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氏
【原文】
楚人和氏得玉璞①楚山中,奉而献之厉王;厉王使玉人相②之,玉人曰:“石也”。王以和为诳③而刖其左足。及厉王毙,武王即位,和又奉其璞而献之武王,武王使玉人相之,又曰:“石也。”王又以和为诳而刖其右足。武王毙,文王即位,和乃抱其璞而哭于楚山之下,三曰三夜,泣④尽而继之以血。王闻之,使人问其故,曰:“天下之刖者多矣,子奚哭之悲也·”和曰:“吾非悲刖也,悲夫宝玉而题⑤之以石,贞士而名之以诳,此吾所以悲也。”王乃使玉人理⑥其璞而得宝焉,遂命之曰:“和氏之璧”。
夫珠玉,人主之所急也,和虽献璞而未美,未为王之害也;然犹⑦两足斩而宝乃论,论宝若此其难也。今人主之于⑧法术也,未必和璧之急也,而禁群臣士民之私邪⑨,然则有道者⑩之不僇也,特(11)帝王之璞未献耳。主用术则大臣不得擅断,近习不敢卖重(12);官行法则浮萌(13)趋于耕农,而游士危于战陈;则法术者乃群臣士民之所祸也。人主非能倍(14)大臣之议,越民萌之诽,独周(15)乎道言也,则法术之士虽至死亡、道必不论矣。
【注释】
①璞:指蕴藏着宝玉的石头。玉未理者为璞。
②相:看也。此指鉴定。
③诳:欺也。刖(yuè):刑法名,即斩足之刑。
④泣:眼泪,泪水。
⑤题:定也。
⑥理:治玉也。
⑦犹:还。论:辨也,辨明之意。
⑧之于:对于。
⑨此处似有脱文,大意应该是:(即使有法术)也未必禁止群臣和士民的奸邪。
⑩有道者:即法术之士。僇(lǜ):辱也。
(11)特:徒也,作“只是……”之意。
(12)卖重:出卖(君主的)权势。重,权势也。
(13)浮萌:指游食之人。浮,游也,萌,通“氓”。
(14)倍:背也,不顾及。
(15)周:合也。
【译文】
楚国人和氏从楚山中得到一块尚未雕琢的宝玉,将它献给了楚国的厉王;厉王请玉工来鉴定此玉,玉工说:这是一块石头。厉王认为和氏有意欺骗他,于是用刖刑斩去了和氏的左脚。等到厉王死去,武王即位,和氏又捧着这块玉献给武王,武王也请玉工鉴定,又说是一块石头。武王以为和氏又来行骗,便斩了他的右脚。武王死了,文王即位,和氏抱着他的宝玉在楚山下大哭。三天三夜不止,眼泪哭干了,接着从眼中流下的是血。文王听说了,派人去问道:“天下受到刖刑的人多了。您何苦哭的如此悲切呢·”和氏答道:“我不是为遭受刖刑而哭。可悲呀!明明是宝玉却被鉴定为石头,明明是贞洁之士,却要被诬为骗子。这才是我所悲伤的。”文王命玉工雕琢这块璞,从中获得一块宝玉,于是命名为“和氏之璧”。
珠玉是君主所急于得到的,和氏即使是献了一块并不美的璞玉,也并不是王者的祸害;然而却要付出两足被斩的代价才能辩明宝玉的真伪,辩明宝玉就如此的困难。而今君主对于法术,未必像对宝玉那样急迫,而且,(即使有法术)也未必能禁止群臣和士民的奸邪。然而,那些法术之士却连一点点的侮辱都没有受到(这是为什么呢·)之所以如此,只是因为他们根本没有进献过璞玉(法术)罢了。君主施用法术则大臣就不能独断擅权,君王身边的近臣也不敢贪图私利,泄露君主的机密来出卖君主的权威;官吏施行法律,则游食之人就会回来参加农耕,而惰游之士也会冒着危难奔向战场;这样(看来),法术乃是群臣和吏民所惧怕的。君主并不能不顾及大臣的建议,不理睬臣民的非议,而独自合乎为君之道。那么,法术之士即使付出死亡的代价,也未必能辩明为政之道。
【原文】
昔者吴起教楚悼王以楚国之俗曰:“大臣太重,封君太众,若此则上倡①主而下虐民,此贫国弱兵之道也。不如使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绝灭百吏之禄秩;损不急之枝官②,以奉选练之士③。”行之期年而薨矣,昊起枝解④于楚。商君教秦孝公以连什伍⑤,设告坐之过,燔⑥诗书而明法令,塞私门之请而遂⑦公家之劳,禁游宦之民而显⑧耕战之士。孝公行之,主以尊安,国以富强,八年而薨,商君车裂于秦。楚不用吴起而削乱⑨,秦行商君法而富强,二子之言也已当矣,然而枝解吴起而车裂商君者何也·大臣苦法而细民恶治也⑩。当今之世,大臣贪重,细民安乱(11),甚于秦楚之俗,而人主无悼王孝公之听,则法术之士安能蒙(12)二子之危也而明己之法术哉!此世所乱无霸王也。
【注释】
①倡(bī):逼的异体字。
②枝官:指重臣私门内的家臣。
③选练之士:经过选拔、训练的士卒。
④枝解:即肢解。
⑤连什伍:即什伍连坐。商鞅变法规定:每五家为伍,十家为什。为最基层的行政单位,一家犯法什伍连坐。
⑥燔:即焚也。
⑦遂:成功,成就。劳:功劳。
⑧显:尊显。
⑨削乱:削弱,动乱。
⑩苦:动词,以……为苦,苦于……。此指惧怕之意。细民:百姓。
(11)安乱:安于乱政。
(12)蒙:冒犯也。也:为衍文。明:做动词,显明。此指发扬、施行之意。
【译文】
以前吴起用楚国的政治习俗来劝导楚悼王说:“大臣的权势太重,封君太多,这样的话对上则会逼迫君主.对下则会暴虐百姓,这是使国家贫弱、兵力涣散的为政之道。封君的子孙在继承了三代以后,就要收回他们的爵禄,减少百官的俸禄和官阶;裁汰并不急需的重臣私门内的家臣,来豢养那些经过选拔、训练的士卒。”悼王按照他的主张推行了一整年后死去,吴起也遭到楚国的贵族迫害,被肢解而死。商鞅在秦国指导秦孝公实行什伍连坐制度、设立相互告奸的罪责,焚书坑儒而推明法令,堵塞私门之间的请托来成就对国家建立功劳,禁止游惰之人而尊显那些致力于农战的人。孝公加以推行,君主因此而尊贵安稳,国家因此而富国强兵,八年之后孝公死去,商鞅也被车裂而死。楚国因为没有重用吴起而削弱、动乱,秦国则因推行了商鞅的法令而富国强兵,这二人的主张是很正确的,然而,吴起被肢解,商鞅被车裂,这又是什么原因呢·是因为(掌权的)大臣们惧怕法令,百姓厌恶法治之故。当今之世,大臣贪恋权势,百姓安于乱政,远比秦楚当时的情况更甚。而君主却不如楚悼王、秦孝公那样有谋略,这样。法术之士又怎能冒着吴起、商鞅那样的危险来推明自己的法术呢!这就是时世纷乱而没有霸王之道的原因。