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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录(第1页)

回忆录

银色马

有一天早晨,太阳刚刚升起,我和福尔摩斯先生在一起吃早饭,他对我说:“华生,我恐怕必须得去一次了。”

“去哪里?”我好奇地问。

“我到达特穆尔,去金斯皮兰。”

我听了感觉并不是非常惊讶。坦白说,我原来感到奇怪的是,目前全英国对一件离奇的案件讨论得沸沸扬扬的时候,福尔摩斯却从来没有被表面现象所迷惑。他整日里双眉紧蹙,低头思考,并在屋内走来走去,在烟斗上装上一斗又一斗的烈性烟叶,吸个不停,对我提出的问题和提议,根本就是置若罔闻。报刊经售人给我们拿来当天的各种报纸,他也仅仅稍看一眼就放到一旁。然而,尽管他一声不吭,我完全明白,福尔摩斯正在仔细思考着什么。当前,人们眼前只有一个问题,迫切需要福尔摩斯的分析推论能力去解决,那就是在韦塞克斯杯锦标赛中的宝马奇怪的失踪和驯马师的惨死。所以,当他突然打算着手去调查这件戏剧性的奇案时,这并不以外,而且正中我的怀。

“要是你觉得我不妨碍你的话,我非常乐意和你一同去。”

“亲爱的华生,你可以和我一起去,真的是帮了我一个大忙。我想此行决不会白白浪费你的时间,因为这件案子本身有些特点,这预示着它绝对是独一无二的。我想,我们刚好有时间能够到帕丁顿车站赶上火车,在路上我会把这件案子的详细情况告诉你。你最好能把你那个双筒望远镜带上。”一小时以后,我们已坐上开往埃克塞特的头等车厢里面,一顶带护耳的旅行帽盖住了福尔摩斯那张生机焕发的、充满热望的面孔,他正在低着头快速阅读在帕丁顿车站买到的一整叠当天的报纸。我们早就已经过了雷丁站非常远了,他把最后看完的那张报纸放在座位下面,然后把香烟盒掏出来给我。

“火车的速度真快啊!”福尔摩斯呆呆地望着窗外,看了看手表说道,“现在火车每小时的时速是五十三英里半。”

“我还没有观察过四分之一英里的路标。”我坦白说道。

“我也没观察到。可是这条铁道线附近电线杆的间距是六十码,所以计算起来还是非常简单。我猜想或许你已经知道约翰·斯特雷克遇害,还有银色白额马失踪的事件吧。”

“我已经看到电讯和今天的新闻报道了。”

“这是一起必须依靠逻辑推理艺术的案件,需要非常仔细查明事件细节,而并不是去寻找新的证据。这件案子非常地特别,令人费解,并且与非常多人有切身的利害关系,颇费我们的推测、猜想和假设。案件的困难是需要把那些看起来确凿的事实——无须争辩的事实与那些批评家、记者假设粉饰之词区别开来。我们的责任是立足于可信的根据,然后得出结论,并确信在目前这件案子里哪一些疑点是主要的。星期二晚上,我收到马主人罗斯上校和警长格雷戈里两个人发来的电报,格雷戈里希望我能够与他合作侦破这件案子。”

“星期二晚上啊!”我惊呼道,“可是今天已经是星期四早晨了。为什么你昨天不动身呢?”

“我亲爱的华生啊,因为我犯了一个非常大的错误,恐怕我以后还会犯更多的错误,事情并不像那些只是通过你的回忆录了解我的那些人所想象的那样。在事实上,我并不怎么相信这匹英国宝马会隐藏得这么久,特别是在达特穆尔北部这样人烟稀少的地方。昨天我每时每刻都希望能够听到找到马的消息,而那个拐走马匹的人就是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凶手。但是,现在我发觉除了捉住那个年轻人菲茨罗伊·辛普森以外,事情没有任何进展了。我觉得应该是我采取举措的时候了。不过,从某些意义上说,我觉得昨天的时间也并不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那么,你对这些已经有了什么判断吗?”

“至少我对这件案子的主要事实了解了一些。现在我可以向你一一列举出来。我觉得,弄清一件案子的最好办法,就是能把它的情况对另一个人讲清楚。而且,如果我不告诉你我们目前所处的情况的话,我就非常难希望能够得到你的帮助。”

我向后仰靠在椅背上,抽了一口雪茄。福尔摩斯俯身向前,一边用他那瘦长的食指在他左手掌上指点着,一边向我描述了我们此次旅行的事件的梗概。”

