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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字的研究(第2页)

屋子里只有一个人,他坐在较远的一张桌子前边,伏在桌上聚精会神地工作着。他听到我们的脚步声,回过头来瞧了一眼,接着就跳了起来,高兴地欢呼着:“我发现了!我发现了!”他对着小斯坦弗大声说着,手里拿着一个试管向我们跑来,“我发现了一种试剂,只能用血色蛋白质来沉淀,别的都不行。”即使他发现了金矿,估计也不一定会比现在更高兴。

斯坦弗给我们介绍说:“这位是华生医生,这位是福尔摩斯先生。”

“您好。"福尔摩斯热情地说,一边使劲握住我的手。我简直不敢相信他能有这样大的力气。“看得出来,您曾经到过阿富汗。”他笑着说。

我惊讶地问道:“您怎么知道的?”

“这算不了什么,”他格格地笑了笑,“我们现在要谈的是血色蛋白质的问题。没有问题的话,您一定能够看出我这个发现的重要性了吧?”

我回答说:“从化学研究上来说,这无疑是非常有意思的,但是在实用方面……”

“什么?”他问道:“先生,这是近年来实用法医学上最重大的发现了。难道您没看不出来这种试剂可以让我们非常精确地鉴别血迹吗?请到这边来!”他急忙拉住我的袖口,把我拖到他原来工作的那张桌子的前面。“咱们弄点鲜血,”他说着,用一根长针刺破自己的手指,再用一支吸管吸了一滴血。

“现在把这一滴鲜血放到一公升水里去。您看,这种混合液和清水没什么两样。血在这种溶液中所占的比例还不到百万分之一。尽管如此,我确信我们还是能够得到一种特定的反应。”说着他就把几粒白色晶体状的东西放进这个容器里,然后又加上几滴透明的**。不一会儿,这溶液就变成暗红色了,一些棕色颗粒渐渐沉淀到瓶底。

“哈哈!”他拍着手,就像小孩子拿到新玩具一样兴高采烈地说:“您看怎么样?”

“看来这是一种非常精密的实验。”我说。

“这简直妙极了!太妙了!过去使用的愈创木液实验法非常复杂,并且还不是非常准确。同样地,用显微镜检验血球的方法也不好操作,如果血迹干了几个钟头再用显微镜来检验,根本就起不了任何作用。但现在呢,不论血迹是新的还是旧的,这种新试剂都一样能发挥作用。这个检验方法如果能够早些发现,那世界上数以百计的逍遥法外的罪犯,早就已经受到法律的制裁了。”

“确实是这样!”我喃喃地说。

“许多刑事犯罪案件的侦破往往都取决于这一点。也许罪行已经发生几个月了,才查到嫌疑犯。也许在检查他的衣物时,也确实发现了褐色斑点。但这些斑点到底是血迹,还是泥迹、铁锈、残留的果汁,或是其它什么东西呢?这是许多专家都感到为难的问题。为什么会这样?就因为没有可靠的检验方法。现在,有了夏洛克·福尔摩斯的检验法,以后就不会有什么困难了。”他说这话的时候,两眼炯炯有神。他一只手按在胸前,向我们鞠了一躬,那个样子仿佛在对许多正在鼓掌的观众致谢一样。

“恭喜你!”我说道,他表现得如此兴奋的模样,让我感觉非常惊讶。

“去年发生在法兰克福的冯·彼少夫一案,如果当时有这个检验方法,那他一定会被判绞刑。还有布莱德弗的梅森,臭名昭著的摩勒,茂姆培利耶的洛菲沃和新奥尔良的赛姆森……我能一下子列举出二十几个类似的案件,在这些案件里,这个方法都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福尔摩斯说完,斯坦弗不禁大笑起来,说:“你可真是犯罪案件的活字典。你真的可以创办一份报纸了,名字就叫《警务新闻旧录报》。”

“这样的报纸读起来一顶非常有意思。”福尔摩斯一边用一小块橡皮膏贴住手指的伤口,一边说,“我得小点。”他又转过脸笑着对我说道:“我可是经常和毒品打交道。”他伸出手让我看。只见他手上几乎贴满了一样大小的橡皮膏,还有的因为受到强酸的腐蚀而变了颜色。

“我们到这儿找你是有点事情,”斯坦弗说着一屁股坐在了一只三脚高凳上,并把另一只凳子推给我,接着说,“我这位朋友正要找一个住处,您不是一直在找跟你合租的吗?我想你们应该认识一下。”

福尔摩斯听后,似乎非常高兴,他说:“我看中的是贝克街的一栋公寓式的房子,咱们两个人都非常适合。但愿您对浓烈的烟草味不是非常讨厌。”

“我抽的是‘船’牌。”我说道。

“那太好了!我常会搞些化学药品,偶尔也做些实验,您讨厌这些吗?”

我连忙说道:“完全不会的。”

“那让我想想我还有什么其它的缺点?对了,我心情不好的时候,会连着好多天不愿意说话;如果您遇到这种情况,请您不要认为我生气了,而且不用管我,我非常快就会好的。您有什么缺点要说一下吗?我们住在一起之前,最好能事先了解一下彼此的缺点。”他这样刨根问底,我禁不住笑了起来。

我说:“我养了一只小虎头狗。我的神经以前受过刺激,非常怕吵闹。每天起床时间也非常不固定,而且我这个人非常懒。身体好的时候,我可能还有其它一些坏习惯,但目前看来主要就是这些了。”

他又急切地问道:“那您把拉提琴也算在吵闹的范围之内吗?”

我回答说:“那要看提琴的声音了。若拉得好,那真是仙乐一般美妙,可要是拉得不好的话……”

福尔摩斯高兴地笑了:“啊,这样就好了。如果您对房子也能够感觉满意的话,我认为咱们就可以算是敲定了。”

“那咱们什么时候去看房子?”我问。

“明天中午吧,您先到这儿来找我,我再带您一起去把事情定下来。”他说。

我握着他的手说:“好的,那我们明天中午准时见。”

我们离开的时候,他仍在忙着做化学试验。我便和斯坦弗一起去我住的公寓。

“哎,”我突然想起了什么,停住了脚步,转过去问斯坦弗,“他是怎么知道我去过阿富汗的呢?”

斯坦弗神秘兮兮地笑了起来,“这就是他那有点神秘的地方了,”他说,“不只是你,有许多的人都想知道他为什么会这样料事如神。”

“哦!这里面还有奥秘?”我搓着手大声说,“这实在太有意思了。非常感谢你能够让我认识他。有道是‘研究人类要从认识人开始’嘛!”

“想必你是要研究他了,”跟我分手时,斯坦弗说,“不过,你一定会发现他是个非常难啃的骨头。我敢说,他对你的了解,绝对会比你对他的了解要多得多,再见。”

“再见。”我回答道,信步往住所走去,对新结识的朋友,我内心充满了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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