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
“发表过作品吗?一首诗也行。”
“没有。”
“那不算作者。写过电影的人多得很,没有拍,屁都不顶。作者是见过铅字的,你连铅字都没有见过,算什么作者?”
我看着他的宽边眼镜,咽了一口唾沫。
“请你记住,10年后,我给你讲课!”说完这句话,我返身就走。
我重新给自己订了一个目标:今生要写一部电影,改编的不算。写一百个短篇小说,全部要发表。写三个中篇小说,再写一个长篇,当然也要发表。
第二年的夏天,有几位作家在我厂深入生活。他们看了我的一些习作后,认为我还有出息。有一天,我们到街上闲走,时值中午,便来到西安解放商场的一家茶馆里喝茶。闲聊时,见那茶馆全是用报纸糊着墙壁。他们说,找找看,能不能找到自己的文章?
我不动,一动也没有。他们果然都找见了自己的文章。羞愧呵!我站着和人家一样高,吃饭和人家一样多,年龄也不比人家小多少,怎么脸上这样的无光彩?人是应该有些尊严的,要常常知道害羞才行!那天晚上,我写了一篇散文《献给母亲》,第二天又写了一篇《蚕女》。
我的小木箱里,已经有十几斤“作品”了,如今又添了两篇。放着吧,放着吧,当时那一套创作方法,我格格不入,文学杂志几乎没有。
我还有个自己的想法:没有稿费,我绝不投稿。
为钱么?是的。我花了那么多钱,得把本捞回来才行。没有稿费,等于不承认作者的劳动,我不干。
1977年冬天的一天,我在路上碰见了作家丁树荣同志,他告诉我要实行稿费制了。
我当晚拿出了《献给母亲》和《蚕女》,久久徘徊在邮电大楼的门前。寄还是不寄呢?可怜搞了十几年创作,还没有正式投过一次稿。过去那些剧本什么的,都是通过组织寄出去的。竟不知怎么个投稿法。我想到:寄,无非是不用,又不犯法。寄给哪家呢?反正是发不出去,寄一家大的试试。
一个多月后,有天早晨,我正在车间干活,厂政治部来了一个干事让我到政治部去一下。
大家都紧张了。我镇静了一下,想想最近干什么坏事没有?两天前我曾用饭盒偷过厂里一点水泥回去做花盆,莫非被发现了?反正再也没干过什么坏事,就硬着头皮来到政治部。那干事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半天才问:“你是不是给什么报社写过文童?”
我赶忙点点头。他说:“写的什么,为什么不汇报?”他从抽屉里拿出一张表来说:“人家来函调查你,看你和‘四人帮’有没有联系。”
我这个小蚂蚱能和“四人帮”有什么联系哟?他并不让我看那表格,只是说,把原稿拿来审查一下,党委最后定了再说。
我默写了一篇我的文章,给了他。过了一星期,问他时,他说,星期五开党委会,会上定了再说。
我第一次真的注意起厂党委会了,并且知道了那开会的地方。
散会了,他眼一瞪说:“忘了,下次再说。”
我收到了《解放军文艺》的一封来信。信上说,两篇均好,都准备采用。只是还没有收到单位的复信,问我是否可以催一催。
十五年了,我将要看到曙光了。为了那块砖头,那誓言,我买了一条烟,晚上到那干事家中,随便的样儿把烟往他**一扔,轻描淡写地说:“我有战友在烟厂工作,内部处理,一块钱一条。弄了两条,卖给你一条。”
他拿起那条烟,问我:“这么便宜,多弄几条来行吗?”
我心里说,多弄几条?我一月就400大毛,卖老婆孩子呀!嘴上却说,没问题。末了问到那表格的事。他说,算了,不值得上党委,我现在就给你盖个童子,你寄走得了。
我连夜用挂号信把这“同意发表”的盖有工厂大印的表格寄到北京去了。
1978年农历年三十晚上,有朋自工厂来,15里路,送来了三本《解放军文艺》。《献给母亲》发表了,《蚕女》也寄来了清样。
15年,漫长的15年,我看着我变成铅字的名字,喝了三杯酒,流了两行泪。
有了开头,就不能让它断了。
几年来,我收到6000多元的稿费,“本”捞回来了。
今年,我改编了张贤亮的长篇《男人的风格》,西影厂已开拍。不过,改编者有三个人。我的理想是要写一个只有我一个人名字的电影。写不出来,我仍然可能“粉身碎骨”。
奋斗也许不应该有止境。我不给自己增加砝码——那样就确实有止境了。我是一个渺小的人,渺小的人只能有一个渺小的理想。为着这个渺小的理想,我奋斗了22年;为着这个渺小的理想,我怕还要继续奋斗22年吧?
(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