

邓宁已经苏醒过来了。他在地板上滚来滚去,白费气力地想挣脱缚住他的皮带。他用亮晶晶的眼睛瞅着汉斯和伊迪茨,可是不想说话。汉斯依然不愿碰一碰这个凶手,他闷闷不乐地瞅着伊迪茨把邓宁从地板上拖到男人的卧室里去。可是,使尽力气,还是不能把他从地板上抬到他的**去。

“最好再让我给他一枪,免得以后麻烦,”汉斯最后一次央求道。

伊迪茨摇了摇头,又弯下腰去搬邓宁了。令她感到奇怪的是,这一次,很容易地就把他搬起来了。原来是汉斯在帮她搬,她知道汉斯的心已经软了。然后,他们开始打扫厨房。可是地板上惨不忍睹的血渍仍然洗不干净,汉斯只好把那一层刨掉,用刨花在炉子里点起了一蓬火。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很多时间;都是在黑暗和寂静里度过的,只有暴风雪和波涛打在冰冻的海岸上的轰隆声打破这种寂寞。汉斯对于伊迪茨真是唯命是从。他那种惊人的进取精神已经完全不见了。她要用她的办法来对付邓宁,所以他就把这件事完全交给她去处理。

这个凶手是一个长久的威胁。不论什么时候,他都可能挣脱捆着他的皮带,因此,他们只好不分昼夜地监视着他。汉斯或者伊迪茨,总是坐在他旁边,握着那支实弹的猎枪。最初,伊迪茨说好八小时一班,可是这种不断的监视太过紧张,后来她同汉斯就每隔四小时换一次班。因为要轮流睡觉,轮流看守邓宁,他们几乎连做饭和砍柴的时间都没有了。

自从尼古克那一次不巧地来了之后,当地的印第安人就不愿再到这间木屋里来了。伊迪茨于是叫汉斯到他们的木屋里走一趟,要他们用一只独木船把邓宁送到沿海最近的白人村落或者贸易站上,可是交涉未果。伊迪茨只好亲自去拜访尼古克。他是这个小村子的村长,完全懂得他应该负起的责任,三言两语就把他的观点和她讲清楚了。

“这是白人闹的乱子,”他说,“不是西瓦希人闹的乱子。我们的人要是帮助了你们,这件事就会变成西瓦希人的乱子了。等到白人的乱子跟西瓦希人的乱子混在一起的时候,成为一个乱子,那就会成为一个弄不清的,没完没了的大乱子。闹乱子可没什么好处。我们的人没有做什么错事。他们为什么要帮助你们,给自己找麻烦呢?”

于是,伊迪茨只好回到那间恐怖的木屋里,去过那无休无止的,四小时值一次班的日子。有时候,该她值班了,她就坐在囚犯边上,腿上放着实弹的猎枪,然后闭上眼睛,打起瞌睡来。每到这种时候,她总是会突然惊醒过来,抓起枪,立刻盯着邓宁。这明明是神经过度紧张所致,对她的影响自然不好。她特别怕他,甚至在她清醒的时候,如果他被里有什么动静,她也忍不住要吓得一跳,急忙去抓猎枪。

她知道,这样下去,她的神经一定会出毛病。第一个现象是眼珠子跳,逼得她只好闭上眼睛,让它们稳定下来。过了一会儿眼皮又要神经质地抽搐起来,怎么也控制不住。可是令她最痛苦的却是,她忘不了那场悲剧。她在发生意外的那天清晨感到的恐怖,一直在折磨她。每当她给那个凶犯吃东西的时候,她就要咬紧牙关,挺起身体,壮起胆子。

汉斯所受的影响不同。他被一个念头缠住了:打死邓宁是他的责任;每当他去服侍这个给捆住的人,或者在他旁边监视的时候,伊迪茨就提心吊胆,害怕汉斯会在这间木房子的死亡簿上又添上一笔。他总是很野蛮地诅咒邓宁,对他十分粗暴。汉斯为了掩饰他的杀人狂,有时还会对他的妻子说:“渐渐地,你会叫我杀死他的,可是到那个时候,我可不愿意杀死他了。我不想弄脏我的手。”不过,有好几次,当她不值班的时候,她悄悄走到那间屋子里,总会发现这两个男人,像一对野兽一样,恶狠狠地,你盯着我,我盯着你,汉斯的脸上,杀气腾腾,而邓宁的脸色,像是一只被逼到绝境的老鼠一样凶残。于是,她就会大叫一声,“汉斯!你醒醒!他就会镇定下来,感到吃惊,脸上尽是难为情,但并不懊悔。

所以,自从发生这件意外以后,汉斯也成了伊迪茨·纳尔逊要应付的一个问题。起初,只有一个要用正当的方式对待邓宁的问题,至于所谓的正当方式,在她来说,也就是要把他看守起来,一直到把他交给正式的法庭受审。可是现在还要考虑到汉斯,她不知道他的神志是否清醒,灵魂能否得救,都是问题。此外,不久之后她发现自己气力和耐心也是个问题了。由于神经过分紧张,她的身体快要累垮了。她的左臂在不由自主地抖动和抽搐着。她用勺子的时候会把食物洒泼出来,她的左手已经不听使唤了。她以为这是一种舞蹈风[从前在日耳曼一带流行的一种病。],她怕病情会发展得很严重。如果她真的垮了;会怎么样呢?她一想到将来这个木房子里只剩下邓宁同汉斯时的情景,心里就又感到了一种恐怖。