“银色的白额马,”福尔摩斯说道,“是索莫的密种,和它们大名鼎鼎的祖先一样,始终保持着非常辉煌的纪录。它已经五岁了,在赛马场的决逐中,每次都能为它幸运的主人罗斯上校赢得头奖。在发生这次不幸事件以前,它一直是韦塞克斯杯锦标赛的冠军,人们下在它身上的赌注是三比一[指赢时拿对方一份,输了要给对方三份。]。它是赛马爱好者最喜欢的宝马,而且它从未让他们失望过。即使赌注如此悬殊,仍然有巨款押在它身上。”

非常明显,肯定有许多人期望,阻止银色白额马参加下星期二的比赛,因为这关系到自己的切身利益。事实上,当然,在上校养马场所在的地方金斯皮兰,非常多人对这匹宝马采取了各种预防发生不测的安全措施。驯马人约翰·斯特雷克曾经是罗斯上校的骑师,后来因为他的体重增加,才换了他人。斯特雷克在上校家曾经做了五年骑师,担任七年驯马师,他一直以来都是一个热心忠诚的仆人。斯特雷克拥有三个小马倌,马厩也不大,加起来只有四匹马。一个养马人每日晚上都住在马房里,还有两个就睡在存放草料的阁楼上。三个小伙子的品行都不错。约翰·斯特雷克已经结婚,并且住在离马厩只有二百码远近的一座小别墅里。他没有孩子,只有一个女仆,生活非常愉快。”

那个地方非常的安静,离北边半英里以外,有几座别墅,那是塔维斯托克镇的承包商建造的,专门为病人疗养以及那些专门来呼吸达特穆尔纯净空气的人来使用。再向西二英里以外就是塔维斯托克镇,穿过一片荒野,差不多也有二英里远近,有一片非常大的训练基地,叫做梅浦顿,是属于巴克沃特勋爵的财产,其管理人名叫赛拉斯·布朗。荒野的其它方向都是不毛之地,只有比较少的流浪的吉卜赛人在那里栖息。这场大祸发生在一个星期一晚上,基本情况大致就是这样。”

“那个晚上,这些马匹像往常一样,经过训练、洗刷之后,九点钟立刻被就锁在马厩里。两个养马人到斯特雷克家里去,在厨房里吃过晚饭。第三个小马倌内德·亨特负责留下来看守。九点过几分钟之后,女仆伊迪丝·巴克斯特负责把内德的晚饭送到马厩来,这是一盘咖喱羊肉。她并没有带来什么别的喝的,因为马厩里面有自来水。而且按照规定,马倌仍然在值班时,不能喝其它的饮料。天色因为非常黑,这条小路又穿过荒野,所以这个女仆拎着一盏提灯。伊迪丝·巴克斯特在走到离马厩不到三十码时,一个人突然从暗处走出来,叫她立刻站住。在提灯的昏黄灯光下,她看到这个人衣着像是个绅士,身着灰色花呢的套装,头顶上戴一顶毛料帽子,他的脚上有一双带绑腿的高统靴子,手上拿一根粗重的圆头手杖。然而给她最深刻印象的是,他的脸色非常得白,就像一张白纸一样,神情紧张不安。她思考感觉这个人的年龄恐怕要在三十岁以上。”

“‘你能不能告诉我这是什么地方吗?’他询问道,‘要不是看到你的亮光,我以为自己要在荒野里过夜了。’”

“‘你就在金斯皮兰马厩旁边啦。’女仆答道。”

“‘啊,是真的吗?我今天真是太走运了!’他惊讶地喊道,‘我只知道有一个小马倌每天晚上都自己一个人睡在这里。也许你手上拿的就是给他送的晚饭吧。’”

“这个人从背心的口袋里拿出一张折起来的白纸片:‘如果你今天晚上将这个东西交给那个小马倌,你就能够得到买一件漂亮上衣的钱。’”

“他这种认真的举动把这个女仆着实吓坏了,赶紧从他身边跑到了窗户下面,因为她习惯于从窗口把饭送过去。窗户立刻打开了,亨特已经坐在里面的小桌旁边。伊迪丝想开口把刚才发生的事情告诉他,这时那个陌生人又乐走过来。”

“陌生人从窗外向里探望着说道:‘晚上好啊!’”

“当他说话的时候,她发现在他手里的那张小纸片儿已经露出一角来了。”

“‘你来这里是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养马人问道。”

“有件事情可以让你的口袋变得稍微充实一些,”那个陌生人说道,“你们这里有两匹马可以参加韦塞克斯杯锦标赛,一匹是银色的白额马,另一匹是贝阿德。你要是把可靠的消息告诉我,你自己并没有任何的损失。在场五弗隆的马比赛中,贝阿德超过了银色白额马一百码,你们自己马厩的人都把赌注都押到贝阿德身上,这是确定的吗?’”

