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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木桶的插曲(第2页)

“有。”

“看见有梯子没有?”

“没有。”

“这家伙倒是没有被摔死!这里这么危险的地方。但他能爬上来,我就更能爬下去。这根水管倒牢靠。就是这儿。”随着嚓嚓嚓的一阵脚掌磨出的声音,只见那盏灯沿着屋墙迅速而平稳地下降。他轻轻一跳,落在了木桶上,又从木桶跳到了地上。“跟踪这人不困难,”他说,一边把袜子、皮鞋重新穿好,“他走过的地方,瓦片都踩松了。在情急之下,他丢了这个东西。这证明了我的诊断没出错,暂时先用你们医生的话这么说吧。”

他给我看的是一个小口袋,一只丝草编成的彩色的小包,外面绕了几圈俗艳的珠线。那大小、样式,看起来倒像是一只烟盒。里头装了六根黑色的木刺针,一头尖一头钝,正是刺在巴索洛缪·舒尔托头皮上的那种荆刺。

“这东西非常的厉害。”他说,“小心别扎到自己。让我捡到真是太好了。非常可能他的毒针就这么几根,都在这儿了。我们两个以后就不用担心毒针扎了。我宁可挨一颗马提尼[十九世纪后半期,英国军队使用的枪,以两个创始人的名字命名。]枪子儿,也不愿挨这么一下毒针。华生,再让你跑上个五六七英里的路,你还有兴趣吗?”

“兴致非常高”我回答。

“腿受得了吗?”

“可以的,没问题。”

“狗宝贝,过来!好托比,你闻这个,托比,闻闻这个!”他把蘸了木馏油的手帕伸向狗鼻子,托比叉开一双毛腿,得意地抬头翘起鼻子,就像一位酿酒师在品尝佳酿一般。福尔摩斯随手把手帕远远地丢出去,取出一结坚实的绳索系在这条混种狗的颈圈上,然后带他来到木桶边。这狗马上不停地发出夹有呼噜声的吠叫,狗鼻子一直朝地上嗅,尾巴高高地竖起,爪子啪嗒啪嗒跟着嗅迹的路线跑去,绳子都绷紧了,我们只得紧随其后奔跑。东方开始发白,在清冷的晨光中已经可以看到远方。四方形的巨大的宅子,肃穆地矗立,它那阴暗惨淡的窗户、光秃秃的高墙,全都孤寂清冷地留在了我们身后。我们的足迹向右穿过宅子的园地,在纵横相交的沟沟壑壑坑坑洼洼中奔上蹿下、跨进跳出。这一大片地方,四处是散乱的烂泥,杂草丛生,荒树茂盛地生长着,凄惨凶恶的景象正好和刚刚发生的悲剧应合着。

到了围墙边,托比沿着墙脚的阴影跑,一直在吠叫。最后停在了被一棵小山毛榉树遮住的墙角。那是两面墙相接的地方,有些砖块已经松动,缝隙的底边处已有了磨损,好像常常被当成梯级踩成的样子。福尔摩斯爬上了墙,从我的手中把狗接过去,翻过墙放到地上。“墙上有那个木腿人的手印。”我也翻过墙头的时候,他说,“看,白灰的墙上有淡淡的血迹。我们还比较幸运,还好昨晚没有下过大雨。虽然过了二十八小时,气味还能留在路上。”

我承认,我的心里曾怀疑过,这时候跑上伦敦的马路,恰好是人流车辆络绎不绝的时候,托比可能找不到味道。但我的担心是多余的,非常快我就放了心。托比毫不犹豫,只是用它那摇摇摆摆的步子循迹前奔。显然木馏油的气味要比其它的气味更强烈。

“别以为,”福尔摩斯说,“我只凭一个罪犯的脚踩到了化学品,我们才有希望破案的。现在我还掌握着情况,这让我有非常多截然不同的方法追踪他们。不过眼下这是最简单易行的方法,是幸运之神送给我们的捷径,再好不过。如果忽视掉它,就是我的过失了。这件案子本来非常的难度的,要花费非常多的脑子、时间,但现在它变得轻而易举。如果线索来之不易,那才是显出了真本事。”

“是真本事,的确是的真本事。”我说,“我完全相信,福尔摩斯。本案你取得线索的方法,比在杰斐逊·霍普案子中用的方法,不知要高明多少倍。这件案子,在我看来真的是艰深难解。比方说,对那个装木腿的人的情况你是怎么了解得那么清楚的呢?”

“啊哈,老兄!事情本来就非常的简单。我可不想故弄玄虚,这是明摆着的事实。有两位军官,负责监狱的看管,发现了一桩重大的秘密,就是有一个宝藏。宝藏的地图是一个叫乔纳森·斯莫尔的英国人画的。你应该记得,我们在莫斯坦上尉收起的那张图上能看到这个名字。他自己签上了名字,还替他的同伴签了名——四签名,他是这样称呼的,非常有些戏剧性,非常有趣。靠着这张寻宝图,两个军官——应该是其中的一位把宝贝搞到了手,带回到英国。我们可以推测出,这人对开始时一起约定好的条件,没有全部履行。那么,为什么这个乔纳森·斯莫尔不自己去找宝物呢?答案也非常明白。莫斯坦拿到宝贝图纸的时间,可以算出正是他去监狱工作的时候。乔纳森·斯莫尔没有亲自去拿宝物,是因为他与他的同伙还都是囚犯,没有行动自由,出不来。”

“但这些也都只是猜测而已。”

“不一定。这些是唯一合乎情理的解释。我们非常容易看出,这样的解释与后来的事实结果是相符的。舒尔托少校回国之后过了几年舒适安稳的日子,宝物在他的手上,他非常是得意。接着他收到了一封印度寄来的信,便惊恐万分,这又是为什么?”

