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给我一杯水吗?我的嘴现在非常干。”
我把水递给他,他接过去一饮而尽。
“这样感觉好多了。”
于是,他继续说:“我在那里等了大约一刻钟,或者时间更长一点,房子里突然传来打架吵闹的声音。接着,大门忽然敞开了,出来两个人,一个是德雷伯,另外一个是个年轻小伙子,我之前从未见过此人。年轻人一把揪住德雷伯的衣领,用力一推,紧接着一脚把德雷伯踹到了大街正中央。他晃动着手中的木棍对德雷伯大吼:‘你这个狗娘养的东西!我要好好教训教训你,竟敢欺负良家妇女!’那个小伙子当时怒不可遏,若不是那个浑蛋拖着两条腿拼命往街中央逃,那年轻人一定会拿棍子暴打他一顿。德雷伯一路逃跑到了拐弯的地方,正好看到我的马车,便招呼我上了车。他急切地说:‘去郝黎代旅馆。’”
“见他进了我的马车,我非常得兴奋,心狂跳不止。当时我非常怕我的血管瘤会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迸裂。因此,我缓慢地驱车,寻思着接下来怎么做。我本可以拉着他到乡间,在荒无人烟的小道上,跟他算这笔账。我几乎决定这么做了,他突然主动替我解决了这个问题。就在这时候他又犯了酒瘾,喊我在一家大酒店的门口停下了。他吩咐我等着他,便走了进去。他一直喝到酒店打烊,出来时已是酊酩大醉,这时候我知道我已经胜券在握了。”
“请不要以为我会毫无防备地给他一刀,把他解决掉就结束了。如果是这样,只能算教条地执行了正义的审判。我是绝不会那么干的。我早就决定给他们一个机会,如果他们能把握住,就有一线生机。我在美洲流浪的日子里,为了维持生计做过形形色色的工作。我曾在‘约克学院’实验室看过门,清洁过卫生。有一天,我听到教授在讲解毒药的问题,他拿了一种叫生物碱的东西给他的学生看。这是从南美洲的土人制造的毒箭中提炼出来的,毒性非常强烈,只要一丁点儿,就能使人马上丧命。我记住了那个毒药瓶子放的地方,他们走之后,我就偷偷倒了一点。我还算是个技术不错的配药能手,我把拿来的毒药做成了一粒粒可以溶解的药丸。然后装进一个盒子里,同时再放进一粒模样相同没有毒性的。我当时决定如果得手,我就让那两个混蛋一人一盒,让他们先选服一粒,剩下的我来吃。其实,这样做就相当于在枪口上蒙上手帕再射击,可以把人置于死地还没有任何声响。从那天起,我就把装有药丸的盒子一直带在身上,这个时候它们终于派上了用场了。”
“那是个风雨交加的晚上,德雷伯从酒店出来时已经过了午夜,大概一点钟,风刮得非常得厉害,正下倾盆大雨。此时街道上是一片惨淡的景象,但我的心情无比愉快,高兴得快要叫起来。先生们,如果你们哪一位曾因朝思暮想了二十多年一件事,到了唾手可得的时刻,你们就能理解我当时的心情了。我点了支雪茄,喷着烟圈,努力安抚自己紧张的情绪。但还是因为过于激动,双手不停地颤抖,太阳穴也突突乱跳。我赶着马车前进,我仿佛看到老约翰·费里厄和亲爱的露茜在黑暗中对我微笑。我看得一清二楚,就像此刻我看到的你们一样清晰。一路上,他们都在我马车旁边,一边一个,一直跟随我来到布瑞克斯顿街的那间空宅。那里除了滴滴答答的雨声,没有任何声音,而且一个人影也看不到,我从车窗往里瞧,德雷伯因喝酒已蜷成一团沉睡过去。”
“到了之后,我就摇醒他说:‘先生,到了,您该下车了。’”
“他回答说:‘好的。’我肯定他当时以为到了斯坦格森住的旅馆,他什么也没说便走下车来,随我到了空屋前面的花园。此时的他还是有些头重脚轻,摇摇晃晃的。我不得不去扶着他,以免他跌倒。走到门口,我便打开门,领他进了前屋。我敢保证,在这一路上,费里厄父女俩都一直在我们的前面。
“‘这儿太黑了。’他一面说,一面乱跺脚。”
“‘马上就会有亮光了,’说着我便擦亮了一根火柴,点燃了我带来的一支蜡烛。我一边把脸朝向他,一边用蜡烛照亮了我的脸。我说:‘好啦,伊诺克·德雷伯,现在你看看我是谁?’”