“如果这么说的话,你就是一个该死的赛马探子了!”这个养马人喊道,“现在我应该让你知道,在金斯皮兰我们是如何对付像你这种家伙的。’他跑过去立刻把狗放了出来。这个姑娘赶忙跑回家去,但是她一边跑,一边往后望,她看到那个陌生人还是探着身子往窗内张望。然而,一分钟以后,当亨特牵着猎狗出来的时候,那个人早就已经走了,尽管亨特带着狗绕着房子转了一圈,还是没有发现那个人的踪迹。”

“等一下,”我喊道,“小马倌牵着狗跑出去时,他没有锁门吗?”

“太好了,华生,太棒了!”我的伙伴低声嘟哝着,“我也认为这一点非常的重要,所以昨天特地往达特穆尔发了一封电报询问这个细节。小马倌在离开之前把门锁上了。我还可以补充一点,这扇窗户非常小,人根本不能从那里钻进去。亨特等那两个同伙小马倌回来以后,便派人去向驯马师报信,将事情的经过告诉他。斯特雷克听到报告以后,虽不清楚这件事的真正用意,却感觉非常地惊慌。这件事让他心神不安,所以,斯特雷克太太在凌晨一点钟醒来的时候,发现他正在穿衣服。对妻子的询问,斯特雷克回答说是因为太挂念这几匹马,所以一直不能入睡,他打算到马厩去看看它们是否安然无恙。当时,斯特雷克的妻子听到雨点嘀嘀嗒嗒地打在窗户上,请求他留在家里,但是他不顾妻子的恳求,披上他的大雨衣就离开了家。”

“斯特雷克太太在早上七点钟醒来的时候,发觉丈夫还没有回来。她急忙穿好衣服,立刻把女仆叫醒,一起到了马房去了。只见马厩的门依旧大开着;里面,亨特在椅子上已经缩成一团,已经不省人事,马厩里面已经空空的,驯马师也不见踪影。睡阁楼上的两个养马人也立刻就被叫醒了。因为他们两个人睡得都非常沉,晚上什么声音也没听到。亨特明显受到强烈麻醉剂的作用,所以怎么也不能叫醒他,两个养马人和两个妇女只好任由亨特睡在那里不管,赶忙跑到外面去搜寻失踪的驯马师和那匹宝马。他们希望是驯马师出于某种原因把马拉出去进行晨炼,但是当他们登上房子附近的丘陵向四周的荒野张望的时候,并没有看到那匹失踪宝马的一丁点影子。但是他们发觉了一样东西,让他们感觉到发生了惨重的事情。

“在离马厩大约四分之一英里远的地方,斯特雷克的大衣在金雀花灌木丛中随着微风飘动。非常快,他们发现在荒野附近有个凹陷的地方,并且找到了那个不幸的驯马师的尸体。他的头壳骨已被砸得粉碎,这显然是遭受到什么沉重利器的重击。大腿上也已经受了伤,是一道非常长、但是边缘非常齐整的刀痕,明显也是被一种非常尖利的器具划破。斯特雷克右手拿着一把小刀,在刀把上还有凝固的血迹。非常明显,他与攻击他的对手曾经搏斗过。而在他的左手上紧紧握着一条黑红相间的丝绸领带。女仆辨认出来,前一天晚上来访马厩的陌生人所戴的就是这样的领带。”

“亨特在恢复感觉以后,也非常肯定地说这条领带就是来访那个人的。而且,他非常确信就是那个陌生人站在窗户边儿的时候,在他的咖喱羊肉里放了麻醉药,这样,使看守马厩的人失去防守能力。至于那匹失去的宝马,从山谷底部泥地上留下的大量脚印来看,他们拼命时宝马也曾经在场。但是从那天早晨以后,它就立刻失踪了,尽管高价悬赏,达特穆尔所有的吉卜赛人也都保持高度地警觉,但是仍然一点消息也没有。最后还有一点,经过化验证明,这个养马人吃剩下的晚饭里仍然含有大量的麻醉剂,但是在同一天晚上斯特雷克家里的所有人也吃了同样的饭菜,却没有产生什么不良后果。”

“案件的全部过程大体就是这样的。我讲述的时候绝对没有掺杂任何的主观推测,而且尽量不进行任何的虚构。现在我把警局对此所采取的措施给你讲一讲。”

“接手调查这个案子的警长格雷戈里是一个非常有能力的官员。要是他的才能再增加点儿想象力,那他肯定会在那个部门里升到更高的职位。他一到事发现场,立刻找到了一个嫌疑犯,自然就把他逮捕起来。找到那个人一点儿都不困难,因为他就住在我刚才提到的那些小别墅里。他的名字,听起来似乎是菲茨罗伊·辛普森。他是一个出身高贵、受过良好的教育的人,曾经在赛马场上挥金如土,现在靠在伦敦体育俱乐部里做马匹预售员为生。检查他的赌注记录本,发现他下过总数五千镑的赌注,赌银色白额马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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