“信上一定写着,被他欺骗的人已刑满释放重获自由了。”

“应该是越狱跑出来了。这样的可能性更大。因为他应该清楚他们的刑期有多久。要是正常的释放,不至于让他感到这么恐慌。接下来他怎么办呢?他一直防备一个装着木腿的人——是一个白人,你应该知道,因为他看错一个白人商贩是那人,还开了枪。而宝图上只写着一个白人的名字,剩下的都是印度人或者伊斯兰教徒,没有其它的白人。这样,我们就完全有把握确定,这个木腿人就是乔纳森·斯莫尔。你觉得这个推理有问题吗?”

“没有,推理得非常清楚、准确。”

“好的,我们再来看看乔纳森·斯莫尔来英国的目的:一是要夺回宝物,另外就是寻仇。他非常有可能买通了舒尔托家里的一个人当内线。我们没见过一个叫拉尔·拉奥的男仆,博恩斯通太太对他的印象不好,说他品质非常的差。但除了少校本人和一位已死的忠实仆人知道以外,没人知道宝藏所在,当然斯莫尔也不知道。少校病危的消息传出,他怕宝物的秘密也一同深埋地下,便冒险潜入屋子,看到他两个儿子在,没敢进去。人死之后,他气得发狂,夜里摸进房里,翻找与宝藏相关的文字。最后留下一张写字卡纸,称曾经有客人拜访。在尸体旁留下字,表明这不只是一件谋杀案,而是惩罚性的正义之举。这些侠客案,在刑案史上有许多案例。必然会留下线索,非常容易掌握罪犯的情况。明白吗?”

“非常明白。”

“然后乔纳森·斯莫尔只能静观其变,当然少校的儿子在拼命地找寻宝物,他可能离开过英国,再回来时,得知阁楼被发现了。由此确信家里一定有内线,乔纳森绝对不可能上巴索洛缪·舒尔托高高的楼上的房间。他一定有善于攀登的同伙,巧的是光着脚踩到了木馏油,因此让我们跑几英里的路。”

“那么是乔纳森的同伙杀了人。”

“是的。根据屋内非常多地方有跺脚的迹象,可以知道他对自己同伙的做法非常的推。可世事难料,他的同伴狂性大发,用毒针杀了人。于是,乔纳森·斯莫尔就留下了条子,偷走宝箱。我的推断就是这些。他一定是个中年人,在安达曼群岛待了这么久,皮肤应该非常黑,根据他步距可算出身高矮,他脸上有胡子,塞笛厄斯·舒尔托曾经在窗户上看到过他。暂时只有这么多了。”

“那个同伙呢?”

“啊,是的,那个也没有非常多的神秘。你非常快就会知道的。早晨的空气真是新鲜!那一朵飘着的云彩,多像红鹤的羽毛呀。太阳已经升起在伦敦的云雾之上了。阳光照射着各种人,可是我可以打赌,像我俩这样肩负使命奔碌的人,怕是绝无仅有了。我们的雄心壮志和奋斗努力,在自然的伟大面前时非常的渺小的呀!你对让·保罗[德国小说家,浪漫主义和心理小说的先驱。]非常熟悉吧?”

“相当熟悉。我是通过卡莱尔[苏格兰散文作家和历史学家。],才读到他的作品。”

“这就是随小河入大湖,百川归海。他说过一句意义隽永的话,人能认识自身的不足与渺小,便足以证明其宏大,也就是人贵有自知之明。这非常辩证。你要知道,善于比较和鉴别,是一种技能,足以证明本领的高强。里希特尔的思想宝藏极为丰盛。你没带枪,是吧?”

“手杖而已。”

“如果直接把他们的巢穴捣毁的话,它就派上用场了。你就负责乔纳森,另一个要不是老实,我就毙了他。”说着他装了两颗子弹在左轮手枪里,然后放进外衣的右袋里。

这时我们已跑在通向伦敦市区的大街上了,进入了条条街道。劳动者和码头工人已经开始劳作了,女人们在做着她们梳妆前要做的事,卸门板,冲洗门前的石阶,房顶四方的酒店营业了,粗壮的汉子们喝完早酒出来,路上的猫狗非常好奇地望着我们,托比只顾嗅地面,气味还非常的浓呢!穿过了斯特里森街,布瑞克斯顿街,坎伯韦尔街,最终来到奥弗尔区东面的肯宁顿巷。犯人似乎专挑弯曲的路走,避人耳目。到肯宁顿巷尽头便转向左行,经过了证券街、麦尔斯街。由麦尔斯街进入骑士街,托比停下了,只来回兜着圈子,它没辄了。

福尔摩斯着急地说:“他们又不会坐车,或是乘气球了,怎么可能停下来了?”

“可能在这里停过一会儿。”我推测道。

狗非常果断地飞奔而去,气味更浓得了,因为它不再嗅着地面,而是一味使劲拉直绳子朝前狂奔。福尔摩斯发光的眼睛告诉我,已经接近目的地了。我们向着九榆树跑,最后到达了白鹰酒店附近的布罗德里克和纳尔森大木场。到了这里,狗异常兴奋,从旁门窜入了锯木工人已在上工的木场,又穿过一堆堆的锯末、刨花、碎木,在两边堆积木材的小巷子里前行。最后跳到一只还放在手推车上没取下来的木桶上,叫喊地报告圆满完成任务。

托比伸出舌头,两眼放光,站在木桶上头,看着我们两人,露出非常得意的神态。桶身与车轮上都沾满了黑色的油渍,空气中弥散着浓重的木馏油的气味。夏洛克·福尔摩斯和我面面相觑,忍不住一起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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