“他醉眼朦胧地盯着我看了半天。然后,在他的脸上突然出现了非常恐惧的神情,整个脸都开始**,说明他已经认出我来了。他顿时吓得面如土色,踉踉跄跄地后退着。我还看到大滴的汗珠,从他的额头一直滚落到眉毛上,牙齿也在上下相撞,吱吱作响。”
“见了他这副模样,我不禁靠在门边狂笑不止。我早就知道,复仇是件非常痛快的一件事,可是,却从来没有想到过竟是这种的滋味。我说:‘你这狗东西!我一直追着从盐湖城到圣彼得堡,可总是让你溜掉了。现在你的死期终于到了。因为,不是你就是我,再也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我说话的时候,他又往后退了几步。从他的脸上可以看到,他认为我已经发疯了。”
“那个时候,我的确是跟疯了一样,太阳穴上的血管就象铁匠挥舞的铁锤一样不停跳动。我相信,当时血若不是从我的鼻孔中涌了出来,让我感到轻松一下的话,我的病也许就会发作了。”
“‘你说露茜·费里厄现在怎样了?’我一面吼着,一面把门锁上,并把钥匙举在他的眼前晃了几下,‘这惩罚的确是来得太慢了些,可现在你终于落网了。’在我说话的时候,我看到他那两片怯懦的嘴唇颤抖着,他还想要求我饶命。但是,他知道得非常清楚,这一点用处也没有。”
“他结结巴巴地说:‘你要杀我吗?’”
“我回答说:‘谈不上谋杀不谋杀的。杀死一条疯狗,能说得上谋杀吗?当你把我那可怜的未婚妻从她那被杀害的父亲身旁带走的时候,当你把她抢入你的那个该死的、恶心的新房里去的时候,你对她有没有有过一丝的怜悯?’”
“他叫道:‘杀死她父亲的人不是我。’”
“‘但是,是你击碎了她那颗纯洁的心!’我厉声向他喝道,一面把装有毒药的盒子送到他的面前,‘让上帝替我们裁决吧。选一粒吃下去。一粒能够致命,一粒可以生还。你挑剩下的一粒归我。让咱俩瞧瞧,这世上究竟还有没有公道,咱俩其实都是在碰运气。’”
“他吓得躲在一边,大声喊叫起来,乞求饶命。但是,我拔出刀,直顶着他的喉咙,直到他乖乖地服下了一粒,我也便吞下了剩下的另一粒。我们面对面,一声不吭地站在那里有一两分钟,等着看究竟谁能生还。”
“当他的脸上露出了痛苦的神情时,他知道他吞下了那颗毒药。我怎能忘记他当时的那副嘴脸呢?看见他那副表情,我大笑了起来,并且把露茜的结婚戒指举到他的眼前。可是眼前这一切只有一会儿的功夫,因为那种生物硷发挥作用是非常快的。一阵痛苦的**使他面目扭曲变形,他两手向前伸出,摇晃着;然后惨叫了一声,就一头倒在了地板上。我用脚将他翻过来,用手摸了摸他的心口,已经没有心跳,他死了!这时,血一直从我的鼻孔向外涌个不停,但我并没有在意。也不知为什么,我一个闪念,便用血在墙上写了一个字。也许这是由于一种恶作剧的念头,想要把警察引入歧途;因为当时我的心情的确是非常得轻松愉快。我想起在纽约曾发现的一个德国人被谋杀的事件,死者的身上就写着拉契这个字。当时的报纸上曾争论过,说这是秘密党干的。我当时想,这个让纽约人感到非常离奇的字,大概也会使伦敦人疑惑不解。”
