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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璧其罪 小议(第1页)

“怀璧其罪”小议

璧,美玉也。《左传·桓公十年》: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怀抱美玉就会招来罪过,因为多才亦会惹祸上身。

昔时秦王闻赵国有无价之宝和氏璧,诳赵王曰借璧一睹,岂料一睹不还。好在赵国有个蔺相如,连哄带骗带威胁,算是“完璧归赵”。

赵国有一块“石头”,差点招致一场战争,招来“亡国之祸”。怀璧其罪,敢不信焉。

几天前曾和妈妈一起去参加她的同学聚会,聚会选址于郊外一个农庄,农庄养有梅花鹿和野猪。可以亲眼见识一下活生生的梅花鹿和野猪了,我感到无比兴奋。

然而,看到那头大大的成年鹿时,我第一个感觉除了震惊,还是震惊!

空洞失落的两只又大又黑的眼睛,泪水一点一滴坠下;头上不见美丽的角,早已被人锯掉。见有人来,鹿是那么害怕。

“这鹿养着是用来割鹿茸的,割了又长。”身边有人说。

“还要定期放血,鹿血很值钱。”又有人说。

两旁的野猪更是害怕地挤作一团,我再次震惊:牙呢?大獠牙呢?怎么一点儿也不似传说中的凶悍呢?

“野猪肉听说不错!活性强的动物肉都香。”还是身边的人说。

鹿的“血”、野猪的“肉”,这竟然成了它们的“罪”!理由呢?它们无非是“怀中抱着美玉”罢了。

佛家称“贪、嗔、痴”为三毒,“贪”列首位。

美玉本无错,爱慕美玉也没有罪,收藏美玉抱在怀里更不会是有罪的。错和罪,应归咎于某些人的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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