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还有两个多小时,我就可以出狱了。”
“那么请问米斯蒂女士是在什么地方展开的时间场?”
“就在访谈室里。”
“我再问一遍,米斯蒂女士是在什么地方把你困住的?”
“在访谈室,她有授权,所以小黑就放她进来了。”
“那么请问爱玛女士你将在何时出狱?”
“我说了,两个多小时后。”
“是在当天早上十点半吗?”
“对。”
“她是在八点钟的时候进来的吗?”
“差不多。”
“那么是在什么时候启动的时间场?”
“不久之后。”
“因此是在八点到八点半之间咯?”
“我想你说的没错。”
“不,请您肯定或否定我的说法。”
“你说的正确无误。”
“那么……”莫洛克律师转向法官,我实在不知道他总是重复这些大家都知道的事实有什么用处,“那么法官大人,您刚才也听到了,还有各位在座的旁听者们。爱玛小姐承认自己是在应该服刑的八点多到十点半不到的时间内被米斯蒂女士困在时间场内,并且所困的地点是在爱玛女士应该服刑的地点。”
他特意在两个“应该”上加重了语气。
我马上明白了他的目的,原来竟然还能有这样的诡辩!……
“所以,被告爱玛小姐所辩护的‘自己因为被米斯蒂女士启动的时间场所困住而失去人生自由,最后才出此下策伤害了米斯蒂女士’就无法成立了,因为爱玛小姐当时作为一个囚犯本来就是没有人身自由的,更重要的是……”他环顾四周,似乎周围沉默的惊诧给了他一种不可言传的荣耀,“更重要的是,爱玛小姐被困住的地点是她应该不能出去的地点,爱玛小姐被困住的时间阶段是她应该不能出去的时间阶段,那么——爱玛小姐,你还有什么理由去伤害米斯蒂女士呢?岂非……”
他接下去打的比方简直令我要气得喷血:“米斯蒂女士所作的岂非和看管你的小黑一模一样?在法律所规定的地方不让你出去,在法律所规定的时间不让你出去,你为何不去伤害小黑,而要伤害与之毫无区别的米斯蒂女士呢?”
“因此,米斯蒂女士所做的——只不过是在正常探访爱玛小姐罢了!”
在座的众人起先是一片如死一般的沉默,接着就仿佛炸开了锅,法官大人不得不再次让小黑飞到众人的面前做势欲维持秩序。
但显然,在上席的所有法官都似乎被莫洛克律师的辩论给惊呆了:“原告……原告律师,请继续。”
“我想说的话都说完了,”他得意的回到自己的位置,微笑地看着米斯蒂女士,“爱玛小姐是在米斯蒂女士没有做出任何威胁、限制或伤害到其生命安全的情况下……用刀捅的米斯蒂女士!鉴于爱玛小姐所犯此罪行时间正在其服刑期间,并且距离上一次伤害罪间隔不足半年,所以还请法院予以从重审判!并且,作为公众人物其屡次犯下严重罪行,更应该加以严惩!不吝姑息,方显法律之公正不阿。”
这真是他妈的……完美的诉讼!我不由得在心中咒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