“于是,我就用手蘸上自己的血,在墙上找了个合适的地方写下了这个字。后来,我便回到了我的马车那里。我发现周围一个人都没有,天气依然是风急雨骤。我赶着马车走了一段之后,手伸回经常放着露茜戒指的口袋里一摸,发觉戒指不见了。我大吃一惊,因为这是她留下的唯一的遗物。我想,可能是在我俯身察看尸体时,它掉了下去。于是,我又掉头赶着马车往回走。我把车停在附近的一条横街上,壮着胆子朝那间屋子走去;我宁可冒着天大的危险,也不愿失去这只戒指。一走进那所房子,就跟一个刚从里面走出来的警察打了个照面。我只好装成一个醉鬼,以免引起他的怀疑。”
“这就是伊诺克·德雷伯死时的情况。我紧接着要做的就是用同样的方式去杀斯坦格森,这样我就可以给约翰·费里厄报仇雪恨了,我知道他那时就住在郝黎代旅馆。我在旅馆周围徘徊了非常久,他都没有露过面。我猜想,他可能是因为德雷伯的一去不返,觉得事有蹊跷。斯坦格森是个非常狡猾的人,他一直都小心地提防着。可能他觉得只要躲在旅馆里不出来,就能逃过我,那他就大错特错了。我非常快就发现他所在的卧室的窗户。第二天一大早,我用旅馆在胡同里放着的梯子,趁着晨光朦胧爬进了他的房间。我叫醒他并且告诉他,非常久之前他犯下了罪行,现在他该偿命了。我还把德雷伯死时的情况讲给他听,让他也拣食一颗药丸。他并不接受我给他的机会,他从**跳起来,用刀直刺向我的咽喉。为了自卫,我一刀刺进了他的心脏。无论是哪种方法,结果都将是这样,上帝也不会让他那只沾满罪恶的手挑中无毒的药丸。”
“还有几句话我一起说完了吧!因为我不久也将离开人世。后来,我继续做赶马车的工作,我想加把劲,攒够回美洲去的路费。我那天停在广场上,有一个衣衫褴褛的少年打听车夫杰斐逊·霍普,说是贝克街有位先生要雇车子,我没有怀疑就跟来了。接着,就是这位年轻人用手铐干脆利落地铐住了我,他动手之快是我生平少见!先生们,这就是我的全部经历。你们可能觉得我是一个杀人犯,但我认为其实我跟你们一样,是个执法的法官。”
他的故事是那样的惊心动魄,他讲述这一切的态度也给人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我们都听得出了神。连那两位久经考验的职业侦探都听得津津有味。他讲完后,我们一声不响地坐在那里,只听到雷斯垂德速记着最后几句供词时,笔在纸上发出的沙沙声。
“有一个问题,我还想再有点了解,”福尔摩斯开口说话,“我登了广告以后,你有同谋来领戒指,这个同谋是什么人?”
人犯向我朋友挤挤眼,扮一个小小的鬼脸。“我自己的秘密都可以讲出来,但连累人的事我不做,决不会把别人供出来。见了启事广告,我想过可能是个圈套,也可能正是我要的那只戒指。我一个朋友自告奋勇来看看。我想,你也会承认,这事他做得非常漂亮。”
“是这样。”福尔摩斯表示心悦诚服。
“那么,诸位先生,”警官严肃地宣布,“法律规定必须执行,星期四人犯必须提交法庭审讯,诸位先生届时务必出庭。开庭之前,人犯由我负责拘押。”他说着就打了铃,杰斐逊·霍普由两名看守带走。我的朋友和我一同离开警察局,坐马车回到贝克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