三天之后,邓宁开始说话了。他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你们想把我怎么样?”他天天问这个问题,每天都要问好多次。伊迪茨总是回答他说,一定要依据法律来处理他。同时,她也天天问他:“为什么你要做这种事?”对这个问题他从来都不回答。他一听到这个问题就暴跳如雷,拼命想挣脱系在他身上的皮带,并且恐吓她说,等到到他挣脱了,他会如何对付她,他说,迟早他会挣脱的。每逢这个时候,她就扣住枪上的两个扳机,准备在他挣脱皮带的时刻打死他,可是因为过分的紧张和震惊,她自己又会浑身颤抖,感到一阵心跳和头昏。

不过,日子久了,邓宁开始变得比较听话了。在她看来,他似乎厌倦了这种整天躺着不动的生活。他开始祈求她放了他。他发了许多粗暴的誓。他说他绝不会伤害他们。他会一个人沿着海岸走下去,向法庭自首。他甘愿把自己的那份金子送给他们。他要一直走向荒野深处,以后不再在文明社会里露面。只要她放了他,他甘愿自杀。通常,他恳求到最后,总是会不自觉地自言自语起来,直到她觉得他好想要发疯了,不过,尽管他这样发狂似的求她,她总是摇摇头,不愿释放他。

后来,几个星期过去了,他变得更加就范了。在这一段时间里,他的精神却越来越萎靡不振了。他经常会像一个性情乖张的小孩子一样,把头在枕头上翻来覆去,嘴里喃喃地说着,“我真过厌了,真过厌了。”后来,隔了不久,他就十分激动地请求他们把自己处死,一会儿求伊迪茨杀了他,一会儿又求汉斯解除他的痛苦,让他至少能够安静地长眠。

这种局面正在迅速地变得让人不能承受。伊迪茨的神经越来越紧张,她知道自己随时都有垮掉的可能。她甚至不能好好休息一下,因此她老是提心吊胆,生怕在她睡着的时候,汉斯发起狂来,把邓宁杀掉。这时候,虽然已经到了正月,前来做生意的双桅帆船还要过几个月才会靠岸。他们本来没有打算要在这所木房子里过冬的,现在,粮食正在一天一天地变少;汉斯又不能出门打猎,补充一下。为了必须看守的那犯人,他们简直被困在这所木房子里了。

伊迪茨也明白;总要想个办法才行。她逼迫着自己把这个问题重新考虑了一下。她还是摆脱不开他那个民族的传统观念,和她那种一半来自血统,一半来自教育的守法精神。她知道,不管怎么做,她都要依照法律。每当猎枪搁在她的膝盖上,不安分的凶手就躺在她旁边,暴风雪在外面狂吼着,她要连着看守几个钟头的时候,她就发挥她的创造性来思考社会问题,自己弄出一套法律演变的理论。她认为,所谓法律,就是一群人的判断和意志。至于这群人的人数多少,都没有关系。按照她的理解,其中有小如瑞士的人群,也有大如美国的人群。依此类推,这个人群无论小到什么程度都没关系。或许,一个国家只有一万人,但是他们的集体的判断和意志,依旧会成为那个国家的法律。这样看来,为什么一千个人不能算一群人呢?她向自己提出了这个问题。如果一千个人可以成为一群,为什么一百个就不行呢?为什么不能是五十个呢?为什么不能是五个呢?为什么不能是一两个呢?

这个结论让她吃了一惊,她把这个问题对汉斯讲了一下。起初,汉斯不懂,后来,等到他明白了,他就提出了一让人信服的例证。他谈起了淘金者的会议,每当开会的时候,当地的淘金者都要聚在一起,制定法律,执行法律。据他说,有时;一共也不过十个到十五个人,可是对于这十个或者十五个人来说,多数人的意见就是法律,谁要违背了多数人的意见,谁就要受到惩罚。

“麦克尔·邓宁,在三天之内,就要将你绞死。”

这就是判决书。那个人不自觉地尺了口气,然后轻蔑地哈哈大笑说道:“这么说,这张该死的床不会再弄得我背上疼痛了,那倒也让我安心。”

宣判之后,这三个人仿佛都有了一种轻松的感觉。特别是从邓宁脸上最容易看得出。他那种凶神恶煞的神气全没有了,他和看管他的人随便聊天,甚至像是旧日那样,说些才气焕发的俏皮话。伊迪茨让他读《圣经》,他也十分满意。她读的是《新约》,读到浪子和十字架上的贼的时候,他仿佛听得津津有味。

执行绞刑的前一天,伊迪茨又拿那个老问题来问他,“为什么你要做这种事?”邓宁回答道,“这很简单。我想……”

可是她马上拦住了他的话,让他等一会再讲,然后匆匆地来到汉斯的床边。这时候,正好是他休息,他从梦里醒来,揉揉眼睛,抱怨了几句。

“你出去一趟,”她对他说,“把尼古克叫来,另外再找一个印第安人一起来。麦克尔要招供了。你要逼迫他们来。把步枪带去,到了不得已的时候,就用枪口逼着他们,把他们带来。”

几小时之后,尼古克和他的叔叔哈狄克万就被带进了这间闹过人命的屋子。他们并非自愿来的,是汉斯用步枪逼着他们来的。

“尼古克,”伊迪茨说,“这件事不会给你和你的人带来麻烦的。我们一点别的要求也没有,不过是请你坐在这儿,听一听,了解一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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